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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生的颜值,我小时候就有自己的看法。小学时我曾对王艳说过,“你和李俊平最好看。”这确实是我自己的判断,不是恭维。她答,“你不会看,人家都说于影和李威最好看。”王艳和于影住同一栋楼,王艳家在三楼,我们家在二楼,于影家在一楼。三楼还有位女同学汪艳,算不上美女。李俊平和李威住在旁边的楼。我现在理解差别所在。我小时候入眼的是娃娃脸的女生,白净饱满的圆脸、大眼睛。李俊平的外号就是“橡皮娃娃”,当然那时候的人都不知道充气娃娃。而王艳所说别人的颜值判断更成人化,瓜子脸、双眼皮等。前面提到那四位美女,都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四美具”。
李俊平是母亲同事的女儿,我们同过桌。但除了最开始很短的时间,关系一直不好。她讨厌我什么我自己不知道,我比较反感她那种小干部的做派。当时称为“假积极”,其实更可能是真积极。当面吵过,她告状到老师那里。我从小就很客观,不能因为关系不好,就说人家不好看。我在学校有被认为出丑的事情,很快就通过她母亲传到我母亲耳朵了。那些事情,多数我自己觉得无所谓。例如课间操时动作不标准不认真,被领操的体育老师拉到领操台上。我后来也理解,她是班长,汇报是她的工作,或许也成了习惯。小学四年级换班主任后,她在老师那里失宠。班长也被老师撤了。我有些幸灾乐祸。她主动找新班长李威的麻烦,但也扭转不了局面。不久就转学走了,有些黯然离去的意思。我们没有了往来。她后来顶替她母亲工作,成了我母亲在药局的同事。我们再见面,“相逢一笑泯恩仇”。
李威小学一直同班,但我开始并没有什么印象。王艳说她好看,我也看不出来。换班主任后老师喜欢她,任命她当了班长。她有个外号,叫“黑”什么,我记不得了,说她长得黑,推测是李俊平起的。在新班主任治下的四、五年级,我有点儿像好学生,当了学委,而且很活跃。李威学习挺好,就算不是全班最好,至少比另外三位女同学都好。这样我们无形中有某种竞争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我觉得班主任老师偏向她。班主任后来跟我解释过,她与李威及其家长没有任何特殊关系。老师可能觉得我嫉妒她,应该也不至于。我当时在班上比较出风头,如公开上发言,当小老师给同学讲课等。讲课别的同学都没有讲过。所以我不理解自己对李威的为什么有敌意。其实也没有吵过,只是很疏远。她是我的宿敌李俊平的敌人,似乎应该是朋友才对。或许她没有对我表现出足够的尊重?不管怎样,我们打交道都不多。升初中时她去了五十中,再没有来往。
于影在课外一起玩,因为住在同一栋楼。但没有太深印象,除了她一度跑得比我快,后来又没有我快了,让我很困惑。打交道多的在升入三十中后,只有于影仍与我同班,是我们副班长。她入团比我早,我是班里第五位团员。如在《明月本无心,行人自回首----1976年》中说过,在同学中的团团伙伙中,于影一直是我们的坚定盟友。由于她加盟,我所在的班级少数派,是团内的多数派。我们伙儿的张鹏高,曾另有所指地说我与于影打成一片。与于影的关系,同学或邻居之外,还是是盟友或者战友。初中分班之后,我们就没有再来往,至少我不记得了。这个真有些奇怪,我们还在同校,而且住同楼。也许是读书学习对我来说太有意思,别的都记不住了。很晚听李俊平说,于影后来开出租车。至少在我们说起的时候,是很好的职业。
王艳在小学中也没有太多印象。或许她与于影还有换班主任之前的李威,以及我自己,在学校里都属于“沉默的大多数”。能记住的就是她本来跑得没有我快但后来跑得比我快。我说她好看,也是随口一说。这个对话让我能记住,很大程度是因为我的看法居然跟多数人不一样。初中她也升入三十中,但去了体育班十班,不与我同班。平时很少遇到,几乎没有说过话。
让我印象深的是同学中只有王艳似乎与我有个告别。在中考后不久她到我家玩。王艳很长的头发(字面意义上长发过腰,可能还不止)没有编辫子,上面用手绢扎上。现在想想,她在体育班,这么长头发很不方便。我还在考试刚结束的氛围中,就复盘考题。考了什么题目,应该怎么答,我是怎么答的。后来我懂些事了,能想象她当时内心的崩溃。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同学,根本记不住考题,也记不住自己的回答,更不愿意回首考试。还好,我没有问她是怎么答的。那时候中考好像人人参加,有报高中有报中专,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考高中。不问倒不是体谅,只是没有关心。顺便一提,关心别人是成熟的标志,我好像有了女儿之后才开始成熟;处女朋友时还不懂事,一起出去玩,从来没有想过女朋友可能累或可能饿。因为我一直在讲,王艳好像没有说什么,至少我记不住了。除了她说,“你肯定能考上。”我内心很不以为然。恭维是技术活儿,要到位而不逾界不容易。虽然成绩没有公布,但我从来没有担心过考不取。我的判断不无道理,入学成绩是全区7或8名,在考取重点高中的学生中也在top 1.5%之内。我当时只是回答,“当然!”
王艳来访后不久,家里多枝钢笔,那种金色笔壳的钢笔。过了好几天才发现,因为我本来就有一枝。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怎么这种笔有两枝。因为没有其他人来过,只能推测是王艳所送,但没有好意思当面给我。那时我混沌未开,她也不会有男女方面的意思,但也不能排除异性同学之间的互相欣赏。如前所述,我说过她最好看。我小学就一起玩的小伙伴冯宝东,分手就分手了,毕竟还是男女有别。后来我才想清楚,不管那枝笔是不是她留下的,王艳都是来与我告别,同学关系彻底结束。如果是现在,我会与她共话童年,回忆过去的好时光,展望光明的未来。毕竟当年的主流意识形态,如《新华字典》的例句,“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不做好同学,还是好邻居。虽然邻居也没有做多久,一年多后我们就搬家了。
我笨拙胆怯,喜欢与女生一起玩,有安全感。当然,也有些男生玩伴。课后与同楼的同学一起在楼前楼后疯跑。虽然我肥肥胖胖,但跑得不算慢。在所有一起玩的男女生中,开始的时候我只跑不过于影。后来能跑过她了,奇怪的是我又跑不过王艳了。跑不过的原因可能是她们都比我大一、两岁,小学时年龄差别的效应很明显。不过比我大一岁的男生冯宝东一直跑不过我,我就不知道为什么了。这次提到的四位美女同学,于影和王艳常一起玩,李俊平来我家里玩过,我也去过,但次数都很少,可能是比较早期,因为双方母亲是同事的关系。哪位同学能到我家里玩,是要父母主要是母亲同意。李威完全没有在一起玩过。
附录:忆往昔系列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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