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晖: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系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arithw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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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改革的权·利分离模式

已有 6301 次阅读 2010-1-13 18:36 |个人分类:Book-W|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权力, 绩效工资, 分权制, 记工分

国家和社会肯定是认识到了当前教育界的诸多问题,所以纷纷祭起法宝,希望能打破目前的僵局。

网络上呼声很高的法宝是,“学术权和行政权分离”,数年前就有一批人士在讨论,去年在吉林大学开始首次实践,其影响力颇大,似乎不少学校在跟进,不过看看我自己学校的跟进,感觉还是形式的东西大于实质。

民主这件事情,不是容易的,西方哲学沉积两千多年,做了这么长时期的准备,才在最发达国家体有今天的实现。在中国,这种历史的智慧积累和经验积累都不是很足,自然不可能坐享现成的果实,两权分离,不太可能是十年内的重点,能长出一点“小苗”就很不错了,既然是“苗”,就让它在那儿慢慢的长吧,可以少些呼悠之风,多些西方哲学做过的那些基础性工作吧。

国家层面上呼吁的法宝,看来是压在“绩效工资改革”这一块,温相有数次谈话:

『毛主席讲,办好一所学校,关键是校长和教师。要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我们有许多优秀的科学家,受到社会的尊重。我们更需要大批的教育家,他们同样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我们需要由大批有真知灼见的教育家来办学,这些人应该树立终身办学的志向,不是干一阵子而是干一辈子』

『要深入研究怎样使教育资金更加合理使用。要重视教育投入的绩效,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应该把薪酬待遇和个人工作成效密切挂钩。这是对教师辛勤劳动的尊重。我们要继续发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

具体到绩效工资怎么做,对于高校来讲,上面看来想法也不多,还得靠下面摸索,多种方案,同步竞争,看能否在教育领域这种特殊的非公权非私利单位找到好的办法。

绩效工资,大概来说有两种思路,

一种就是“记工分”,按工作方式加权,乘以工作时间,这种方式,很遗憾地已经被文革期间的农村生产队实践,证明是有大问题的。我前面博文中,曾进行了各种想象方案的模拟推演,发现对大学来说,这种“记工分”,也会蕴藏着诸多违背大学发展的问题。究其原因,大学的工作方式,跟小农经济比较像,差异性大,从而很难如机械工业那样,按“流水线”上的工作方式或工作成果定酬。

还有一种,是国外大学实行的“年薪制” (未看过正式文件和真实操作),听一些海外教授的说法,是每年由具体的专业委员会定夺。即使是年薪制,看来也是有升有降的,如Berkeley大学的数学系系主任,http://ucpay.globl.org/

#

Year

Campus

Name

 

Base Pay

Overtime Pay

Extra Pay

Gross Pay

1.

2006

BERKELEY

SLAMAN , THEODORE

 

$154,449.96

$0.00

$60,748.03

$215,197.99

2.

2007

BERKELEY

SLAMAN , THEODORE

 

$159,850.02

$0.00

$31,696.27

$191,546.29

3.

2005

BERKELEY

SLAMAN , THEODORE

 

$137,199.96

$0.00

$46,505.15

$183,705.11

4.

2008

BERKELEY

SLAMAN , THEODORE

 

$164,499.96

$0.00

$10,108.62

$174,608.58

5.

2004

BERKELEY

SLAMAN , THEODORE

 

$137,199.96

$0.00

$29,226.64

$166,426.60

2006年2007年2008年的总工资就逐年减少的,当然其基本工资(Base Pay)是只升不降的,差的是增幅工资(Extra Pay)那一块。

在国内,绩效工资的实行关键,我看是单位领导的绩效工资是怎么定出来的,只有先把单位领导的工资绩效判定方法搞出来,余者才可谈,可效。

 

目前为止,大学各级领导,本质上来说,是上级任命的,其权力合法性,来源于上级领导的授权,而非下级教授们的授权。

 

那么,我们能否做些尝试,将“权·利”做适当的分割,既然你这个领导,比如某院院长的权,本质是由上级领导授权来的,那么你的“利”,即工资,尤其是增幅工资,能否由本院教授们,或教授们成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来评定呢?这样做,是不是会对大学建设起到更好的作用呢?值得理论和实践上同时思考。

 

当然,如果若干年后,“学政分离”得以真正实现,比如院长的权,真正由该院的教授们选出、授予,还是本着“权·利”分离的思想,院长的工资,是不是就不要由教授们评了,而由上级领导来确定。

 

这仅是种设想,目前我拿出不了多少理论基础,来支持这种设想,仅是直觉。

 

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是回到我以前提到的大学建设和改革的重大理论问题,如何在等级社会中,保持“逻辑正确”和“诚实守信”之风。绩效工资改革,其本身之效,最重要的应是促进了我们大学象牙塔之内的诚实守信之风,而不是相反。

 

所以,我在猜测,将各级领导人的“权·利”做适当的分割,一个某级领导的“权·利”,其一授之于上级,另一授之于下级,可能对诚实守信之风,是有保证作用的。单方向的,如目前的“权·利”均来自于上方,是否是不利于诚实守信之风的建设,也许专家们可以多调查些案例,可以用归纳法,而非推理法得知。

 

若能真这样子做,也可以讲某种程度上,绩效工资改革,落实了“学政分离”的民间呼吁,只不过落实在另外一个方向,民间是希望,“权”能由教授会把握,对“利”则所言不多,大概是想着,“权”有了,“利”还用说吗。但也许,这样的想法,本身也并不够好,如果教授会将来有了“权”,是否得把“利”,适当地做分割,分出去是否更有益,也是我们在民主的哲学基础问题上,积累不多的表现之一。

 

本文的乌托邦是这么想,先别弄权,先把领导的工资,这个绩效工资,由本级教授会来决定,权还是由上级领导赋予,实行到这种程度上的“权·利”分离,也就可算作“学政分离”的一大突破了。

 

科学网上,估计有不少科学家能上达天听,不知上意们,对绩效工资改革是否有这样类似的想法:把目前上层所有的权保留着,但是把大学中各级领导的利---绩效工资的定价,交给下面一层教授会。这样做,也许上意们在保证住政意通达、不失政治权利的同时,手下的那些“兵”们,会更加诚实守信一些。

 

对于中国来说,只要诚实守信之风成为常态,即毛主席所说的“实事求是”能够做到,其发展必然是无可限量的,其他困难,将都只是技术问题而已。

 

注意,温相的话中,引用了毛主席,另一个是讲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这些引用,都是有相当的暗示性的,说明共产党要遵循自己基因,要代表中华民族利益的两大潮流,正在尝试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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