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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的规矩不要一刀切
武夷山
学术界有很多关于发表的规矩,例如,不能一稿两投,不能基于同样的数据写多篇论文,在论文中不可以不交代清楚研究方法,等等。但是,这些规矩,产业界并不完全认同。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Ian Taylor教授在Nature杂志2005年436卷总7051期发表一篇短文,题目是:学术界的“不端行为”在产业界是可接受的。他举例说,(1)“利用别人的想法”是常规的商业实践,不能被指责为剽窃。(2)如果论文发表的篇数与晋升不挂钩(在产业界,论文量与晋升基本上不挂钩),那么,“在多处发表数据”的行为并不被认为是不道德的。(3)如果论文发表的篇数与晋升不挂钩,在不同地点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不同国家办的期刊上发表同样的信息是有助于科学传播的。假定学术会议的组织者或期刊的编辑部不喜欢这种做法,他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加以限制。(5)在论文中“不披露方法细节”对于产业界的科学家是很正常的行为。
在我国,用学术界的标准来看待与处理所有发表行为的倾向是很明显的。我们的规矩有时候甚至比国际上还要严。例如,本网博主任胜利曾指出(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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