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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老师要出系列博文了,主题是“论中国大学实施“非升即走”机制的可行性”。陈老师供职于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尽管他的专长在于应急管理,但讨论科技政策他也是一套一套的。陈老师是个有名的多面手,他的多才多艺,在科学网是有目共睹的,不必多言。
事实上,陈老师已经推出了这个系列博文的第一篇,即《论中国大学实施“非升即走”机制的可行性——机制目标篇》(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3483-817743.html)。洋洋洒洒,典型的陈氏风格,跟他的好多其它博文一样,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惜科学网编辑这次漏看了这一篇,竟然没有给它戴个红花。尽管如此,这篇博文仍然获得了四位数的点击,并且凭借众多的网友推荐而一度荣登“热门博文”栏目榜首。这已经足以证明陈老师博客的影响力。开博开到这个程度,夫复何求?
我写这篇博文,是因为陈安老师在他的宏文里面点名批评了我。不但这一篇,在他前一篇关于清华外语系方老师转岗的博文里,也批评了我。那篇文章是《为什么和国际接轨的过程中首先受伤的总是可怜的普通老师》,其链接是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3483-815583.html。
必须指出,陈老师尽管在博文里点了我的名字,但是那些批评,其实是非常温和的,有好的,柔性的,宽容的。然而,再温和的批评也是批评,我不应该做无动于衷状。所以,我对陈老师的博文还是很认真地读了,还写了读后感,贴在他的博文后面。接下来的发展是,我竟然发现其实我们对于方老师在清华转岗一事的分歧并没有太大。可是,一不小心,竟然在另外一件事情上产生了分歧,这件事跟斯坦福的讲师和教师的“金字塔”结构有关,因此才有了这篇博文的标题。
有证据显示,陈安老师认为,大学老师的职称结构,应该是“金字塔”型的。在大约10天以前陈老师参加的科学网访谈节目中,他说道:“清华大学外语系的职称结构一直都是纺锤形啊,距离合理的金字塔型很远2014-07-30 10:01”(见http://talk.sciencenet.cn/?s=%2FIndex%2Ffinish%2Fid%2F91&p=2)。在这个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陈老师写道:“本来要通过这样的政策建立起一个金字塔结构教师职称队伍的,其实最终是一个上胖下瘦的怪胎,位于怪胎最下部分的都是可怜的不懂事或者连篇烂文章都不去凑的人,罢了。”(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3483-817743.html)。
我对此不以为然,并在陈老师博文后面留言中,用一段话表达了这个意思。我说:“你的立论是金字塔结构是最好的。而这个所谓的金字塔结构,在美国的大学里是不存在的,同时美国的大学依然是现在世界最强的。因此,所谓金字塔结构最好,不过是个伪前提。”
陈老师对此回复道:“数了数斯坦福大学英语系的教授,23个教授,5个副教授,5个助理教授,1个senior lecturer,29个lecturer,李兄怎么看这个结构?”我理解陈老师的意思是,看看人家斯坦福有多少讲师吧,这结构多金字塔啊!
我对此答曰:“你的杀手锏不奏效,斯坦福英语系老师,23-5-5无论如何不能算是金字塔型结构。我猜想那近30个讲师应该不是tenure track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教英语基础课。他们是合同制,可以续签,也可能不被续聘,这不是终身轨道上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基于我对美国一般大学里的职称制度的理解。
陈安老师就回复了一句:“斯坦福的问题老李你太糊涂了。”
这么一说,我还真的觉得糊涂了。因为斯坦福是美国顶尖的名校,大家知道顶尖名校如哈佛耶鲁约翰霍普金斯都有自己独特的tenure制度,难道斯坦福也是自己搞了一套?我觉得陈老师手里一定有炸弹,能够证明我在这个问题上有多糊涂。
我退了一步,回复了下面的话:”为什么说我关于斯坦福的议论是糊涂?那些讲师大部分没有PHD学位,他们应该不是tenure track的。另外,斯坦福是顶级名校,它的制度可能跟大部分美国高校不同。一般而言,美国高校的lecture不算是tenure track的faculty。再说,23-5-5,怎么能算是金字塔呢?倒金字塔还差不多。就算加上讲师,23-5-5-29,也是个哑铃,不是金字塔。”
陈老师没有回复我的上述留言,可能是他觉得没有必要再纠缠这个问题了。不过,我是个比较认真的人,希望对于模糊的问题,找到一个比较清晰的答案。于是,今天早上,我做了一点查证工作,算是给陈安老师交一份作业吧。
我去看了斯坦福英文系的faculty网页,的确有大量的正教授个讲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数量不多。我没有具体一个一个去数,我相信陈安老师给出的23个教授,5个副教授,5个助理教授,1个senior lecturer,29个lecturer 的数据是绝对准确的。陈老师是科大数学系毕业的,这个在有关数字的问题上他不会出错的。
那么,这些lecturer们,是不是tenure track上的呢?
