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灾难重发何时休?
最近又得到一点小道消息,外(高桥)三(电厂)压缩检修工期,很多工作没完成就提早发电了(现场永久性防护设施没恢复,脚手架都还没拆)。当时外包工在焊隔栏汀,午饭时间了,不管不顾那些依然冒着火星的焊渣,吃饭去了。火星点燃了脚手架,火势顺着脚手架烧到电缆。于是,控制电缆着火,整个机组手动跳闸(MFT,主燃料跳闸),这种情况与美国核电厂电缆火灾的结果有很大的相似之处。1975年的Browns Ferry核电厂电缆大火,是检修人员用蜡烛照明,点燃了保温材料,引发所有电缆层空间被焚的结果,核电机组是手动跳闸停下来的。三十多年来,美国能源部和核电管理局对于电缆安全投入了数以亿计的研究经费,类似事故已经相当少了,但仍然是工业消防的重中之重。Zalosh的《工业消防工程》中专门有一节讨论电器和电缆的火灾问题,笔者缺乏外三事故的细节,在此无法深入讨论。
国内同行的观点是,外三纯粹是人为责任事故,属于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教育或工作责任心一类更贴切。缺乏安全意识,缺乏责任心,事故是必然的。即使侥幸逃过一次,下次还能侥幸?
还有下一次么?一定还有。国内的科普宣传制度有很大的缺陷,不能及时公布教训,蓄意隐瞒真相的结果,就是全社会得不到教训。类似的焊渣着火事故,国内发生的还少吗?不用仔细调查,笔者知道的事故有,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失火案,香港嘉利大厦失火案,093核潜艇首艘未完工即拆解回炉(过火以后改变了钢铁强度,不能承担海底压力),洛阳东都商厦失火案,济南体育场,上海/南昌/成都等地的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失火都是焊渣造成的。年年岁岁灾相似,教训重重不得闻。何故?
第一, 消防制度缺陷。我国制度沿袭日本的军事消防,因其符合宋代的军巡铺制度(也就是中国特色和历史传统),得到推广和普及。这种制度的缺点在于,非终身制不利于职业水平的提高。试想,一个消防队员,仅干几年,我为什么要提高技术?我为什么要到学校去给未成年人进行消防科普(好处让我的下一任得到)?我又不是保家守土(消防队员通常都是本地人,而国内的制度不一定),为什么要给外地人出力?所以,安全观念不能得到通畅的传播。
第二, 专业协会无力。和安全相关的专业协会,美国有很多,都需要自立自传自养,所以有扩大宣传的动力。国内的协会,干嘛要培训?他又不差钱(国有企业的通病)。干嘛要宣传?他又没有竞争对手。本来专业协会负责职业技能,年年需培训,考试方持证(上岗),但国内似乎没有听说过焊工的执照问题(不是评级)吧?那是专业协会的不负责任,也是没有经济头脑的表现。
第三, 保险公司不管。通常与生命和财产损失相关的任何环节,都有保险公司的促进。但国内的生命价格极为低廉,所以保险公司不在乎。死多少人,它都能赚钱,干嘛要提高安全水平呢?在安全领域,极少打官司,何故?命价低廉,打不起官司啊。在美国你没有执照,休想从事安全方面的工作。如果出事故,绝对要倾家荡产。国内没有经济的压力,所以安全工作很难搞好。每一次事故后面都有一大堆教训被放过了,没有保险公司的经济动力,人人都想忘掉灾难,所以对我们来说的重复性灾难,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听说。
第四, 研究人员失职。事故都是一系列错误造成的。美国经济关系理顺了,各方豪杰纷纷登场发言,致力于技术的改进。国内的研究人员没有机会靠近灾难去学习事故,各种环节错综复杂,最后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一般而言,点火是很小的原因(不失火是常态,失火是异态),成灾一定有一系列的相关错误,后者才是我们所关心的。我们不能谴责当事者,而是要反问,为什么制度会让那些没有资质的人接触如此重要的设备?为什么火灾会蔓延而没有被发现?为什么有报警没有被注意?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的风险?这些问题可复杂了,不是问责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所以要研究消防理论。美国为电缆安全投入亿万经费,我们学到什么经验教训没有?没有?这就是后发劣势的根本原因了。
顺便说一下,香港嘉利大厦火灾的火灾调查工作,是英国教授庄司戴尔领导的,特别研究了焊渣失火问题,BBC拍了科普电影,网上电影片段唾手可得,而我们仍然在短时间内发生多起焊渣火灾,埋头苦干,大灾大难,我们的消防教育和管理工作实在需要改进。
有道是,太阳底下无新事,灾难重发必有因。典型事故多研究,改革制度重教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6 19:3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