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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n-0205 沈卫国:简评薛问天与师教民二位先生关于微分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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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薛问天与师教民二位先生关于微分问题的讨论
沈卫国
因为对自变量的微分定义问题的看法,所以我认为根本问题是一个变量微分定理的二重性问题。所以以往对这些讨论没有过于关注。最近由于二位屡次对这个问题讨论,我就费了一点心思。考虑了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y=f(x),既然如此,dy=df(x)当然是没有问题的。没有薛先生所说的,dy表示自变量的微分,df(x)表示因变量的微分的问题。二者就是一样的。这个在任何微积分教材中都是如此。把二者分开,让学生自己选择。是薛先生的主意,不是教科书的。就如一个平面坐标系,横坐标为x,纵坐标为Y=f(x),没有任何教科书说,x,y都只有在作为自变量时,才可以如此标注。而作为函数时,只允许标注成f(x),和g(y)。薛先生也知道不分开二者的区别,连这里的最简单的讨论都很困难,几乎无法正常进行。也就是按照薛先生所言的,读者、学生根据上下文去区分dx之类符号究竟表示增量还是线性主部。真正在讨论问题时,稍微复杂一点,就无法进行下去了。这点薛先生不说、不承认,但用自己的行动承认了。他自己也不得不用什么dx+或y、f(x)去区分增量还是线性主部吧?
此外,对反函数的微分问题。师教民先生使用的导数,并不是极限法求得到那个作为极限的导数,那里的导数是无法再作为分式的,它只能是一个整体,严格讲就不应该写成dy/dx,就算如此写,也不允许把它们像分式一样地处理。但是,确实在定义了微分之后,得到dy=f’(x)Δx,这里dy与Δx都是宏观量,如此,把Δx除过来,得到dy/Δx=f’(x),由于右边是导数(极限法求出的),左边那个两个宏观量的分式,在数值上等于导数值,于是,就把其当作导数值。这也即是克朗所说的“被不光彩地抛弃的微分,在此处又从后门进来了。”在这个意义上,当然可以将这个分式当作分式处理。也就是dy/Δx=1/(Δx/dy)=1/(dx/Δy)。这里用Δ表示自变量的增量,而d表示函数的线性主部。薛先生说,虽然上面那个式子中分母上的比式的数值是相同的,但dx≠Δx,dy≠Δy。当然这是对的。但这里也没有任何规则可以限制dx=Δx,dy=Δy,也就是在这里,作为函数g的线性主部的dx,是等于作为函数f的自变量的增量Δx的。对y的讨论也一样。省略。当然,这里的相等,是基于互为反函数的两个函数的,是特殊的。不是一般意义的函数。这点是需要注意的。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把dx与Δx不做区分,都写成dx,我们都几乎无法讨论。但是如果做了这种区分,导数就又要写成丑陋的dy/Δx之类,而不能再写成简便的dy/dx。这里面的名堂,我就不多说的。为什么把明明不同的dx与Δx,(一个线性主部,一个增量本身),非要统一写成dx,往牛顿、莱布尼兹那里靠。薛先生自己琢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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