查证这个并不难,去读他们学校有关Promotion & tenure 的规定就可以了。斯坦福大学的英文系设置在人文与科学学院(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ciences),这个学院有一份faculty手册,里面有关于升tenure的规定(Promotionto Tenure, 见http://facultyaffairs-humsci.stanford.edu/?q=chapter-3-promotion-tenure-tenure-line)。在这一部分,对于lecturer连提都没提。由此,我觉得,我对斯坦福的lecturer不属于tenuretrack的判断是对的。
当然,史学家总是说“孤证不立”,靠着上述这一份文件,貌似也不足以说明斯坦福的lecturer不在tenure轨道上。于是,我又搜了一下,找到一个斯坦福大学的官方说明(Stanford University Statistics forProspective Undergraduate Students:
Assertions,见https://ucomm.stanford.edu/cds/assertions.html)。这里应该明确回答了我所关注的问题:
“The titles in the tenure line are assistant professor, associateprofessor, and professor. All members in the tenure line are members of the AcademicCouncil of the University. Tenure-line appointments are for a term of years orwithout limit of time (i.e., with tenure). Tenure is security of appointmentwhich continues to the date of academic retirement. At Stanford, the non-professorial academic staff is composed of theAcademic Staff-Teaching (persons holding the titles lecturer, senior lecturer,and artist-in-residence) and the Academic Staff-Research (persons holding thetitles research associate, senior research scientist, senior research engineer,and senior research scholar). The titleof lecturer is used for individuals who perform a significant amount of theregular instruction with continuing programmatic need in departments andprograms; for persons of special expertise or scholarly distinction eitherin the local community or on the non-teaching University staff who are asked onan occasional basis to give a course or part of a course in their specialfields; and for individuals who are employed to meet specific departmentalneeds created by faculty leaves or unanticipated student load. The title of senior lecturer is associatedwith a demonstrably higher level of responsibility and teaching excellence thanthat of a lecturer, and there are normally only a limited number of seniorlecturer positions in any program.”
这里的英文很好懂,我highlight的地方所表述的内容,基本上跟我在陈老师博文后面留言所说的意思是一致的。这也说明,斯坦福的职称制度跟美国多数大学的设置,是基本相同的。我所在的学校,也是这么设置的。
在美国高校,tenuretrack和非tenure track的教师,在“政治待遇”上是不同的。前者可以是终身职务,后者则只能是合同制。在很多学校和院系事务上,前者有投票权,后者没有。实际上,讲师的聘用,一般也不需要像聘用tenure track的assistantprofessor那样兴师动众,要搞全球招聘,一般在学院这一级就可以拍板了。除了讲师是为教学需要而聘用的合同制教师以外,research系列的教师,比如researchassistant professor, research associate professor,乃至research professor,一般是根据研究项目的需要而聘任的,也是合同制,他们也不是正式的招聘委员会通过全球招聘而聘任的。“政治待遇”上的不同,正是来源于此。
美国的大学不会强调什么“金字塔”结构,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tenure track系列下,从assistant professor到associate professor到full professor,在学术上是平等的,不会鼓励助理教授去做教授的助手,而是会鼓励年轻的助理教授独立,尽早在专业上达到较高水准。这并不是说不能合作,但合作的前提也是学术上的平等。在自然科学领域,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们,可以用自己的科研经费去招博士生,博士后,还有research系里的教授,以及实验室工作人员。或许博士生,博士后,研究教授,和tenure track系列的教授,可能构成一个金字塔结构,但tenure track系列的教授作为一个整体,是不会要求构成什么“金字塔”结构的。
第二,美国的教授不退休,或者说没有强制退休年龄。只要你有tenure,你想工作下去,没有人能够真正强迫你退休养老。正因为如此,很多科系,教授越积越多,而因为教授不退休,就没有名额招聘年轻的助理教授,所以教授一头独大的情况并不少见。当然,也有教授一拨退休好几个,弄得整个系年轻助理教授占多数的情况。因为这个原因,“金字塔”是可遇不可求的,其实也没有人去追求它。
英国的体制下,教授一个系只有一个,教授不退,别人也当不上。在这里,上升空间受到了限制,所以tenure track制度难以执行,人家老英的传统大学也不搞tenure track制度。搞tenure track制度的北美,包括美国和加拿大,教授名额是不限制的,给每个人上升的空间。
看中国,据说上升空间是很受限制的,每个系都有固定的副教授和教授的名额,在这个前提下,搞什么“非升即走”,还真是成问题。比如,人家年头到了,成就也够了,可是就是因为没有名额,而升不了,这时候要赶人走,就太不近情理了。
(题外话:清华方老师的case可能不是因为名额不够的原因,所以我仍然觉得方老师应该离开清华的那个外语系的岗位。我认为她应该去别的高校发挥自己的特长。但她决定转岗做行政,一定有她的考虑。)
“非升不走”制度,制度设计要合理,实行起来也要慎重。正因为此,我觉得陈安老师的系列博文是很必要的。另外,我个人觉得跟陈安老师的讨论还是受益良多的。希望陈安老师再接再厉,“系列”博文的下一篇更加精彩。也希望编辑部别忘了给他戴上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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