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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晖对我的《请动物学大家低下高昂的头》一文的评论

已有 4828 次阅读 2009-1-29 11:35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干细胞, 基因, 遗传学, 动物学大家, 创造干细胞

新近蒋晖先生在我的博文后留下他的网址,我才看到他对我两篇博文的评论。虽然对他的一些观点我不赞成,但他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朴实文风使我受益匪浅,更是值得大加赞赏,他指出了我文章中的一些历史事实的错误更是令我感动。他看了我的博文后不同意,不是简单地留言骂几句或讽刺几句,而是去查资料,用事实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这是需要大家们学习的。我是因身在国外,查资料不方便,可有些大家张口就说的毛病是应该改改的。

评崔克明教授《请动物学大家们低下高昂的头,学学鼻祖,学点植物学》(作者:蒋晖)一文:

最近关注崔克明教授的博客,崔教授继前几日发的《一个老植物学家对iPSC研究的忠告》博文后,又发了篇《 请动物学大家们低下高昂的头,学学鼻祖,学点植物学》一文,我读后有些话不吐不快,故作此文。
首先谈谈这篇文章的标题,“请动物学大家们低下高昂的头,学学鼻祖,学点植物学”可以看出崔教授对动物学大家们的不满,认为他们头昂的高了,瞧不起植物学。这种观点大可不必,我相信在动物学研究方面能称之为大家的科学家不会存在这种观点,没人否定植物学的研究对生命科学的重要性,动物学研究和植物学研究同等重要,但不同阶段两者地位或重视程度肯定有差异。两者的关系我在我的上一篇博文中给出了回答。希望崔老能理解。学学鼻祖,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我们应该学习他们对待科学正确态度,科学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至于让动物大家们学点植物学,我相信大部分大家们都做到了,因为《植物学》,《植物生理学》等是生命科学的基础课程,大部分动物学大家们本科阶段肯定都学过。所以这个标题不成立。
崔教授在文章中说iPSC的研究我们的研究水平再高,Cell,Nature和Science上发的论文再多,诺贝尔生理奖也发不到我们中国人的头上,因为原创在日本人那里。这个观点我很不同意,难道我们的科学研究就只是为拿诺贝尔奖?如果这样科学研究就失去了其自身的价值。还有科学研究不在于原创在谁那里,关键是看谁把他发扬光大。难道就为谁是原创谁是第一这样的虚名吗?
     现在我要指出崔教授文章中几处错误,崔教授在文章中说“基因(gene)这个词是孟德尔在他的豌豆杂交实验报告中第一次使用的,几十年后当动物学家摩尔根用果蝇重复出他的结果并有新的发现后,还是从故纸堆里找出了孟德尔的报告” 我要说明的是gene这个英文单词最早是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提出的,被我国已故著名遗传学奠基人谈家桢翻译为“基因”。孟德尔在他的豌豆杂交实验报告中第一次使用的是“遗传因子", 现代基因这个概念经过 摩尔根,艾维瑞,沃森,........等人的发展与孟德尔的“遗传因子"不是一个概念。“遗传因子"是孟德尔在其颗粒遗传学说的基础上提出的,为说明分离定律的抽象的概念。那个时候孟德尔连遗传物质是什么都不清楚。从故纸堆里找出了孟德尔的报告也不是摩尔根而是三位著名学者,他们是荷兰的德弗里斯(H·deVriss,1848-1935年)、德国的科伦斯(C·Correns,1864-1935年)和奥地利的丘歇玛(E·Tschermak,1871-1962年)。严格的说这三位并不是都是从故纸堆里找出了孟德尔的报告的,其中德弗里斯可以说是独立发现分离定律的,德弗里斯虽然是荷兰人,但他接受教育和训练却是在德国。早年德弗里斯着迷于生理学实验,1892年才正式转入植物杂交实验。他曾用麦瓶草、罂粟和月见草为材料。将麦瓶草的有毛变种与光滑变种杂交,他得到536株子二代植株,其中392株是有毛的,144株是光滑的。在花瓣带黑点与花瓣带白点的罂粟杂交中,子二代两者的株数则分别是158株和43株。这两个实验的数据分别为2.72∶1和3.67∶1,可以说德弗里斯是完全独立地发现了显性现象和分离定律的人。这些工作完成于1896年,到1899年时,他已在30多个不同物种和变种的实验中证实了这些现象。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读到了孟德尔的论文,才发觉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七八年的研究,原来别人早已有结论。他有些愤愤不平,认为他的工作无论是实验广度,还是理论深度,都比孟德尔的工作更有意义。他于1900年3月,在几个星期之内提交了三篇论文,其中两篇寄给了巴黎科学院,一篇寄给了德国植物学会,都在4月份发表了。
