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大新科校长邓秀新院士主张导师选研究生应该有几个月的观察期。我基本上同意这种观点,但认为这种观察期应该是相互的,即导师应该考察学生,学生也有权利观察导师,从而决定对方是不是适合自己。
如果各高校真打算这样做,其实可行性还是很高的,因为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学生都要上各种基础及专业课,基本上不太见得到导师,也就谈不上指导。因此,我认为学校可以先将学生招进来,不要急于确定导师,而是利用这段时间,允许有初步意向的学生进入实验室做点事,以便让师生有机会互相考察。在此期间,导师可以初步观察学生的能力和想法,以便决定接纳哪位学生;学生也可以借此基本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经费情况,从而考虑是否愿意拜该导师为师。
假如能做得更民主一点,在确定导师之前,还可以专门安排一场师生见面会,主要让那些准备招收研究生的导师上场介绍自己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及学术成就,看能否打动现场同学乐于拜自己为师。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对每个导师进行现场提问,在一问一答中,让学生对不同导师的学术水平及性格特点进行比较,再结合自己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初步确定自己喜欢的导师及其研究方向。
假如要做到彻底的民主,应该建立一种宽松的“宽进宽出”制度,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导师换学生,也允许学生换导师。不过,导师想换学生很简单,大不了这次不要,下次再招,但学生想换导师就不那么容易了,原因是其他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不能再接受别的学生了。除非还有导师未招到研究生又想招,导师又是自己喜欢的,他也同意接受,否则就要退给研究生院,这就不大好办。当然,如果学生对导师已经彻底失望,又没有合适的导师可换,也可以慎重选择退学!
无论如何,我赞成导师与学生彼此进行双向选择!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给导师与学生各有一定的空间,对双方都有好处,尤其对学生而言,此时的抉择可能左右着他一生的命运,容当更人性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