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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毒地潜伏

已有 3060 次阅读 2012-6-5 10:58 |个人分类:其他|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中国, 环境污染, 修复, 中毒事件

      污染土地密集出现,毒性释放可达上百年,尚不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未修复土壤的影响与危害很可能长达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致使环境污染,人体致病。而修复越拖延,投入的修复资金就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近年来,中国有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自2004年以来,毒地开发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陆续被曝光。然而,见光的毒地属极少数,更多毒地在政府和居民毫不知情之下,仍悄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财经网《毒地潜伏》专题值得关注:http://www.caijing.com.cn/2012/ddqf/  。所谓毒地,是指曾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产生人体健康、生态风险或危害的地块。没有人愿意生活在垃圾场旁边,但你可能正居住在比垃圾更具危害的毒地之上,因为你对所住社区的用地历史数据几乎一无所知。毒地开发的背景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退二进三”计划。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之中,占据市区优越位置的一些劣势工业企业,纷纷通过易地、搬迁改造,退出繁华地段,进入城市边缘;或者退出第二产业,兴办第三产业,这一计划使产生于50多年前“大跃进”时期的众多高污染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大量毒地亦随之被暴露于城市的阳光之下。由于其地理位置往往优越便利,几乎所有的地块都被开发。其中,有不少毒地未经治理,就被“正常使用”。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指出,各类不同性质的全国污染场地应以万计,仅是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就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看了该报道后最让人感到揪心的是:中国很多污染地块往往处于城市中心,多属于急待开发的情况,因此在修复过程中,多数情况下使用异地处理处置方式。业内专家认为,从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角度来看,采取异位处理处置方式的工程并未真正达到修复的目的,尤其是滋生了不规范操作,污土只是换地填埋。土壤是挖走了,但实际上多为污染转移,给其他地方带来污染,而且原来的地方的地下水是挖不走的,还是污染水。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这种修复治理费用高、标准模糊的领域,已经成为高回报高收益的项目,最终是否会成为仅仅是走程序走过场?而因此留下的巨大隐患,我们的后代不知将付出多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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