   其次崔教授在文章中说“动物学家第一次克隆出多利羊时,明明是第一个在动物里证明了Haberlandt的学说,却不再提及这一学说”这里我要说明的是克隆出的多利羊严格意义上说并不能证明动物细胞的全能性,只能说证明了动物细胞的细胞核的全能性。在科学研究中取得一项成就也没必要把和他相关的一些理论和学说都要提及!您的文章中还说“Yamanaka在Cell上发表的有关iPSC的第一篇论文的前言中述及动物中克隆离不开卵细胞质时还说到ES(胚胎干细胞)含有能赋予体细胞全能性或多能性的因子(ES cells contain factors that can confer totipotency or pluripotency to somatic cells),这里用的就是Haberlandt用的全能性(totipotency),但后边加了个或多能性(pluripotency),不仅没有提及Haberlandt的名字,而且以后就再也不用这个字了,这就完全切断了与潜在全能性学说的关系。”这里我要说的是Yamanaka不但用全能性后面还加了个多能性,这也是没争议的,全能性和多能性是有区别,严格意义的全能性细胞只有受精卵!您抱怨Yamanaka没有提及Haberlandt的名字,而且以后就再也不用这个字了,完全切断了与潜在全能性学说的关系。这也是不对的,难道您让Yamanaka在以后这方面的研究时都要说:“我的研究基础是植物学家Haberlandt潜在全能性学说”?况且Yamanaka也并没说完全切断了与潜在全能性学说的关系。
在文章中您说“他们的实验结果只能说转入体细胞内4个或2个转录因子并使其过表达能使体细胞表现出它的潜在全能性,而不能像Cyranoski先生所说的“创造了”(created)干细胞,也不能像饶毅教授说的“制造”干细胞。要知道任何客观自然规律都是不能创造的,只能去发现它,遵循它,决不是“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 依我的理解Cyranoski先生所说的“创造了”(created)干细胞,饶毅教授说的“制造”干细胞都没错。iPSC有4个或2个转录因子转入体细胞内并使其表达,这些转入的转录因子已经整合到体细胞基因组上了,可以说体细胞基因组发生了改变,从这个意义上Cyranoski先生和饶毅教授说法都没错。理论上我们可以改变体细胞内特定的基因,这已成为现实,并不是违反客观自然规律的事。
至于崔教授在文中批评现代的动物学大家们连问问植物学家的勇气都没有,把动物中能分裂分化的细胞就起了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名字stem cell(干细胞)。关于干细胞的名字的由来是不是如崔教授所说那样而来我不太清楚。但我觉得stem cell(干细胞)来形容具有分化能力的细胞还是很合适的,stem,牛津高阶词典释义为 the main long thin part of a plant above the ground from which the leaves or flowers grow; a smaller part that grows from this and supports flowers or leaves茎干好比具有分化能力的细胞,茎干的分支和叶子和花好比分化了的细胞。这个比喻很恰当!
   最后我想指出的是在文章中崔教授说真后悔没有发明“诱导的多能干细胞”和“重编程”这两个词,要不然我们的文章可能也早上了三大顶级刊物了。”我想说的是能在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不是靠诱导的多能干细胞”和“重编程”这些时髦的名称,而是有实在的内容和好的idea.不然提出的名字再时髦也没用!!如果靠发明新的专业名词,恐怕我也能在cell,nature,science上发表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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