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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筆記1國風6王風4揚子水·總68

已有 1583 次阅读 2023-5-25 19:07 |个人分类:读书-科研笔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激揚水疾薪不流,

不撫其民王不柔。

戍邊之子赴遠角,

何時團圓有回頭?*

*和楊萬里《小池》韻:

泉眼無聲惜細流,樹蔭柔水愛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頭。

楊萬里(1127-1206),字廷秀,號誠齋,南宋江西吉水人。27歲中進士,官至寶謨閣學士。 詩與尤袤、范成大、陸遊齊名。一生作詩兩萬多首,傳世不多,有《誠斋集》。

目次:一、原詩  二、揚之水·小序  三、章字詞解  四、譯詩

*文中帶*號者為拙筆所加。

一、原詩

共三章,每章六句。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懐哉懐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懐哉懐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懐哉懐哉,曷月予還歸哉!

二、揚之水·小序

《序》:“《揚之水》,刺平王也。不撫其民,而遠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

 孔疏:“‘不撫其民’,三章章首二句是也(*指:揚之水,不流束薪;揚之水,不流束蒲;揚之水,不流束蒲)。‘屯戍母家’,次二句是也(*指: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不與我戍甫;……不與我戍許;)。思者,下二句是也(*指:懐哉懐哉,曷月予還歸哉……)。此三者皆是所怨之思,俱出民心,故以怨配思而總之。”

鄭箋:“怨平王恩澤不行於民,而久令屯戍不得歸,思其鄉里之處者。言周人者,時諸侯亦有使人戍焉。平王母家申國,在陳、鄭之南,迫近彊楚,王室微弱而數見侵伐,王是以戍之。”

孔疏:箋怨平王……戍之,“此刺平王,不嫌非是周人,而特言周人者,時諸侯亦有使人戍焉,故言周人以别之,諸侯之戍,亦由於王,諸侯之人所以不怨者,時王政不加於諸侯,諸侯自使戍耳。假有所怨,自怨其君,故周人獨怨王也。《車牽》(*《小雅·甫田之什·車鎋》)《白華》(*《小雅·魚藻之什》)之序亦云‘周人’,但其詩在《雅》,天下為一,此則下同列國,故須辨之。杜預云:‘申,今南陽宛縣’是也。在陳、鄭之南,後竟為楚所滅,故知迫近彊(*)楚,數見侵伐,是以戍之。”

陸音義:“揚如字,或作楊木之字,非。屯,徒門反。戍,束遇反,《韓詩》云‘舍’。思如字,沈息嗣反。令,力呈反。近,附近之近,或如字。數音朔。”

朱熹《詩序辯說》無評論。

三、章字詞解

第一章: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懐哉懐哉,曷月予還歸哉

之水,不流束薪

】毛傳:“興也。揚,激揚也。” 孔疏:傳興也。揚,激揚,“激揚,謂水急激而飛,揚波流疾之意也。此傳不言興意,而《鄭風》亦云‘揚之水,不流束楚’,文與此同。傳曰‘激揚之水’可謂不能流漂束楚乎?則此亦不與鄭同,明别為興。”

鄭箋:“激揚之水至湍迅,而不能流移束薪。興者,喻平王政敎煩急而恩澤之令不行于下民。”

陸音義:“薪音新。激,經歷反。湍,吐端反。迅音信,又蘇俊反。”

朱傳:“興也。揚,悠揚也,水緩流之貌。”

*字“揚”,朱“缓”不如毛“激”。

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

(jì)】鄭箋:“‘其’或作‘記’,或作‘已’,讀聲相似。”。陸音義:“其音‘記’,詩内皆放此,或作‘已’,亦同。”標點。朱傳:“其音記”。陳第《毛詩古音攷》卷二:“其音記”。

之子】鄭箋:“之子,是子也。彼其是子,獨處鄉里不與我來守申,是思之言也。” 朱傳:“彼其之子,戍人,指其室家而言也。”

戍申】毛傳:“戍,守也。申,姜姓之國,平王之舅。”朱傳:“戍,屯兵以守也。申,姜姓之國,平王之母家也,在今鄧州信陽軍之境”。康典第357頁:戍音树,守邊也。康典第711頁:申,國名,姜姓之國,今南陽宛县。

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鄭箋:“懷,安也。思鄉里處者,故曰今亦安不哉,安不哉!何月我得歸還見之哉!思之甚。” 孔疏:箋懐安……之甚,“《釋詀》:‘懷、安,止也。’俱訓為止,是懷得為安。此承‘不與我戌申之’下,故知思鄉里處者之安否也。役人所思當思其家,但既怨王政不均,羨其在家處者。雖託辭於處者,願早歸而見之。其實所思之甚在於父母妻子耳。”

