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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故致因理论做科研,做什么?供学生参考
1.用事故致因理论研究得到事故原因,其规律性及逻辑关系,这对事故预防来说算是基础研究,得到事故原因相关结果,以便企业、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成员应用这些事故原因的相关研究结果,自行设计解决事故原因的解决对策,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研究者得到事故的原因及其规律性就算是完成阶段性任务。由于预防事故中,找到事故的确切原因是最难的,因此原因、其规律性及逻辑关系的分析结果也是很有价值的。
2.研究者通过事故案例及其他分析,对以往事故致因理论(模型)进行改进,形成修正过的模型或者适合于某一特殊情况的新模型,也算是完成一个阶段性任务。如能再进行实证研究,对形成的新模型加以证实,成果就更丰富了。
3.研究者根据自己的事故原因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给出解决建议(如需要完善的某一具体制度procedure、新的培训方案、组织需要改善的其他方面等),也算是一个阶段性成果。所给出的建议或者方案必须是事故原因分析结果所支持的,否则前后就没有逻辑性。
4.对于研究生来说,一个阶段性成果,就是一篇学位论文了。没有阶段性成果,自然就不是一篇好论文。
5.已有调查报告的事故为何还要分析?原因是使用与不使用致因理论、使用不同的事故致因理论进行事故分析,(1)得到的新发现(事故原因)是不同的,发现的新的事故原因对于事故预防就有新的帮助。(2)得到的事故原因间的逻辑关系是不同的,据此设计出的预防对策是不同的。(3)有效性也是不同的。当然,没有有用新发现,研究就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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