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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大S小s 即所谓双主语句,又叫话题句、主谓谓语句,是中文文法非常著名的现象,与西方语言很不同的一种句式。例如:
她个儿高 盘儿靓 心眼儿还特好
“她”是主语 是话语研究(discourse study)中的话题(topic),谓语的内部结构里面还有个小主语,所以叫主谓谓语(主谓结构整体做谓语)。中文里面特常见,翻译成英文试试?没有对应的句型 只好转弯抹角换个说法 不是换词汇 就是换结构。
She is tall, pretty and kind.
She is tall, with a pretty face and kind heart.
硬译过去 就惨不忍睹:
* She body tall face pretty and still heart kind.
老外不是看不懂这种洋泾浜,但文法错乱难以忍受。好回到今天正题,再看一个实际例子:
“和我在超市买的速溶咖啡口味不同”
买的是咖啡,不是口味,可真要辨别清楚,不容易,或不值得。“口味不同” 貌似可以成为一个复合谓语,但这样处理,需要协调前面的 possessive NP 的情形,比较:
1. 速溶咖啡【口味不同】
2. 速溶咖啡的【口味不同】
【口味不同‘】做了谓语,例2中那个“的”字就悬在那里了。如果硬要建立 possisive 的关系,从 PSG (短语结构文法)来看,就违反了关系不得交叉的原则:
<(速溶咖啡)的 [ 口味 > 不同 ]
有意思的是,这类交叉关系的逻辑困境,换了 DG(依存关系文法) 表达法,就烟消云散了:
只要允许同一个儿子(“咖啡”)可以有两个老子:做“不同”的主语“大S”,做“口味”的定语 Mod,依存关系里面逻辑纠缠的问题就迎刃而解。道理就是,PSG 是在线性流上面标记,很容易陷入边界陷阱。而更加逻辑化表达的DG则是增加一个维度,head (头词)可以上升为老子(父节点),空间的伸展化解了逻辑形式的矛盾。
白:
交叉要有前提条件,就是过继。“口味”也是有价名词。同理。“王冕死了父亲”,“父亲”的坑过继给“死”,吃一吐一,还留着一个坑给王冕。操作层面算在动词账上,实质层面算在有价名词账上。
李:
以前遇到的左右两个修饰语争抢中间的 head 的伪歧义也是同理,在 PSG 里面不可化解,于是成为歧义(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伪歧义”),但到了 DG,head 沿着 Y 轴上升为老子,歧义就自然消失:mod1 H mod2
(1) ((mod1 H) mod2)
(2) (mod1 (H mod2))
到了 DG,就是:
(mod1 (H) mod2)
这个 (H) 实际上是升上天了,mod1 mod2 也就没得抢了。
其实 SVO 也是如此,文法书一贯的教导都是: VO 先形成 VP 做谓语,才有资格与主语 S 对谈。但 DG 其实不管,动词中心论说的就是把 V 推到皇帝的宝座,S 和 O 不过左右丞相的区分而已。
所以:((S V) O) 其实不比 (S (V O)) 逊色,反正是两个坑,谁先跳进去,其实对于逻辑和理解是无所谓的。只是到了具体语言,这个次序在句法上可能有个方便和不方便的区别。强调句法的人,可能觉得 VP 先成立 对于语言现象的概括和捕捉更加方便和精炼,但实际上这树怎么画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绝对。
“和我在超市买的速溶咖啡口味不同”
“和咖啡不同” 还是 “和口味不同”?显然是口味。但是如果短语结构是那样的话,“买”的就是“口味”而不是“咖啡”了(见上图)。PSG parsing 常常遇到这种忠孝不能两全的困境。如果硬要 “买咖啡”的 VO 和谐,把“口味”从VP中踢出去,前面加的那个”和“字,就找不到北了,因为“和”所引导的比较对象是“口味”而不是“咖啡”。矛盾不矛盾?
白:
张三和李四不是同一个老师。
张三和李四不是情敌。
买的口味,肯定错了。买的咖啡、口味,传统说法是大小主语的关系。咖啡-口味能作为大小主语,就不作为定中关系。即使作为定中关系,反填也优先于定中。
李:
说的就是难以两全:
1. 和我在超市买的速溶咖啡口味不同
2. 和我在超市买的速溶咖啡的口味不同”
照顾了1 就照顾不了 2.
