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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总体上算健康。除了体质因素外,也是我们家预防工作开展的好,“上医治未病”。后来有科班训练的预防专业人士加盟,也算是专业对口。当然,那种严防死守也有代价。我在鞍山期间,在饭店吃饭的次数是个位数,导致我胃肠道比较弱。印象更深的是家里的伤病追责习惯。
在我印象中,小时候我受伤甚至有病都属于错误,由不当行为所致。因此先需要追因溯源,几近于流调。如果是哪里碰伤或者擦伤,自然要说明当时发生的情况。如果是感冒,就要回忆过去一段时间是否有穿衣不当、流汗时吹风等行为;如果是腹泻,要仔细回忆过去一天甚至更长时间(腹泻愈剧烈需要追溯的时间愈短)进食情况包括是否餐前便后洗手等。然后酌情进行批评教育,以避免再犯。这个过程几乎是例行公事。
当时的感受比较负面,寻找自己的过失本来就不愉快,何况是在伤病的状态下。真正的问题还不是伤感情,而是可能导致瞒报伤病。有时候被父母主要是母亲发现,也只是用“不知道”或“没注意”搪塞过去。反正要挨批评,什么也不说,比详细报告过程并让人信服,要省心多了。
从我与女儿打交道的经验教训看,能观性比能控性更重要,因此更倾向于采样报告不追责的处理方式。这本质上也算北美司法原则,认罪换轻判。
现在回顾,这种伤病追因溯源问责的作法,虽然多少有伤家人间的感情,但有助于养成反躬于己的思考习惯。这个或许不无裨益,例如在职业生涯中,论文或者本子被毙掉,首先从自己能改进的地方下手,而不是感慨世道不公。只是这有些违反人性,要主动想不开心的事情,需要精神力量。小时候的伤病追因问责或许是很好的入门级训练。
附录:忆往昔系列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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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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