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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高山博主的文章《北大博士生剽窃门处理过程中的不当之处》留言,如下:
[8]姚小鸥 2014-8-24 13:32
实事求是的文章。绑定之说可以讨论,但总的精神是好的,我早想建议文科(至少博士培养层次)建立通讯作者制度,牛校要真是牛,就应该在制度建设上发挥作用。
留言后,感到义犹未尽。多年来想说的问题,就此谈谈吧。
第一个方面,我长期从事文史和艺术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感到文科比理科在制度建设方面差太多了。
就文章发表程序来说,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人数的增加,同学和老师合作发表文章的越来越多。学校对相关问题的要求越来越具体。比如,在何种级别的刊物发表多少文章才可以答辩之类。往往和学生的毕业挂钩。但奇怪的是,必要的相关制度一直没建立,从而产生不少负面影响。
前几天,一个毕业两年的学生李阳博士利用假期专门到北京来看望。我曾在《博士论文<审音鉴古录研究>的评阅书》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31888-583896.html中提到过这位同学。她在我门下进步很大,现在四川一所地方重点大学工作得很好。来看我时,我对她和陪同的同学说,我和同学合作写文章,凡署名的,都是我为主导,即核心思想是我提供的,主要材料是我提供的,我还要逐字逐句改若干遍(几遍到几十遍)。只有和李阳合作的那篇文章,最初的想法是她提出的,我只是帮助完成思路和做了一些其他技术处理。文章虽然亲笔改了若干遍,但都是完善,而没有根本性的改动。这篇文章我署了第一作者,几年来心中都不舒服。李阳同学在旁边说:这是我自己愿意的,能和老师一起发文章我觉得荣耀。我轻轻摇头,这是两回事。
按现在情况,在读同学发表文章很困难。而我这样的所谓名教授的文章各刊物都欢迎。因为涉及刊物的名声。我多次和同学合作而不署名,曾有一家刊物编辑知道情况后,在主动在文章后面加上“指导老师 姚小鸥”。这固然是好意,不愿埋没我的劳动,但客观上也有要我负责之意。回头来说李阳同学的文章,如果她为一作,我当通讯,有多好。
几年前,中山大学中文系一位朋友对我说,他们学校的校长(是理科的),让教授们和博士生联署发表文章,同学们也有这样的要求,但教授们都觉不妥。年终考核,中文系(文科其他系也类似)教师成果比理科少很多。同学们也报怨发表文章困难。校长发脾气,大意是(原话记不得了):让你们和学生联合署名你们不愿意,现在看看和理科比成果差多少。天可怜见!理科老师一年可能发上个几十篇。除第一作者外,第二作者,通讯作者都算。听说还有第若干名的。如何让文科的教授们学?建立文科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制度可解决一大块问题。
第二,中国现在的高等教育体系,是官办。解放前的许多名校,在“院系调整”中按政治需要或被裁撤(如中央大学和燕京、辅仁、齐鲁、圣约翰),或被肢解(如河南大学)。而北京大学这样的学校,国家则给予超过其他大学多少倍的投入。既然得了好处,就要多出东西。就我了解的学科而言,现在北京大学之类的牛校在学术成果的产出方面与投入很不匹配。水平短期内是提高不了的,制度建设见效快,可作遮面之用。现在北大出了这样的学术丑闻,借机改革,建立新的制度,用我党习用的老话,坏事变好事,有补牢之效。好的机制,牛校实行了,必然全国风行。这样无风险且有益社会的事儿为何不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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