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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科”的计划思维焉能有所创造?

已有 5679 次阅读 2008-9-5 23:32 |个人分类:中国哲学讲座|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民科, 官科, 计划科研体制, 计划思维

  

拙文《“民科”取代“官科”是科学原创的必由之路》发表后,引起一些讨论,观点各异,这很正常,因为关于“民科”与“官科”的问题本身还处在讨论阶段,尚未形成普遍性的共识,连什么叫“民科”、什么叫“官科”都还没有统一的界定,眼下还只是各抒己见,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而已,但我相信,随着大家对这个问题的日益重视及其讨论的日益深入,必会逐渐形成某种普遍性的共识,从而形成关于“民科”与“官科”的科学概念。

 

有网友问我:所谓“‘民科’取代‘官科’是科学原创的必由之路”的 "取代" 是什么意思?我回答说:“为了科学原创,为了中国科学的自主创新,为了中国科学的大发展,M应该也必然取代G”我这样回答,是基于我对所谓“民科”与“官科”的特殊理解——把它们本质地理解为两种不同科研管理体制以及分别在这两种体制下人们所从事的科研事业——“民科”是民营体制以及在这种体制下所从事的科研事业,“官科”是国营体制以及在这种体制下所从事的科研事业。

 

我在上篇文章中是从科学原创角度提出“民科”取代“官科”是必然的,其实,就是从经济角度来看,即把科学技术当作一种产业来看,则“官科”是企业的国营模式,“民科”是企业的民营模式,而中外历史已经证明:市场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近代以来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过程,本质上就是统一的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违背市场规律运作的经济体制必遭淘汰,至今某邻国仍拒斥市场经济,其国家及其国民的境遇,地球人皆知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所控制的是国土资源以及被国家主体视为攸关国计民生之根本或国民经济命脉的一些产生领域以及军工领域等,其他一切生产领域,皆得按市场规律运作,而这些生产领域的市场经济实践表明,除非实行市场垄断,国营的“国企”必亏无疑而最终倒闭,抑或不得已而由政府硬挺着继续亏本经营。中国三十年来的经济改革最成功之处,无非在于农田的经营由“一大二公”的模式改为现行的民营模式以及企业的经营由国营改制为民营——后者的改制至今尚未彻底完成,这正突出地表现在科技领域:至今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依然是属于“官制”范畴,科研作为科技产业的内核,依然是由政府直接掌控的,这使得科技产业难以真正走向市场,依照市场规律来运作,近年来高校的所谓“产、学、研一体化”的试验于今尚未见多大成效,其重要的原因正在于政府死死地控制着科研这个环节,如此市场之“产”与行政之“研”如何能结合到一块呢?如果不能顺利地实现其结合,科研成果又如何能顺畅地转化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呢?仅从这个角度,也可见“官科”向“民科”转化是势在必行的。

 

然而,更重要的是,科研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它首先是一种创造性思维,这种思维作为人类思维的一种形式,永远都是通过个人思维表现出来的,科研活动中的原创都是通过个人的创造性思维来实现的,离开个人思维,哪有什么独立的社会思维呢?若用中国哲学范畴来表示,社会思维与个人思维的关系是属于“道”“器”关系,即个人思维属于“器”,社会思维属于“道”。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道”“器”之间,“器”是“道”的承载者,离“器”则“道”无所寓。按照辩证法的观点,“道”“器”之间,“器”是个别、个性,“道”是一般、共性,而关于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联系。诸如此类等等”据此,社会思维与个人思维的基本关系可以归纳为:(1)个人思维一定与社会思维相联系而存在。(2)社会思维只能在个人思维中存在,只能通过个人思维而存在。(3)任何个人思维(不论怎样)都是社会思维。(4)任何社会思维都是个人的,任何个人思维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社会思维之中。根据这个原理,任何离开个人思维而去追求所谓科学创新的企图都只是荒唐的妄想。

 

