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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n-0559 薛问天:这是对逻辑规律的挑战,评李鸿仪先生的《0557》。
【编者按。下面是薛问天先生的文章。是对李鸿仪先生的《0557》文章的评论。现在发布如下,供网友们共享。请大家关注并积极评论。另外本《专栏》重申,这里纯属学术讨论,所有发布的各种意见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专栏》编辑部的意见。】
这是对逻辑规律的挑战,
评李鸿仪先生的《0557》。
薛问天
这次李先生的文章回应,只对四个错误中的第二个错误的后半部分,作了一个解释和辩解。我将指出这不是对康托尔定理证明的置疑,而是对一般的逻辑推理规律的挑战。
也就是说,对其它三个错误,李先生已无理由进行辩解了。文中的标题说【学术讨论要实事求是,错了就改,才会得到人们的尊重,而颠倒黑白,坚持错误,是没有出路的,】我完全同意李先生的这个见解和态度。【实事求是,错了就改,】
在我们的逻辑推论中,常有这样一种推理方法。当我们想要证明一个属性P(i),对所有自然数都成立,就涉法证明对任意自然数i=n时p(n)成立。也就是说,当我们严格地证明了对任何n,都有p(n)成立时,我们就证明了对所有的自然数属性P都成立,(∀i)P(i)。
而这次李先生就对此规律进行了挑战。康托尔证明了对任何编号为n的实数an,由于b的第n位小数不等于an的第n位小数bnn≠ann,所以b不等于an。这就证明了b不等于所有编号的实数,即b不在序列(1)中。李先生不承认这个推理,对n的任意性缺乏认识。他认为你只证明了编号小于或等于n的实数成立,它不等于b,而还有编号大于n的实数,未被证明不等于b。
他说【实数下标为
1,2,3,...,n-1,n,n+1,...,M-1,M,M+1,... (6)
而b的位数的下标为
1,2,3,...,n-1,n (7)
由于已经规定b的小数位数是n,故无论n多大,(4)永远只能保证b不同于下标为(7)的实数,无法保证b不同于其他实数,对角线证明失效!
但薛先生却认为,既然n可以任意大,那计算就可以一直进行下去,从而可以保证b也不同于(6)中下标为n+1,n+2,…的所有实数。】
【这也错得离谱:既然已经规定了b的位数为n,b的位数怎么可能>n呢?n>n?当然,随着计算的不断进行,n的具体数值是可以越来越大的,但n是可以无限增加的有限值,没有最大,只有更大,所以(6)中n+1,n+2...的数值也同步增加,作为一个变量,n永远小于n+1,n+2,.....故永远无法保证b不同于下标为n+1,n+2,…的所有实数。】
也就是说李先生承认对任意的n,【保证b不同于下标为(7)的实数,】即证明了b不同于编号为n的实数。但是【无法保证b不同于其他实数,】【永远无法保证b不同于下标为n+1,n+2,…的所有实数。】从而认为【对角线证明失效!】
这就是说李先生在挑战这一常用的逻辑推理规律。当然李先生的挑战是错误的,因为这里的n是任意的n,不是常量,所证明的是对所有的自然数都成立,不存在还有比n大的自然数不成立。
对此向逻辑规律的错误挑战。希望李先生能【实事求是,错了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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