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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筆記:1國風7鄭風12狡童·總86

已有 1325 次阅读 2023-10-25 14:02 |个人分类:读书-科研笔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己意專擅謂權臣,

君懦疎濶失臣倫。

何食相逢難共席,

留待喪國見鬼神。*

*和李商隱《賈生》韻:

宣室求贤访逐臣,贾生才调更无伦。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賈生】漢著名政論家文學家賈誼。【宣室】漢未央宮前的正室。

李商隱(813-858),字義山,號玉谿生,唐代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人。被人與杜牧合稱“小李杜”,與溫庭筠合稱為“溫李”。有《李義山詩集》。

目次:一、原詩、二、狡童·小序  三、章字词解  四、譯詩

*文中帶*號者為拙筆所加。

一、原詩

共兩章,每章四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qiān)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二、狡童·小序

《序》:“《狡童》,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也。”

鄭箋:“權臣擅命,祭仲專也。”陸音義:“擅,善戰反。”

孔疏:“權者,稱也,所以銓量輕重。大臣專國之政,輕重由之,是之謂權臣也。擅命謂專擅,國之教命有所號令,自以己意行之,不復諮白於君,鄭忽之臣有如此者,唯祭(zhài)仲耳。桓十一年《左傳》稱‘祭仲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是忽之前立,祭仲專政也。其年,宋人誘祭仲而執之,所立突。祭仲逐忽立突,又專突之政,故十五年傳稱‘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壻雍糾殺之。祭仲殺雍糾,厲公奔蔡。’祭仲又迎昭公而復立,是忽之復立,祭仲又專此。當是忽復立時事也。”

朱熹《詩序辯說·狡童》:“昭公嘗為鄭國之君,而不幸失國,非有大惡,使其民疾之如寇讎也。況方刺其‘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則是公猶在位也。豈可忘其君臣之分而遽以狡童目之耶?且昭公之為人柔懦疎濶,不可謂狡,即位之時年已壯大,不可謂童。以是名之,殊不相似。而《序》於《山有扶蘇》所謂狡童者,方指昭公之所美,至於此篇,則遂移以指公之身焉,則其舛又甚,而非詩之本旨明矣。大扺《序》者之於《鄭詩》,凡不得其說者,則舉而歸之於忽,文義一失而其害於義理有不可勝言者:一則使昭公無辜而被謗。二則使詩人脱其淫謔之實罪,而麗於訕上悖理之虚惡。三則厚誣聖人刪述之意,以為實賤昭公之守正,而深與詩人之無禮於其君。凡此皆非小失。而後之說者猶或主之,其論愈精,其害愈甚,學者不可以不察也。”

三、章字詞解

第一章: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qiān)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毛傳:“昭公有壯狡之志。” 孔疏:傳“昭公……之志”,“昭公有壯狡之志,解呼昭公為狡童之意。以昭公雖則年長,而有幼壯狡好作童子之時之志,故謂之狡童。襄三十一年《左傳》稱‘魯昭公年十九矣,猶有童心’,亦此類也。”

    鄭箋:“‘不與我言’者,賢者欲與忽圖國之政事,而忽不能受之。故云然。”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qiān)】毛傳:“憂懼不遑餐也。”

陸音義:“餐,七丹反。遑音皇,暇也。”陳第《毛詩古音攷》卷二:“餐音千”。

孔疏: “彼狡……餐兮”,“賢人欲與忽圖事而忽不能受。忽雖年長而有壯狡之志,童心未改,故謂之為狡童。言彼狡好之幼童兮,不與我賢人言說國事兮。維子昭公不與我言之,故至令權臣擅命,國將危亡,使我憂之,不能餐食兮。憂懼不暇餐,言已憂之甚也。”

第二章: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毛傳:“不與賢人共食祿”。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毛傳:“憂不能息也。”

四、譯詩

狡童你不與我言,唯你之故不思飯。

狡童不和我共食,唯你之故不眠睡。

20231013日星期五,202310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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