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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仇恨叫偏执 精选

已有 4571 次阅读 2008-5-3 17:10 |个人分类:心理物语|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昨日收阅一份e函,发信人并不相识,函中辟头就问:你认识×××吗?接下来就说此人将某校某系弄得乌烟瘴气,“一团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害群之马”。我想当然以为是一个报不平的青年老师或学生漫天撒网式发出的,便试探性用“呵呵”为主题,回复道:“岂止认识,请问您是?”很快便接到发信人的长篇回信,让我吃惊的是发信人竟是该知名大学一位曾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资深教授。信中详述了他所指的“害群之马”的一些作为,而恰恰是他本人担任领导时力主将其作为人才引进,当时考虑的是争取近期再上一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为今后申请MPA等做准备,而如今已是心力交瘁,别提如何地悔不当初了。

        一位在某学科领域有相当影响力的资深教授与曾经的该单位负责人,给素昧平生的我(不是自谦,彼此学科不同)发e邮痛述衷肠,我相信,如果不是给他或他的群体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以其身份及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一般是不会贸然发信给一位并不相识的外校教师,这倒叫我想起一位校领导走马上任之初对我推心置腹说的一番话。他说,当任命正式下达之后,他的夫人语重心长地说,如果此后有一位老师敲咱们家门,他(她)一定是已经绕着这栋楼转了三圈才最后下了决心敲门。我当时听了十分感动,贤哉尊夫人。其实这样的话也只有曾经有过类似经历的人才想得到说得出。从我过去的经历以及从他人处了解的情况,该教授所述部分情节可谓何其相似乃尔,事件经过几乎完全被复制了,因此我相信这位教授所叙述的是基本可信的,但我不可能帮他解决他们系或学院目前的矛盾,这一点他当然也清楚,任何人处在某种痛苦或愤怒之中,能够向了解某方面内情的人诉说,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同情,实际上更是希望确证自己某种判断的真实性。我想这位教授应该是有此期盼。

        综合各方面的情形,我大体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来函被批评的某人,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所谓“气量狭小”、“睚眦必报”,而是具有某种偏执性人格,而偏执性人格的可怕之处,就是仇恨一旦在心中滋生,便无法消解。有博主说得好,“知之为知之,不知者Google之”,何谓偏执性人格 (paranoid personality)?Google的解释之一如下:“此类人格障碍患者在人际交往中常常是冷淡,落落寡合,或对喜欢的人充满支配欲和嫉妒心。他们对环境改变易起疑心,在别人琐细,无辜甚至积极的行为中也可发现仇视和恶意动机。这些敌意动机常常反映出患者把对自身的敌意投射到别人身上。当他们确信自己的猜疑得到证实后,他们的反应有时让别人惊骇不已。然后患者就会以他人产生的愤怒或排斥反应(亦即投射证明)来证实自己最初的感觉。偏执性人格的人,尤其当他们感到义愤时,有好诉倾向,但他们不能正视自己在冲突中的角色。在工作中,他们可能会谨慎诚恳而且效率很高,但他们往往需要一个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

        少不更事时,我自以为聪明地对“洪洞县里无有一个好人”产生疑问,苏三你虽然委曲,也不该一杆子打翻一县的人哪,怎么能够说一个县里都没有一个好人呢?后经老师点拨,才明白苏三唱的“县里”仅指县衙,即官府。而在某些偏执人格特质眼中,倒真是县里县外都没有一个好人。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自己身边有这样一位同事,工作该是多么的无趣甚至痛苦。这样的同事不会真正接受他人善意,也不知感恩为何,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自身的快乐与幸福感可言。人际交往中如果还体验过某种快感的话,那也不过是幸灾乐祸或报复“得逞”时的短暂感觉,接下来的仍是无穷尽的怨天忧人。算计他人自然会担心被他人算计,报复他人难免恐惧他人再报复,一个人长期生活在仇恨与恐惧之中,该是多么地不幸,甚至是多么地可怜。最不幸的是,许多病患可以送去就诊,或主动去就诊,但此类病患你几乎不可以提起,若是当面建议患者前去就医,无异于拔刀相向。在我国,这类偏执性人格患者并不罕见,青年人的极端个案尚无出马加爵之右者,中老年患者,尤其是已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知识分子,又会用一种什么样的手段来对付想象中无处不在的“敌人”呢?好像还没有人做过专门研究,但中伤、告状(匿名或实名)的武器,应该如家常便饭一般,使用娴熟。如有条件,仔细研究有这类人格特质者的成长史或生活史,基本上都可以找到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挥之不去的“童年的阴影”。长期以来,有一个说法几乎不可置疑,即“逆境出人才!”。不少人将此说法更是作了庸俗化的解释,似乎遭受“胯下之辱”、“贫贱”、“欺压”并不可怕,是人生的宝贵财富,逆境出人才嘛。我以为,这样的看法大错特错,这样的逆境只能扭曲幼小心灵,仇恨与偏执人格如影随形,一同成长。

         今年3月5日开博之日,我找出了前不久发在本校某专业同学们的BBS一份“致×月×日晚作弊者”帖子作为开篇,有网友提出疑问,博主是老师,学生作弊,为什么不当场拿下,却来这儿发这么一通感慨?我回复说正因为我没有当场发现,是考毕当晚一位目击者给我发来e邮,痛陈内心的愤怒与不平,因为没有当场捉个现行,该学生既然当场没有告发,自然也不会事后“出庭作证”,我也只能用此方式,为遵守考场纪律的同学们,尤其是为这位愤怒的目击者,讨还一点点公道(道义上的吧),至少让那位(或几位)作弊者看了后有点儿不舒服,也让其他同学失衡的心理能够恢复一点点的平衡。

         对这位素昧平生的来函者,我能够理解他发函时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也不希望被批评者有谁对号入座,尽管并非“本故事纯属虚构”,我依然希望如此。此日志,也许能使这位我尊敬的来函者略感到一点安慰。

        最后我还是要说那句虽俗不可耐,却又正确无比的民谚:天下没有卖后悔药的。但愿更多的学科带头人或院系领导在急于上什么什么“点”的时候,引进人才时一定也要考察考察其人论著之外的某些情况。当然,也可能会有人说,这样的人流出去对原单位不也是件幸事吗?这话也许是对的,但噩梦与悲剧可以重现重演多次的时候,通常总是愈演愈烈,彼此受伤害的不仅程度更深,受伤害的人也更多。比较而言,这样的人还是“流动”的次数少一点为好,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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