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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先是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谁是过度医疗的推手》(http://news.sohu.com/20100713/n273456164.shtml,2010.7.14:8:44);又在电台上,听主持人愤慨地评论同一件事。几天过去了,忍不住还要对当前的“过度医疗”问题发点牢骚。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http://baike.baidu.com/view/2558954.htm。2010.7.14:8:54)
从定义上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实施过度医疗主体。这是无可争议的,但,又显得无可奈何,特别是医生们,在当前的环境里,他们实施过度医疗,已经成为很难避免的事件,不管出于有意还是无意,几乎所有医生都发生过过度医疗。医生实施过度医疗,主要有以下情形:
1. 医疗机构或本人经济目的,做不必要的检查、一味使用昂贵药品、刻意放宽治疗适应症等。在施行的过程中,常常要寻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
做不必要的检查,主要谓之“自我保护”,这也是有道理的,特别是所谓的“举证倒置”出台后,加上医疗环境的问题,解决这个根源,要从政策、法律法规着手。实质的原因,恐怕还是医院管理者的引导、要求。当然,医院管理者也是有苦衷的,公立医院有不良的政绩观在作祟,民营医院有趋利的目的……
使用昂贵药品,主要谓之“疗效好”,这是很没有道理的,药品的疗效与价格昂贵与否,实在不是一个概念。比如,一些传统的药物,如青霉素、磺胺嘧啶、阿司匹林、Vc银翘片等,实在是“价廉物美”的好药,历史已经确立了它们应有的地位。疗效的关键还是在于合理使用,假如,商业利益绑架了医生,合理使用就会变成一个什么概念,肯定会扑朔迷离。
刻意放宽治疗适应症,这是不需要借口的,甚至可以做得了无痕迹。
2. 医疗机构或医生不具备水平,勉强治疗。这是十分具有隐蔽性的行为,其危害性远远大于用点昂贵药品。因为,误诊误治、延误治疗、错误引导,甚至可以致命。这个问题的解决,恐怕特别需要行业自律发挥作用。问题是:我们的医疗行业自律在哪里?如何发挥作用?
3. 违法医疗、虚假医疗、假冒中医等,这些本不该存在,有的甚至应该归入其他管理范畴。但是,中国的医疗监管和执法,实在难以恭维,比如,前阶段沸沸扬扬的张氏事件,好像卫生执法部门至今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以上几类情形,用本博一开始提到的文章中的观点,推手是:“某些不完善的管理”、“医患紧张”、“医生的逆向淘汰”。我不知道如何评价作者的观点,但如果正要从管理的层面来解决问题的话,似乎从绩效管理机制入手比较合适,当然,医疗的绩效必须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的。社会效益在未来会体现在经济效益上,但如果没有充足的竞争力量和医疗常识普及,社会效益也会被扭曲、淡化。医患紧张的消解,除了要医务人员的工作作用,说到底是要民众的意识和法律的严肃来改变的,过度医疗是防范不了医患紧张,更是无法解决的。
“过度医疗”是医疗卫生领域的一个悲剧,也许这个悲剧自古有之。过度医疗有时候很复杂,甚至即是专业人员也难以确定,因为医疗本身就存在未知和探索,个体的差异也实在无法进行彻底标准化的统一。但是,我们不可以、也不可能对过度医疗束手无策。
我相信,过度医疗是可以剖析清楚的。这不是基于我的乐观,而是基于我的认识。我敢断言,过度医疗肯定无法消灭,但一定可以控制到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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