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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随母亲回上海。这次是第一次乘火车往返。上海与鞍山没有直达的客车。去程在天津换乘,返程在沈阳换乘。天津在上海和鞍山之间,而到沈阳则需要折返。不过在上海上车有座位,能乘远些更划算。有三件事情印象比较深,甚至可以说颇有启示。
去程在天津换乘时,我看到一个鱼池还是花坛,想停下来仔细看看。母亲让我赶紧走,说买了票再看。小时候我算比较听话,就没有停下。后来到窗口,果然是最后的票还是最后的座票,反正去晚了麻烦就大了。这件事情,母亲后来又提过好几次,结论是如果我不听话就不行了。我是听话了,但她在买了票之后并没有领我回去看。当然我也没有提出要求。这个童年经历,其实是后来很多事情的预兆。过于贪恋过程,动作慢了,结果方面可能会错过很多;过程太匆忙了,不论结果是否理想,难免还是感觉错过很多。这是人生的两难,真很无奈的事情。
去和回的车,人都很多。我们很幸运,好像都有座位。是买到了座位票,还是很快找到了座位,我忘记了。关于座位,我记得是把座位给谁的事情。当时不像现在网络售票,全程对号。好像只有始发站或者预留车厢才对号入座。其余的只要在旁边等人下了就可以坐下。回程在上海始发站上车,我们肯定有座位。下车的沈阳站并不是终点,终点好像是三棵树,比哈尔滨更北面的城市。本来我的座位旁有个人在等座位。后来过来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跟我聊了几句。我就决定把自己的座位“给”他了。原来在等座位的人大不满意,好像也不太服气,但他确实没有跟我说。他跟那个学生有些争执。虽然我当时还小,也不想看到争执。因此在下车前先把座位给那个学生模样的人坐了。当时还需要旅客帮忙,从窗户把行李递下去。为了不让他起身,座位被占。我另外请了个旅客帮忙。我现在仍不完全理解当时为什么那么关照那位后来者。诛心而论,也许是他表现出了对我座位“所有权”的尊重,让我心里比较受用。
回家的时候,车路过沟帮子。那里的烧鸡很有名。我们买了只烧鸡,推测本来是要在车上吃的,但我说带回家跟爸爸一起吃。长期乘车,很饿,也很馋。那只鸡更是格外香。我就跟母亲说,我先尝点儿。尝了,更想吃。先是吃条鸡腿,然后又吃其它部分。后来我说给爸爸留只鸡大腿让他尝尝就可以了。等只剩下鸡大腿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想吃。终于全部吃掉了。等鸡都没有了,想到我留鸡肉给爸爸吃的愿望完全落空了,我就哭起来。妈妈问我哭什么,我说想爸爸了,她当时还很奇怪,出来一直不想,快要回家了怎么还哭了。其实我哭的是自己如此地不争气,至少在潜意识中,我极为沮丧地意识到,我的善良愿望、我的坚定承诺、我对父亲的爱、我的尊严体面,所有这些都加起来,居然敌不过一只烧鸡的诱惑。长大后读到朱熹诗,“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深以为然。在火车上被烧鸡挫败时是七岁。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自己不是那种有本事逆转人性的人。既然经不起诱惑,所以我只能远离诱惑。
记忆中这三件事,真可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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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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