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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属于一种特殊的建筑结构,既可说它是建筑,又可以视其为道路,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双重属性,反倒令其在防火设计中显得有些无所适从。
如果说是纯粹的道路,完全开放式,根本不用考虑在道路边预设灭火设施,任何情况下车辆起火,只要人员能够逃离,最多损失只是一台车,而公路隧道内就有必要准备灭火设施,否则有可能火烧连营。
如果把隧道看成是通常意义中的建筑,那么配备灭火设施又会冒出新问题:隧道太长,从几百米至几千米不等,甚至更长,可能的起火点完全随机,加之起火概率极小,若以车辆通过台次和天数计算,起码是几亿分之一,配备大量灭火设施不经济,同时存在使用寿命管理维护等诸多问题,由此导致灭火剂的密度分布不足。
当然在任何环境下,灭火都讲求一个“快”字,隧道内更是如此,如果把救援希望完全寄托在消防队身上,可能不现实:火灾事发突然,需要反应时间,隧道内手机信号弱,需要跑至洞口附近再报警,消防车与起火点距离有长有短,沿途还有交通堵塞,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导致信息流及人流速度放缓,从实际起火再到消防车赶至起火点,平均十分钟已算是不错,然而这个速度仍然满足不了现场需求,因为浓烟已经遮挡了沿途视线。
回过头看,灭火,第一需要人,第二需要灭火剂。
1.作为人,唯一可以调用的是现场人员,也就是附近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必须主动参与协同灭火救援,赢得宝贵时间,既然是公共安全,就只能依靠大家参与。
2.最实用的的灭火剂就是塑料膜封装的沙子,半自动灭火袋,因为成本低廉,可以提前大量储备,隧道内每隔100米,或者50米就可以在人行道上放置几百个,便于现场人员就近搬运和取用,灭火剂的密度分布由此得以基本满足,而且永不失效。
趁着火场能见度尚可,附近车辆纷纷停车协力救援,该报警的报警,该破拆的破拆,该抛投的抛投,该搬运的搬运,该救人的救人,只要第一时间有了人,第一现场有了足够的灭火剂,对公路隧道初始火灾的控制能力自然会得以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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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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