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为了研究业绩,有的教师可能把一篇论文拆成几篇,分开发表”。我不知道这里所指的是将论文在国内发表还是在国外发表?或者在国外发表后又拿回国内发表?如果是在国内发表,我无语!如果是在国外发表,我说“牛”!因为能将别人认为只能完整发表的论文“掰”成“几瓣”以后还能发表的确不容易。
一篇论文该不该分成几篇来发表,从表面上看是很不应该,但怎样定义一篇文章完整另一篇文章不完整却比较困难。假如你说长文章是完整的,而短文章是不完整的,那你认为应该以多少字为限呢?我的看法是,只要是有科学价值的文章,而且得到评审人及编辑的认可,不论长短,也不管完整还是不完整,都应该发表。若是以下几种情况,更应该争分夺秒地火速发表!
一是追求时效。在有些人看来,一个令人震惊的结果出来以后,不要急于发表,为稳妥起见,应该等到做出详细结果之后再一起发表。但我认为,将研究结果中最“闪亮”(原创性强)又最“铁”(重复性好)的部分先用短文发表,可以赢得创新成果的先机。要将一项最有创意的成果公诸于世,必须求新求快,如果动作稍微慢一点点,可能就要被人捷足先登了。国外的一些杂志就设有Short Communication、Brief Communication之类的栏目,专门发表一些追求时效性和创新性的以短小精悍见长的研究简报。我们最近就以Brief Communication形式发表了一篇有关青蒿素结合血红素抑制一氧化氮合酶及过氧化氢酶的短文。这个发现在前人实验结果的基础上前进了一大步,而且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以前只知道青蒿素除治疟疾外还能抗肿瘤,但从来没有人报道过青蒿素抗肿瘤的分子机理是既减少保护性一氧化氮又增加破坏性过氧化氢。然而,青蒿素结合血红素的结果早已得到反复证实,只不过大家都没有把一氧化氮合酶及过氧化氢酶与血红素联系起来。因此,我们的新颖性很容易被人超越,如果要等全部结果做出来以后再发表,我看“黄瓜菜都凉了”!
二是讲究策略。有些实验并不一定要发表全部结果,或者说不是所有结果都要由自己来发表!那样“曲高和寡”未免让作者太寂寞了。真正的“牛人”,故意只发表一个“引子”,可以引来无数的“追随者”沿着他的思路一直做下去,他既保留了原创性,又让自己的大脑和双手得到无限延伸。前不久在Science上发表嗜砷细菌研究结果的Felisa Wolfe-Simon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年轻的“女牛”之辈!这位1977年出生的“嫩牛”显然很有策略,她对DNA中砷取代磷的令人震惊的结果只是在化学方面进行了核实,而没有从生物学角度做深入研究,因为她知道将有无数“笨牛”沿着她“指引的道路”埋头拉车!尽管这篇论文甫一出炉,就遭到广泛质疑,殊不知大家争吵得越厉害,她的知名度就越高!我本人深信她们取得的这一旷世成就必将载入史册!
三是有些设想的实验重复性不好。做科研的人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条“主干道”走对了,但是往往“交叉路口”走错,因此许多实验都得不到正确结果。如果是这样,该不该把最重要而且重复性好的那一点点结果拿去发表呢?我看应该及时发表,否则可能等到别人在分岔路口走对了,自己将后悔为什么没有喝到“头啖汤”?当初Watson和Crick之所以能在Nature上发表那篇只有500字的著名短文,是因为他们找准了“DNA是双链结构”这一主题。相反,最权威的蛋白质结构专家Pauling却在一开始就走错了,因为他认为“DNA是三链结构”。据说Watson听到Pauling的“三链”思路时,还一度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沿着这个思路做下去!
四是实验条件不够,有些实验无法开展。如果你率先提出了一个最新的研究思路或发表了一项最新的研究方法,那么一些有实验条件的人就会“如法炮制”。比如,我们想到了一个idea,希望在致病性结核杆菌中测试一下,但是因为我们不具备安全的实验条件,所以无法开展实验。但是,我们选择了一种在分类上与结核杆菌比较接近的非致病菌进行研究,得出了非常有意义的结果。我们相信,采用同样的方法在结核杆菌中测试,也能获得同样有显著意义的结果。
在科学研究中,创新是最可宝贵的!在科学研究中做个“领头羊”,“走错路”、“带错队”在所难免,但敢为人先不应该受到鼓励吗?若一篇论文能够获得全世界同行的认可,任何人指责“一篇文章不应该分成几篇文章发表”都显得苍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