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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诗经与楚简诗经类文献研究》,姚小鸥著,商务印书馆2022年9月出版。以下为该书《自序》
《诗经与楚简诗经类文献研究》一书,顾名思义,它的研究对象是《诗经》和楚简《诗经》类文献。
“楚简《诗经》类文献”这个名目,是我的杜撰。它既指向明确,又有较大的内涵包蕴。说它明确,是指载体都是楚简,且皆与《诗经》有关。说它有较大的内涵包蕴,是指它既包括安大简《诗经》这样的早期《诗经》抄本,也包括上博简《孔子诗论》这样的《诗经》学史文献。上博简中的《采风曲目》和《逸诗》等,也应当包括在内。特别值得一谈的是清华简的相关文献。
我最初使用这个名称,起始于对清华简的研究。清华简中的《诗经》类文献包括《耆夜》《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诸篇,从与《诗经》的关联来说,它们各具特征。《耆夜》是一篇史传文献,其中含有今传《毛诗》中的《唐风·蟋蟀》一篇别本,还有未见于今本《诗经》者。《周公之琴舞》的“元内启”系今存《周颂·敬之》篇的别本,可见它是作为《周颂》前身的原始《诗》学文献。《芮良夫毖》一篇,不见今本《毛诗》,但其风格、体式与被认为系芮良夫所作的《大雅·桑柔》篇绝相类似。
将《诗经》与楚简《诗经》类文献放在一起,由其内在的关联性使然。我的《诗经》学研究,以《诗经》本体研究为基础,以经学历史研究为辅翼。在当代学术语境下,这些都离不开出土文献,而二十余年来,出土的《诗经》类文献,又以楚简为大宗。本书所收论文,泰半与楚简《诗经》类文献相关,不是偶然的。
除研究对象选取与材料的使用外,我的《诗经》研究还有两个比较显著的特色,其一是在先秦礼乐文化的整体背景下进行研究。其二是研究的实证性,即传统所谓考据。
关于《诗经》与先秦礼乐文化的关系,我有一个简要的表述,即“《诗经》是先秦礼乐文化的产物和有机组成部分”。这一学术论断,是在多年的持续研究中概括出来的,它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大家都知道,明代《诗经》学的成就不如前代,也不如清人,学术风气的空疏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是应当引以为戒的。不对《诗经》本体进行扎实的研究,侈谈学史,根基何在?
实证性的研究,出成果可能慢一点。本书中《诗经》学史的研究,篇数不多,但耗费我的时间、精力并不少。我长期关注《诗经》学史的关键之点,而不敢轻下断语,但如《“诗三百”正义》这样文章,一篇出来,就动摇了“孔子删诗”这一重要学术公案历来讨论的基础。所以慢一点也是值得的。
搞研究,有时也要尽量快一些。这里主要指对新材料的切入。前辈学者给我们树立了榜样。罗振玉、王国维对西北汉简、敦煌文书,乃至甲骨文献的研究,只争朝夕,故能得风气之先,李学勤先生也是这方面的楷模。后学虽不能望其项背,但如古人言,“非曰能之,愿学焉”。本书中对楚简《诗经》类文献所作的研究,就是追随前辈时贤的“预流”结果。
研究出土文献,基础在传世文献的掌握。束书不观,训诂不晓,研究出土文献率尔操觚,很少有不出笑话的。我们对清华简《周公之琴舞》文本性质的判断,与时贤大有不同,就在于我们曾对《周颂》,特别是对《大武乐章》诸篇下过极大的工夫。
重考据不等于不讲义理。清人言,考据、义理、辞章三者不可偏废,相辅相成。不讲考据,无根游谈,哪里会有真知灼见?不讲义理,所谓的考据的灵魂何在?一切优秀作品的内涵,无不与其外在形式的呈现密切相关。换言之,作品内涵的阐发,离不开对其艺术形式的解读。《文心雕龙·情采篇》说:“木体实而花萼振”。这是义理与辞章关系的最好说明。
四十年来,我对《诗经》的《风》《雅》《颂》各部分均有钻研,其中又以三《颂》为最。我的三《颂》研究成果,基本包含在201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诗经三颂与先秦礼乐文化的演变》一书中,为避免重复,本书不再收录。
数十年来出土的《诗经》类文献,尚有颇为重要者而本书少有涉及。其中主要是《阜阳汉简诗经》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的《诗经》简。胡平生研究员等对前者曾有很好的整理,我们在研究中曾加引用。后者由朱凤翰教授的团队进行了初步整理。这些都为笔者所关注。我们对安大简《诗经》的研究,还在进行中。清华简《诗经》类文献的部分研究,因为种种原因,未收入本书。相关成果,希望能够在不太久的将来提交学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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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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