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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谣言成灾的恐慌条件
最近,国内接二连三地发生群体性事件,规模不大,损失有限,但都是在重大损失的背景之下发生的,属于典型的恐慌现象之表现,有其内在的逃生行为学原理。
我们经常可以注意到,大灾大难之后,往往导致人群心魂未定,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是一旦刺激发生,人群很容易过度反应。比如,2005年8月31日,伊拉克发生因“人体炸弹”谣言引发的群体踩踏,大量宗教人群跳入水中淹死,9天之后,斯里兰卡的一家飞机也遭遇“炸弹”谣言,尚未起飞的飞机立即打开逃生梯放人,可是逃生过程由于姿势不正确,造成一人死亡。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很难理解有人会因为逃生而摔死,如果联想到几天之前发生在伊拉克的“人体炸弹”高潮和惨重的人体踩踏损失,这一事故就是典型的过激反应,属于灾后应激过度的反应,是一种恐慌的表现。
汶川地震之后,国内发生两次群体性事件,与灾后应激过度反应有关,一次是有人打电话造谣,导致学校疏散,结果在疏散过程发生人群踩踏,有人受伤。另一次是在重庆的水边浴场,因为云层与电视塔的相对位置发生变化,导致人群产生电视塔倒掉的错觉,结果是人群踩踏,有人受伤。
这一次昆明恐怖袭击发生之后,广州地铁发生两次踩踏事件,一次与“防狼剂”滥用有关;另一次则是“广州地铁一声尖叫再度引发人踩人”。上海地铁发生一次因为烟气倒灌(说明当地的通风系统抽力太大,这说明当地的设计有问题。理论上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害怕恐怖分子施放毒气,所以不能群体场合不允许负压运行。显然当时的通风设计不合理,居然发生烟气倒灌,值得深究。),引发的群体逃生踩踏事件。上海地铁二号线的徐泾东站被浓雾入侵,部分乘客慌忙乱跑,现场一片混乱。车站工作人员随即疏散乘客,暂停服务中心的加值服务,并加大排风器的风力,将站内的烟雾排空。昨天发生的成都春熙路踩踏,也是未提防人群在昆明事件之后的正常群体反应,很难说有什么异常发生。
这说明,人群的反应程度,与其内在的心理预期有关。人们如果经过了演习,就会恰到好处地反应;如果人们没有经过排练,突然遭遇到意外事件,往往会产生两种反应,一种反应就是像范美忠那样,立即行动,可以看作是恐慌效应的表现;另一种反应像范美忠的学生那样,不知所措,错过了反应的最佳时刻,只好钻桌子,属于负恐慌反应。如果人们经历了重大灾难,心理的预期比较低,这时发生一件非常简单的意外,往往造成人群的过度反应,如上述灾后过激性的反应。
关于群体灾难的性质和原因,有很多说法,最关键的外在的刺激与群体的状态发生共振,结果导致某一人的突发性反应,被人群放大,形成灾难的后果。在英文中,恐慌的原意是与希腊神潘有关,所有关于潘的神话传说中,潘都是没有武器的,所以恐慌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造成后果都是另有其他的原因。但是潘主导了大量群体性事件,值得深入研究。学术界在1963年之后,对恐慌的定义发生改变,所以对此有很大的学术争议。说恐慌存在的人,大抵是指群体而言;说恐慌不存在的人,大抵是指个体恐慌,比如范美忠的反应,就是概率非常低的事件,似乎不值得研究。然而,低概率的事件,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是那些机械地否认恐慌的人,所不愿意承认的结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关键是燃料的配合;“点点谣言,可以踩踏”,关键是人群的配合。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应对群体场合的危险,做到未雨绸缪,及时作出正确的沟通和应对。
那么,认识人群反应的规律,对谁有利呢?人群管理工作者,如警察、地铁站工作人员、剧场大厅工作人员,需要密切关注形势,及时诊断人群扰动的原因,做出最及时的沟通。恐慌的发生,不但与信息量有关,也和信息的传送方式有关,应对谣言就是要应对恐慌,其中沟通的内容和方式是关键。
恐慌之神潘的标准像
作为同性恋之神的潘
作为淫欲之神的潘与美神阿弗洛狄忒和爱神厄洛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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