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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事的基金申请书的意见(2009)
武夷山
我其实并没有多少基金申请经验,不知道评委喜欢什么样的题目。如果我是评委,会觉得现在的题目偏大:合作之后,科研能力增强了(反映在引用、发表指标上),但合作能力(如果与更多的人合著,也许可反映合作能力增强)也增强了吗?合作能力更难表征。另外,用合作认同就能表示合作动力了吗?
目前的申请书存在的缺点:
1 可强调指出:对于非英语国家,只用SCI数据来研究国际合著肯定有偏颇,比如中日作者的合作,完全可能在日文期刊(XX博士后与其日本的合作导师就有这样的论文)或中文期刊上发表成果。
2 申请书第3页第1段的说法是“研究能力变迁”,这我同意,可以通过一些指标反映研究能力变迁,但大标题是“科技合作的能力”,含义不清。若说是合作能力吧,难以表征;若说是科技合作的研究能力吧,似乎讲不通。我觉得这一点是目前的主要缺陷。
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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