为此,研究科研规律,不能不研究个人思维在何种条件下才能进行创造抑或在何种条件下不能进行创造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八百多年前的宋代哲学家叶适(11501223)就已经认识到:“法令日繁,治具日密,禁防束缚至不可动,而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故人材亦以不振(转引自顾炎武《日知录》卷九《人材》) 叶适这里所讲的“人之智虑”就是指人的创造性思维,他认为,个人思维只有在不受外在束缚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创造,反之,如果受到外在束缚,将其思维限制于绳约之内,就不能有所创造了。长期以来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恰恰是为科研人员营造了一种类似于叶适所说的“法令日繁,治具日密”的科研环境。就科研的“法令”而言,以文科为例,就有两种:一种是公布于众的明规则,一种是未公布的暗规则。明规则如国家暨各省社科基金办每年所公布的项目指南之类,凡不在指南所列的课题范围之内者,政府一律不予资助,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我国的科研人员应当围绕着其指南上所列的课题来进行思维,否则,即使其思维能力再强,因不可能得到政府资助,其思维也几乎注定是徒劳无功的思维。对属于工薪阶层的科研人员来说,如果他们没有科研经费来源,则无论他们在思考什么问题,这种思考几乎都只能停止了事。更何况其指南一般都要规定,科研人员必须坚持xxx为思想指导,不得违背xxx,即科研人员只能在某种思想范围内来进行思考,否则不仅其思考无效,而且还可能是负效。暗规则如中宣部规定凡讨论公共知识分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公开出版,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科研人员思考什么以及应该怎样思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计划规定了的,十分明显,这是一种计划科研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所从事的科学思维乃是计划思维,亦即属于叶适所谓“绳约之内”的思维,而“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人们又如何能进行创造性的思维呢?

 

与计划科研体制相适应的,是一套迫使人们按其计划来从事科研的科研评价系统和激励机制——此即属于叶适所谓“治具”也。如评价一个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的质量以公开发表于某些级别的刊物抑或获得某些级别的政府科研奖或获得国家领导人的肯定性评价作为衡量尺度,并据此来对科研人员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这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把科研人员的思维纳入某些学术权威或政治权威的思维范畴之内,以他们的思维为思维标准,这样的思维当然不是也不可能是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思维,而是也只能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模仿性思维或迎合性思维。

 

更有甚者,在推行上述计划科研体制和科研评价系统及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各科研单位(包括高校)都在追求学术GDP的增长,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更是刺激得科研人员无法静心搞科研,迫使他们只能像明朝的文人和举子那样“做学问”——“凡今之所以为学者,为利而已,科举是也。其进于此而为文辞著书,一切可传之事者,为名而已,有明三百年之文人是也”(《亭林余集与潘次耕札》) “今世之人速于成书,躁于求名。”(《亭林文集》卷四《与潘次耕书》)“自余所及见里中二三十年来号为文人者,无不以浮名苟得为务。”(《亭林文集》卷五《吴同初行状》)“吾自幼及老见人所以求当世之名者,无非为利也。名之所在则利归之,故求之惟恐不及也。苟不求利,亦何慕名?”(《日知录》卷七《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在急于求利而躁于求名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哪里还能做出什么创造性的成果来呢!顾炎武曾说:“以文名,以讲名者......是闻也,非达也。”(《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二十三》)当今中国学术界所谓的著名学者、著名教授,大抵不过是如顾炎武所说的“以文名,以讲名”的“闻”者,而非“达”者也。

 

相比之下,“民科”恰恰是默默无“闻”的学者,他们在毫无政府资助情况下不为名不为利地追求自己的学问,这种科研态度首先就值得肯定。我起初对“民科”的好感也正是来自于这一点。但现在更进一步认识到,只有改变现行的计划科研体制及相应的科研评价系统及激励机制,中国科学的自主创新事业才有希望!而政府计划科研体制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向市场科研体制转变,如此则“官科”衰而“民科”兴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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