朱傳:“懷,叶胡威反”;“懷,思。”。

】朱傳:“還音旋”。

】朱傳:“曷,何也。

章解:

孔疏:揚之水……歸哉,“毛以為,激揚之水豈不能流移一束之薪乎?言能流移之,興王者之尊,豈不能施行恩澤於下民乎?言其能施行之。今平王不撫下民,自不為耳,非不能也。王既不撫下民,又復政教頗僻,彼其之子在家不與我共戌申國,使我獨行,偏當勞苦。自我之來日月已久,此在家者今日安否哉?安否哉?何月得還歸見之哉!羨其得在家,思願早歸見之。久不得歸,所以為怨。鄭唯上二句為異,餘同。”

朱傳:“平王以申國近楚,數被侵伐,故遣畿内之民戍之。而戍者怨思,作此詩也。興,取之不二字,如《小星》(*《召南》)之例。”

第二章:揚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懐哉懐哉,曷月予還歸哉!

】毛傳:“楚,木也。” 朱傳:“興也。楚,木也。”

】毛傳:“甫,諸姜也。”

孔疏:傳“甫,諸姜也”,“《尚書》有《呂刑》之篇,《禮記》引之,皆作《甫刑》。孔安國云:‘呂侯後為甫侯。’《周語》云:‘作四岳,為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又曰:‘申、呂雖衰,齊、許猶在。’是申與甫、許同為姜姓,故傳曰‘甫,諸姜’,‘許,諸姜’。皆為姓,與申同也。平王母家申國,所戍唯應戌申,不戍甫、許也。言甫、許者,以其同出四岳,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借甫,許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六國時,秦、趙皆伯益之後同為嬴姓。《史記》、《漢書》多謂秦為趙,亦此類也。”

朱傳:“甫即呂也,亦姜姓。《書·呂刑》,《禮記》作《甫刑》,而孔氏以為呂侯後為甫侯是也。當時蓋以申故而并戍之,今未知其國之所在,計亦不遠於申、許也。”

康典第709頁:甫,國名,地名。

第三章:揚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懐哉懐哉,曷月予還歸哉!

】毛傳:“蒲,草也。”鄭箋:“蒲,蒲柳。”

孔疏:箋蒲,蒲柳,“以首章言薪,下言蒲、楚,則蒲、楚是薪之木名,不宜為草,故易傳以蒲為柳。陸璣《疏》云:‘蒲柳有兩種,皮正青者曰小楊,其一種皮紅者曰大楊。其葉皆長廣似柳葉,皆可以為箭幹。故《春秋》傳曰:‘董澤之蒲,可勝既乎。’今又以為箕鑵之楊也。”

陸音義:“蒲,如字。孫毓云:蒲草之聲不與戍、許相協,箋義為長。今則二蒲之音未詳其異耳。”

朱傳:“蒲,叶滂古反。……興也。蒲,蒲柳。《春秋》傳云‘董澤之蒲’。杜氏云:‘蒲,楊柳可以為箭者是也。”

康典第1018頁:蒲,水草,可以為席。

】毛傳:“許,諸姜也。” 朱傳:“許,國名,亦姜姓,今潁昌府許昌縣是也。陳第《毛詩古音攷》卷二:“許音甫,與蒲為韻”。

跋·朱熹:

“申侯與犬戎攻宗周而弑幽王,則申侯者,王法必誅不赦之賊,而平王與其臣庶不共戴天之讎也。今平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其立已為有德,而不知其弑父為可怨,至使復讎討賊之師反為報施酬恩之舉,則其忘親逆理而得罪於天已甚矣。又况先王之制,諸侯有故,則方伯連帥,以諸侯之師討之王室。有故,則方伯連帥,以諸侯之師救之。天子鄉遂之民,供貢賦衛王室而已。今平王不能行其威令於天下,無以保其母家,乃勞天子之民遠為諸侯戌守,故周人之戍申者,又以非其職而怨思焉。則其衰懦微弱而得罪於民,又可見矣。嗚呼!《詩》亡而後《春秋》作,其不以此也哉!”

四、譯詩

激揚急流不沖薪,之子不與我守申,思鄉何月能還奔。

激揚流急不移木,兵子不與我守甫,思鄉何月歸故土。

激揚疾水不流蒲,役子不與我守許,思鄉何月返故土。

2023年5月3日星期三,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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