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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文中所言:研究者广泛参加学术会议就是应对竞争压力的一种利弊参半的方式。表面看起来利弊各半,而实际结果往往是弊大于利。
假设研究者面对100位听众发布自己尚未成熟的想法,而这其中仅有一两位动机不纯者,完全有可能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进一步将成果扩大成型并据为己有,且完全无视忽略提出者的贡献。由于信息渠道的畅通,一旦会议结束,偷窃想法的人甚至可能在100位听众之外进一步“产生”。
从这个角度分析,在现实社会中,但凡公开,真正有价值的想法被“剽窃”反倒变成了一个大概率事件,如果价值不大,“剽窃”也就不存在。再从提出者自身角度来看,这也是通过发布取“利”所必然要面临的风险,当风险一旦演变为事实,后果及损失往往无法承受,且公平尽失。因此在发布之前必须充分考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约定俗成的东西对绝大数人有效,但永远无法制约极少数觊觎者,我们可以要求自己怎样,却无法要求每个人都做得到。这也就导致想法一旦被公开,哪怕只是小范围的公开,很容易遭到“顺手牵羊”,而为了维护原创者的利益,界定起来实际非常困难,可操作性的手段并不多(剽窃的做法自然人人喊打,在此不赘述)。同样一个问题有多少人经年累月地在思考,不要说完整的想法,哪怕是只言片语,都可能改变一个科技事件的历史进程,整个过程远非一句“可惜”所能够概括。
为了切实保护自己不可多得的想法或灵感,从审慎的角度考虑,在成果未成型之前,优先权未得到确认的情况下,在是否需要发布以及发布的程度或技巧问题上,值得三思而行。
在此想起一句重庆俗话:白毛猪(儿)家家有,有啥子稀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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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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