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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筆記:1國風2召南11江有汜·總22

已有 3345 次阅读 2022-6-10 10:40 |个人分类:读书-科研笔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嫡是獨嫁来,

姪娣诉怨事。

心望媵可前,

升阶路已未。*

*和王维《雜詠》(其一)韵:

客自故鄉來。應知故鄉事。

來日綺窗前。寒梅著花未。

王维(698—759),字摩诘,唐代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祖籍山西祁县。开元十九年(731年)王维状元及第,后于唐肃宗乾元年间任尚书右丞。精通诗书画音乐等,诗名盛于开元、天宝间,尤长五言,多咏山水田园,与孟浩然合称“王孟”。 四十岁以后过着亦官亦隐的生活,晚年成了佛教徒。

目次:一、原诗  二、江有汜·小序  三、章字词解  四、译诗

本文资料源于可复制繁体《四库全书》,故行文繁简夹杂。

文中带*号者为拙笔所加。

一、    原诗

共三章,每章五句。

·江有汜(sì),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江有渚(zhǔ),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gē)。不我過,其嘨也歌。

 二、    江有汜·小序

《序》:“《江有汜》,美媵也。勤而無怨,嫡能悔過也。文王之時,江沱之間有嫡,不以其媵備數,媵遇勞而無怨,嫡亦自悔也。”*“备數”指獨嫁,不用加二媵从嫁。

朱熹《诗序辩说》:“詩中未見勤勞無怨之意。”又:“不我以,不我過,不我與,便是見得不與同去之意。安得勤而無怨之意?”(《朱子五经语类卷五十三·钱塘程川撰·詩四·風》)。*朱熹所评极是。

鄭箋:“勤者,以已宜媵而不得,心望之。”

陆德明音義:“汜,音祀,江水名。媵音孕,又縄證反。古者,諸侯娶夫人,則同姓二國媵之。嫡,都狄反,正夫人也,下同。沱,徒何反,江水之别也,篇内同。”

孔疏:“作《江有汜》詩者,言美媵也,美其勤而不怨,謂宜為媵而不得行,心雖勤勞而不怨於嫡,故嫡亦能自悔過,謂悔其不與俱行也。當文王之時,江、沱之間,有嫡不以其媵備妾御之數,媵遇憂思之勞而無所怨,而嫡有所思,亦能自悔過也。此本為美媵之不怨,因言嫡之能自悔,故美媵而後兼嫡也。嫡謂妻也。媵謂妾也,謂之媵者,以其從嫡,以送為名也,故《士昏禮》(*《儀禮》)注云:‘媵,送也’。古者女嫁必姪娣從,謂之媵也。《士昏禮》云:‘雖無娣,媵先。’言若無姪娣,猶先姪媵’,是士有姪(北大版娣),娣但不必備耳。《喪大記》(*《禮記·喪大記》)‘大夫撫姪娣’,是大夫有姪娣矣。《公羊傳》(*卷八庄公十九年,漢何休注唐徐彦疏)曰:‘諸侯一取九女,二國媵之。’所從皆名媵。獨言二國者,異國主為媵,故特名之。其實,雖夫人姪娣亦為媵也。此言嫡媵,不指其諸侯大夫及士庶,雖文得兼施,若夫人,宜與《小星》同言夫人。此直云‘有嫡’,似大夫以下,但無文以明之。媵之行否,所由嫡者,嫡尊專妬,抑之而不得行,後思之而悔也。勤,勞一也。勤者,心企望之,望之而不得,所以成勞,故云‘遇勞’也。不以其媵備數,經三章次二句是也。嫡亦自,皆卒句是也。首章一句,為下而設。遇勞不怨,經無所當,稱美媵之本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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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 《诗序辩说》认为,《江有汜》“未見勤勞無怨之意”,不仅如此,其实诗面也未见有嫡媵或妻妾关系。鄭箋、孔疏的分析是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所做的逻辑推断。正因为如此,后来人、现代人尤其是当代许多人都将此詩说成是“弃妇”对遗弃她的男方所发怨。这只有一小半说对了,一大半是不对的。《江有汜》是本应随嫁的“姪娣”对已嫁的诸侯妻即嫡夫人的怨詩。这一点,是可以得到证明的:

1、詩面上,“子”是指已嫁的女子,每章后半章的“其”是指“子”,不是指男子。怨者即詩者若是男性,則这是男怨已嫁女,这情节与当时儀禮不符。故只能是女怨已嫁女。

2、当时能写诗歌、刻印诗歌的不会是底层没有文化的劳动人民,整部《诗经》都是上层文化人的作品,《江有汜》也不例外。鄭箋、孔疏中的《儀禮·士婚禮》、《禮記·喪大記》、《春秋公羊傳》所载,诸侯大夫从他国娶妻同时有从嫁的妻之姪娣,是当时的礼制。

为什么娶一妻跟两随嫁呢?《公羊傳卷八·庄公十九年》何休注:“必以姪娣從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妬,令重繼嗣也。因以備尊尊、親親也。”《公羊傳》(同上)徐彦疏:“《穀梁傳》云‘一人有子,三人緩帶’,范氏云‘欲共享其祿’是也。……謂三人不相疾也……共保其子。注:‘因以備至親也’。解云:謂備姪所以尊尊,備娣所以親親。其上尊下親,皆指嫡也”。