(我(身体好) 和 ((我的身体)好) 也是如此。身体好先行成为谓语,就把 “的” 字悬在空中了,当然我们也可以强行,把小词用 X 抹去,过河拆桥:
(我S 的X (身体好)Pred)。
白:
“孤苦伶仃的王冕父亲死了。”
谁孤苦伶仃?
“不符合规定的流程取消了。”
不符合规定,还是不符合流程?
李:
不符合规定的流程, 取消了。
不符合所规定的流程, 取消了。
白:
“的”的辖域本来就有歧义。
李:
或者就霸王硬上弓,出现“的”就X抹去,等到将来建立“所有”关系(反填逻辑语义)需要借助“的”的时候,再复活它。
白:
大小主语关系和定中关系,落到有价名词身上,填坑效果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名份的区别,没有实质意义。“的”字的介入,只是在没有实质意义的区别天平的一端加重了砝码而已,结果做出的区别仍然是没有实质意义的。
李:
“的”的句法默认就是 possessive,突然悬空了,句法上的确不好看。两害取其轻,管他“的”不“的”,见贼杀贼,抹去就抹去罢。
白:
所以伟哥建议去掉“的”在这个具体场合有他的道理。问题是,如果能判断出属于这个具体场合,也就等于解开这道题最难的部分了。感觉画树纯粹是面子工程,就该直接画图,管他交叉不交叉。
李:
实际上是把显性句法形式的定语关系,与隐性的逻辑语义所属关系,都化作隐性对待了。使定中有形式,但无PSG表达。属于不得已为之的。最终还都是图,而不是树。图比树多了个维度,摆脱了语言线性次序的束缚。
白:
画树只是为了对应栈操作。实际上栈操作可以通过“过继”机制实现有控制的交叉。也就是以树为“拐棍儿”,达成图的目标。把树神圣化、教条化,就走向反面了。
李:
PS树从来就是拐棍。用的时候,还要再转一次。
白:
所以,有没有桥,和有没有路,是两回事。没有直通的桥,还可以有借路的桥。过河拆桥,是拆的借路的桥。最终看到的和最终关心的其实是路。
李:
PSG 的交叉把边界节点算进去了,到了 DG 边界节点不算 两头相安无事。真正交叉的逻辑陷阱 不应该包括边界点 因为逻辑层是脱离了线性次序的,思维的本性就是天马行空,无拘无束。
白:
“王冕父亲死了”无论把“王冕”和“父亲”的句法标签确定为“定中”还是“大小主语”,都显得多余。它们之间逻辑上只有领属关系。
李:
当然 的确也有合理的交叉 可以跳进其他结构的内部去这种。但毕竟统计上罕见多了 而且凡是出现那种情形 人的理智和情感就多少感觉拧巴。换句话说 跳进内部 里通外国 干涉别国内政 必须要有非常强大的理由 不是儿戏。
在长期批评中文的种种文法不严谨的缺点以后,可以为中文句法表达的丰富性点个赞了。寸有所长 有些优点是缺陷的孪生子。说的是谓语的丰富性。与欧洲语言谓语必须由动词当纲不同 汉语谓语丰富多彩多了。名形动三大类 NP、AP、VP 都可以上台主演谓语的戏,更绝的还有这“主谓谓语”。
这姑娘大眼睛 盘儿靓 爱读书 非常漂亮得体。
S【这姑娘】Pred【NP(大眼睛) sV(盘儿靓) VP(爱读书) AP(非常漂亮得体)】
NP sV VP AP 连在一起 做并列谓语 没有违和感。搁在英语 就要叠床架屋了。
那个味道好
(i) That taste is good
(ii) The taste of that thing is good.
这么简单的句子也有歧义了。虽然一般人不问这里面的区别,对歧义无感,但汉语的主谓谓语句式的确提供了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性。第二种解读在口语里面,“那个”后略有停顿(应该加逗号或留个空格):“那个 味道好”。
汉语中,主谓谓语居然可以嵌套,一个大S,一个中s,和一个小s:
(i) 小 s:味道好
(ii) 中 s:菜味道好
(iii) 大 S:这场宴会菜味道好,饭不怎么样。
【这场宴会S【菜s【味道s 好】】】
这个现象真地有些奇特,头小身子大,是集体领导的奇葩。凡遇到中文特别的句法,神经翻译就真地神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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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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