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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总统和罗斯福总统并没有那么“高大上”
冯兆东(2015-10-23)
华盛顿: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是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率领大陆军团赢得了美国独立。要不然,美国可能仍然是英国的殖民地呢。但是,“美国理念”和“美国宪法”是一群天才政治家和思想家智慧的结晶,而且在“美国理念”和“美国宪法”形成过程中,华盛顿并不是领袖思想家。华盛顿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在两届的任期中设立了许多持续到今天的政策和传统,而且在两届任期结束后,他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续任。
实际上,“他在两届的任期中设立的许多持续到今天的政策和传统”是那一群天才政治家和思想家集体智慧的自然延续和自然扩展(而且,那一群天才政治家和思想家仍然是华盛顿的政治同事),十分地顺理成章,与华盛顿本人伟大不伟大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中国人最不好理解的和最羡慕的算是“他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续任”。实际上,我们是用中国的“溥仪”心态去理解美国的“华盛顿”的。
我们的“天子”溥仪曾千方百计地和不遗余力地为恢复大清奔走了几十年。他(溥仪)是为了中国的事业吗?当然不是,他(溥仪)只是为了他的皇冠。他的奋斗连“为了满清的事业”可能都算不上。“华盛顿”完全不同于“溥仪”。他(华盛顿)和他的同伙(即那一群天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已经“心服口服”地说服了自己和美国人:“美国理念”和“美国宪法”是他们想要的!那“美国理念”和“美国宪法”是怎么来的呢?它们是源于“欧洲几百年的成败经验”的。那“欧洲几百年的成败经验”的根本是什么?他们自己认为是基督教教义和希腊文化。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的“平等意识”、“辩论意识”、“民主意识”等算是从他们的娘胎里(即文化根基)带来的。
我的结论是:“他(华盛顿)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续任”对他来说可能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因为“美国理念”和“美国宪法”在当时已经很是根深蒂固了!相反,两百多年后的今天,不少中国人(也许还是多数呢)仍然认为“谁打天下,谁坐江山”是顺利成章的。“谁打天下,谁坐江山”也算是从我们的娘胎里(即文化根基)带来的(“谁打天下,谁坐江山”的理念至少从秦始皇时代就开始了)。
罗斯福:
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1882-1945)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超过两届(病逝于第四届任期中)的总统。与乔治·华盛顿一样,富兰克林·罗斯福也被列在美国的四个伟大总统行列(另两位:亚伯拉罕·林肯、伍德罗·威尔逊)。在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期间,罗斯福推行新政(new deals),成功地将美国从经济危机的深渊中带了出来。他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同盟阵营的重要领导人,还对塑造二战后世界秩序发挥了关键作用。
罗斯福在二战中的功绩和在恢复美国经济中的功劳使得他成为了美国“耶稣基督”一般的人物。不少老百姓和政治家已经不容许任何人批评罗斯福总统了。但是,当时美国参议院的多数党负责人却时时刻刻地盯着罗斯福,不间断地和毫不客气地批评罗斯福本人和他的政府。后来,有记者问那位多数党负责人:您为什么那么不识时务地去纠缠罗斯福总统?那位多数党负责人的回答是:监督总统是宪法赋予我的神圣职责。如果我们所有的人都将罗斯福奉为神明,他就可能成为我们的皇帝,那美国就不是美国了。
我的结论是:我们得期望和依赖于“有效、正义、可持续”的体制,我们万万不能将热切的期望和重重的依赖放在领袖的个人魅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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