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就学术道德问题和以前的博导有过争论,可见我这个人在学术道德上也是非常顶针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进实验室的时候,有一个博士后离开了实验室,他发表了一篇美国化学会志。我接手他的课题后,看了他的实验报告,得到一些启发,做了无数实验,出了篇Journal of Catalysis,给以前的博士后署第二作者。后来又做了其它的很多实验,在写文章时引用自己未发表的结果为:Z. Ma, ABC, F. Zaera, unpublished results。后来校清样时老板把这改为Z. Ma, ABC, F. Zaera, JACS, submitted. 那时的我血气方刚,很愤怒,因为前面是说我们三个人得到未发表的结果,是某一个概念;后面说前面一个博士后得在我文章上署名,这就涉及到实质利益分配的东西。数据和点子全是我的。我就就给博导写e-mail说:那个人已经走了很久了,难道我以后的文章都得给他署名吗?你以前的博导教你用仪器,难道你离开博导后还要给他署名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随便出几个点子说是我想出来的,然后我离开了你的实验室,难道要后面接手课题的人给我挂名吗?我要的是fairplay,不是monopoly!
博士生导师看了我的意见,虚心接受。说如果以前的博士后做了初步实验证明此路是行得通的,我做了后续实验,那么我有名字,他也有,我得到了应该得到的credit, 那个人也得到了应该得到的credit。这就是前面文章有他名字的原因。博士生导师说他是非常公正的、严肃的。但是考虑到这篇文章虽然他以前也做过个别实验,现象在他以前文章里简单提到了,而我做了全部的实验,因此,博导采纳我的建议:不加那个人的名字。他说很多人都说"Ideas are cheap; it is experiments that really count",他不这么认为。他认为智力贡献也很重要。如果我提出了点子,并且做了初步实验证明此路可行,哪怕我离开了实验室,还是有署名的。但是只是提出宽泛的点子没有做初步实验证明可行性,则不能垄断文章。(这使我想到在科研中我有时候很忌讳和别人讨论文献,就怕别人拍脑袋想出个点子,说给我提供这个点子。而这个点子人人都能想到,我也想到了,到时候给他加名字我不心甘;不给他加名字又怕别人说我偷点子。)
协商的结果:他坚持他的原则,我坚持我的原则。他放弃署名,我以唯一作者兼通讯联系人的身份把我的文章投送Journal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Science。这在我们学校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当时我还是博士生。投稿6个月后,文章中了!被评为ScienceDirect Top25 Hottest Papers in Journal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