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老师发话了:
《医药界是否该为“中国人的骄傲”而脸红?》饶老师能“抨击”权势属于比较少见,毕竟院士“捧”卫生部长是个常见的情况。但是当看了
李老师的文章后,发觉饶老师有些“无的放矢”的嫌疑。
李老师文中有一段长句。一段就文末一个句号。不能说是好文,但也不至于读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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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句:
砒霜制剂治疗白血病问题,早在两千年前我国已经对砒霜的药用价值及毒性有一定认识,在古人经验基础上,近代科学家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砒霜(三氧化二砷)及青黛、雄黄(二氧化二砷)组成的“青黄散”可以治疗白血病,其后进一步将砒霜精制成三氧化二砷制剂,又经一系列制剂学、药理毒理学及大量临床试验,证实对白血病确实有疗效,陈竺院士及其夫人等专家对其作用机制作了高水平的研究并有重大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公认,使这个药在世界推广使用。
有争议的是那段下线文字。饶老师的看法是:不应当埋没
张亭栋的工作,李老师应该为没有出现张的名字“脸红”。并且引证了很多文章来说明其说法的合理性。
在镜某看来,如果饶老师能心平气和地看这段文字,并结合现代药剂批准的程序的思考,应该可以理解李老师那段话的意义。那段黑体字是镜某加的。陈老师们有何重大发现镜某不知,但是
对其作用机制作了高水平的研究还是可以肯定的。如果没有二陈
作用机制作的研究,单凭临床治验的结果,在今天,这个砒霜治疗药物是否可以被批准?是否可以投放市场、用于临床呢?大约不会。因为白血病不是个传染病,没有必要“破格”批准。
按今天的标准,如果申请药物的专利的话,在哪个阶段、谁最有可能?镜某以为应该是在二陈的
作用机制作搞清楚后才能申请。“黑箱状态”不能做专利的申请。
也就是说,这个事情有临床治疗的一面,也有治疗药物的一面。从药物的视点看,“陈竺院士及其夫人等专家”享有荣誉是个可以理解的说法。这一点与青蒿素时的屠呦呦有所不同。青蒿素的问题不涉及到药理的事情,决定青蒿素分子结构不是个了不起的大事儿。或许在大量生产是是个必须的数据,但在决定什么有效的时候,能够确定是青蒿素分子的信息就足够了。
写到此,镜某以为要为如此大动肝火的饶老师“脸红”了。既然这个世纪都是你们生命科学的世纪,何必那么沉不住气呢??等镜某调研一下制药业的“黑幕”后,再来细论这个“生命科学的世纪”。很可能基因革命造福的不是人类,而是华尔街的金融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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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