但这不是绝对的,妻过去了,姪娣不过去也是礼制所定,媵可去可不去,去能显示高贵。《公羊傳》(同上)何休注:“言往媵之者,禮,君不求媵,二國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这也是上文孔疏的“媵之行否,所由嫡者”。

3、姪娣为什么想随嫁作“媵”呢?两个可能:她们原与作“妻”的是亲戚,关系就很好,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作大夫媵的身份是贵妾,不是贱妾。《禮記·喪大記》(*《禮記注疏卷四十五》)“大夫撫姪娣”,是指姪娣若亡,喪禮上大夫撫姪娣尸,《喪大記》(同上)疏:“‘君撫大夫’者,大夫貴,故自撫之。……‘大夫撫室老,撫姪娣’者,大夫以室老為貴臣,以姪、娣為貴妾。死則為之服,故並撫之也。既撫姪娣,則賤妾不撫也”。最重要的是,媵有机会升为嫡夫人。《公羊傳》:“諸侯壹聘九女,諸侯不再娶。【注:注‘九者極陽數也’。解云:謂對一三五七以為極數也。注‘開媵路’。解云:謂亦有為嫡之望也】”。故,夫人不让姪娣随嫁,等于削去了姪娣的上升阶级的通道,姪娣有怨就是自然的。至于夫人为什么不带自己的姪娣随嫁,《小序》中的孔疏认为:“嫡尊專妬,抑之而不得行,後思之而悔也”。姪娣为什么会认为夫人獨嫁会后悔,那只能由读者见仁见智了。

简言之,本诗是有身份的女子所写,写詩主埋怨另一女子不带自己从嫁,这是詩面上可看出的。其次,毛傳、小序、鄭箋和孔疏所推测和所述以及朱熹所跟述,是符合周代的礼制的。

三、章字词解

第一章:江有汜(sì),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江有汜

】毛傳:“興也。決復入為汜。”鄭箋:“興者,喻江水大,汜水小,然得並流,似嫡、媵宜俱行。”孔疏:“‘決,復入為汜’,《釋水》(*《爾雅》)文也。此毛解汜之狀,其興與鄭同。知毛不以興夫人初過而後悔者,以後悔之文下章自見,故不解。”

北宋程颐的说法有点出格:“言水之分流興夫人之不專君子”(《程氏(*程颐)經說·卷三》)。

朱傳:“汜音祀,叶羊里反……興也。水決復入為汜,今江陵,漢陽,安復之間,蓋多有之。”

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毛傳:“嫡能自悔也。”

之子,歸】鄭箋:“之子,是子也。是子,謂嫡也。婦人謂嫁曰歸。”朱傳:“之子,媵妾,指嫡妻而言也。婦人謂嫁曰歸。我媵,自我也,能左右之。”程颐:“歸,謂從君子也。美人君當使妾媵均承其澤,故以歸言,非謂是嫁來之歸也”(同前)。

【以】鄭箋:“以,猶與也。”朱傳:“曰以,謂挾已而偕行也。”

【悔】陈第第一卷:“悔音喜”。

章解

孔疏:“江水大似嫡,汜水小,似媵。言江之有汜,得並流,以興嫡之有媵,宜俱行。言是子嫡妻往歸之時,不共我以俱行,由不以我俱去,故其後也悔。”

朱傳:“是時汜水之旁,媵有待年於國,而嫡不與之偕行者。其後,嫡被后妃夫人之化,乃能自悔而迎之,故媵見江水之有汜,而因以起興,言江猶有汜,而之子之歸乃不我以,雖不我以,然其後也亦悔矣。”

第二章:江有渚(zhǔ),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

江有渚

】毛傳:“渚,小洲也,水岐成渚。” 朱傳:“興也。渚,小洲也。水岐成渚。”

鄭箋:“江水流而渚留,是嫡與已異心,使已獨留不行。”

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

】朱傳:“與,猶以也。”

】毛傳:“處,止也。” 鄭箋:“嫡悔過自止。”朱傳:“處,安也,得其所安也。”朱傳这话意思是,不共行,反而会心安。这与“悔”字不协。康典第1046页:處,“《玉篇》:居也。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第三章: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gē)。不我過,其嘨也歌。

江有沱

毛傳:“沱、江之别者。”朱傳:“沱音跎。……沱江之别者。”

鄭箋:“岷山道江,東别為沱。”

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

】朱傳:“過音戈。……過,謂過我而與俱也。”康典第1245页:過“《玉篇》度也,越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

嘯也歌】鄭箋:“嘯,蹙口而出聲。嫡有所思而為之,既覺自悔而歌。歌者,言其悔過,以自解說也。”朱傳:“嘯,蹙口出聲,以舒憤懣之氣,言其悔時也。歌,則得其所處而樂也。”

全诗解:

朱熹:“陳氏曰:《小星》之夫人惠及媵妾,而媵妾盡其心。江沱之嫡惠不及媵妾,而媵妾不怨。蓋父雖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各盡其道而已矣。”

四、译詩

江有分支,子嫁獨往拒我随,拒我随嫁子会悔。

江有州渚,子嫁獨往将我拒,拒我随嫁子无助。

江有旁河,子嫁獨往将我搁,拒我随嫁子叹歌。

2022年6月5日星期日,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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