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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北京技术市场发展规划研究(二)

已有 2637 次阅读 2012-10-14 14:21 |个人分类:技术市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市场, 发展观规划

(接上一篇)

四、北京技术市场发展的目标

(一)提高对技术市场的认识

1.技术市场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地位

技术市场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技术市场是一个体系。技术市场主体比国家创新体系更加宽泛,除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外,还包括自然人(技术发明人)。经过近20年的努力,技术市场已经形成了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服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以及法律法规政策保障体系。第二,技术市场客体是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一切技术商品。技术市场客体是技术商品,交易的主要形式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技术产权,包含了技术创新的全部内容及过程,完全体现了国家创新体系中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第三,技术市场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历史性产物,是一种体制上的创新,体现了国家创新体系核心内容的另一方面,即:体制创新。技术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技术商品资源的过程及关系的总合。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动力在于市场机制、交易过程及主体关系调整的不断创新,核心就是体制创新。第四,技术市场的产生与发展体现了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意志和目标。技术市场的产生就是要明确技术的商品属性,调整技术商品供需双方的相互关系,目的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从法律角度看, 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第一条提出,立法宗旨为: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其中,提到了技术市场的字样。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发展技术市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的商品化。技术贸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城市信用的原则。中,正式提出国家建设和发展技术市场,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为技术市场的建立与发展确立了地位。1996年,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技术权益和法律责任等,赋予了技术市场工作的实际内容。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分类,技术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中共十六大又明确定位技术市场为生产要素市场,并提出要创造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的环境。所有这些,都体现了国家在发展技术市场方面的意志和目标。由此可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我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技术市场的发展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综上所述,技术市场完整地体现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内核,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组织的产生与发展,丰富和发展了技术市场的内涵,不断完善了技术市场功能,各地技术市场条例的修改、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与调整,使技术市场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充分体现出技术市场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体系,也体现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另一特征。

2.技术市场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技术市场的发展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技术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重大的体制创新。从技术市场二十年发展情况看,国家坚持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技术市场发展方针,带来了社会观念的深刻变革,推动了科研开发市场化、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使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通过市场机制得以充分体现,为科技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在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伟大进程中,技术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将从体制上彻底打破科技与经济之间的壁垒,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市场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开辟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技术市场发展之路,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技术市场的发展使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得到丰富和完善。从技术市场内涵可以看出,技术市场包含了技术商品形成和转化的全部过程,围绕着这一过程建立了包括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等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形成了相应的创新服务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确保国家的科技创新活动按照市场的机制有效开展,使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得到了丰富和完善。另外,技术市场的发展对科技资源的配置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它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技术商品资源,并将知识、技术、资金等要素以各种形式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其中,以权益形式的结合不仅成为现实,而且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以知识产权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技术转移正在蓬勃兴起,所有这些都使得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功能得以实现。

3. 科技中介与技术市场的关系

科技中介是在科技、经济发展过程中起沟通政府与企业、个人以及科技与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平衡科技与经济结合方面利益冲突,协调各方行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的活动。这种活动普遍存在于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发挥着居间联系作用。技术市场中最典型的科技中介是技术中介,即: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在技术商品的需方(买方)和供方(卖方)之间起沟通、联系、促进交易作用的个人、组织及其服务活动。

关于科技中介机构的界定也有一些说法,综合起来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将科技中介机构分为:为加速科技成果的转让提供良好的服务的中介机构, 如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评估机构以及技术经纪机构等;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技术、市场营销、信息、人才、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服务的信息咨询服务机构。

1996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除了对技术交易场所做出规定外,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薄弱环节,即 “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试验基地、工业性试验基地、农业试验示范基地以及其他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机构做出规定,也将其纳入科技中介的范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也提到要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咨询、监督、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风险投资要求目前已有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服务,还要求针对其特殊性和专门需要,设立包括行业协会、科技项目评估机构、技术经纪机构、风险投资咨询顾问机构等专门的中介服务机构

科技部关于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中,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类型分为:主要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提供服务的机构(技术交易机构);主要为中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和技术平台的机构(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利用科技知识、科技文献资料和科技管理经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各类科技咨询机构、情报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招投标机构等);直接参与服务对象技术创新过程的机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农村科技咨询机构(技术推广、示范、服务的机构或组织);其他类型,共六大类。

有些地方则将科技中介机构定位为为技术交易提供场所、经纪、咨询、评估、信息等服务的机构

所有上述机构都不是直接拥有或创造劳动产品的市场主体,都是为市场客体转移和转化提供增值服务的,具有科技中介的属性。

科技中介与技术市场究竟是个什么关系?研究分析认为,科技中介是技术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技术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就没有科技中介的产生与发展,没有活跃的、发展迅速的科技中介,就没有蓬勃发展的技术市场。众所周知,经济中介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资源与市场的纽带,沟通买方与卖方的桥梁。市场经济是一切经济中介存在的前提条件,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社会生产资源都由国家统一计划调配,经济中介没有产生和生存的条件,自然也就没有科技中介的产生与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社会生产资源都要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供需主体产生了对资源信息的需求,也为中介的形成与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同样,技术市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技中介的形成与发展创造了条件,反过来科技中介的形成与迅速发展又有力地保障了技术市场的发展。这一点在中国技术市场发展统计公报中已有相应的数字对比说明。

(二)未来五年北京技术市场的发展目标

我国技术市场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渠道,也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生产要素市场,技术市场在科技资源的配置上发挥着基础性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一种经济现象。为实现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方针,发挥技术市场在人才、资本等市场中的先导作用,根据北京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结合北京技术市场的客观情况,提出未来5年北京技术市场改革发展的目标。

面对来自全球经济技术一体化的挑战、我国加入WTO后国际技术贸易体系和规则的挑战以及经济运行体制深入改革的挑战,在未来5年我们将本着观念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的精神,把北京技术市场建设成为包括法律保障体系、创新服务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和管理体系等在内的市场体系健全,运转协调有序,竞争公平,行为规范,资源配置合理、交易高效的开放型技术市场。营造市场主体平等利用技术商品资源机会的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技术市场的社会信用体系,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促进技术商品的正常转移。

在优化技术市场发展环境和提高交易效率的基础上,北京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力争在2003年256.36亿元的基础上,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到2008年达到650亿元。技术进步和技术成果转化对北京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中等发达国家90年代后期的水平。

确立这样的目标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基本符合北京技术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进程要求。实施中还有许多难以预料的情况发生。因此,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有新发展,实践上有新创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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