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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说文化和艺术修养(4)写字
文字的诞生对于人类的文明是一个有里程碑性质的大事。这件事情不但现在这样看待,我们的古人好像就已经认识到了。只是他们认为中国的文字是像仓颉这样的圣人创造的,而仓颉造出文字来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所谓“天雨粟,鬼夜哭”,与现在人们常常说的惊天地、泣鬼神,基本上是一样的意思。
有了文字,人类知识就有了较长时间传递和继承的可能,很多知识的发展,就更可以建立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古人认为,这是泄露天机的大事,从此人们开始心明眼亮了,不再是“睁眼瞎”。中国的老天爷和鬼神又没有洋人的一神教主那样有独裁的专权,于是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发泄,天雨粟、鬼夜哭,也就只好如此了。
文字是要书写的。书字的本义就是写字。“書”字的上部,就是用手拿着笔的模样。“书”是把草写的“書”楷化的结果,如今把它标准化了,“书”成了规范汉字。
现在一般认为,汉字能够向上追溯到的最早的有完整体系的形式是甲骨文。我们看到的甲骨文是契刻在甲骨上占卜所用的文字。可以想象,当有了像用刀刻在甲骨上这样的“通神”所用的文字的时候,也应当有用笔书写在其他物体之上的“通人”即人类之间通信的文字。很难想象,书写在不同地方的文字会有很大的原则性的差别。特殊行业会有它自己的一些特殊的通信方式,例如有些宗教的咒语,黑社会的黑话等等,但是,那只是少数书面或口头的“符号”,难以形成如甲骨文那样有数千字的系统文字。很可惜,到现在为止,人们还没有发现与甲骨文同时的,用于人与人之间交互信息的在其他载体上的大量文字。
周代也有甲骨文,但是,周代的金文似乎更加被前人注意。同样,我相信那时候也应当有书写在其他材料上的文字。当然,镌刻在石头上的石鼓文早就闻名于世。
从文献上看,似乎春秋时期的孔夫子那一代人就不知道有甲骨文这一回事情了,他们所写的文字应当是春秋时各国的文字。到了秦始皇统一文字,似乎成了小篆的一统天下,不过,我相信当时的小篆与各国文字彼此间应当相差不特别大,不然,战国时期那些纵横家们到处上书献策就会很困难甚至不可能实现了。
用小篆写字不很方便,更不要说更早的古文字(例如大篆)了,要写得快,还是要用官吏们抄写公文所产生的隶书。与过去的文字相比较,隶书离开“图画”就更加远了,换句话说,文字更加抽象化、符号化了。
中国文字的变化就是不断地抽象化、符号化。著名文字学家高亨先生说过:“文字之变迁当于篆、隶之间分界。自篆而上,形义无不相合,自隶以下,形义大多相离”(《文字形义学概论》)。从隶书开始,汉字的形和义就大多相离了,后来的草书和楷书就更加如此了。
人们总是希望写文字要快些、更快些,于是在隶书的基础上,发展出来了草书。一堆草,恐怕是很难摆放整齐的,字写得快了,恐怕也是如此。据说最早的草书用于写给君主的奏章,所以称章草。对此,我总是不大相信,写给君主的奏章应当写得清清楚楚、整整齐齐才对,说写奏章所起的草稿还沾一点边。也有人说是汉章帝很喜爱这种草字,故名章草,或许如此吧。不过我更相信人们认为它像一堆乱草,所以叫草书。
草书写的人痛快,看的人吃力。但是写文章的最终目的是要给人看的,为看的人着想,于是就有了楷书,也就是所谓正楷字。这是最有生命力的字,后来的印刷用字,直到如今都还是大同小异。
自古以来,文字就是统治者对老百姓“教化”的工具,各种法令、法规、命令也要用书面形式传达到各地,甚至公之于百姓。古代能够识字写字的人少,所以,字写得好看就是很占便宜的事情。无论汉唐,能够正确而漂亮地写字是做官为君主做事的重要条件。也正因为如此,两千多年来,人们都需要从小就练习写字,这是一个读书人的“脸面”,写不好字是非常没有脸面的事情。
文字不但要“通人”,而且也要“通神”。这是文字两个方面的用处。甲骨文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通神,以后的文字也都有这个功能。从原始宗教到道教,教士们都需要给老天爷写奏章,所以那些相信宗教的大家,更都是钻研写字的大家,都写得一手漂亮的文字。如东汉的蔡邕及其学生和学生的学生们,王羲之及其子孙们,都是写道经的能手。
写经又要给神看,又要给人看,所以都是必须恭恭敬敬,写得整齐。无论是写道经,还是写佛经,都是写得很工整的。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态度不端正,神或佛是要发怒的。这个传统直到如今都是如此。
但是,工工整整地写字又是很辛苦的。《世说新语》上说过这样一个故事,魏明帝时,侍中韦诞是有名的写大字能手,宫殿门匾大多由他题写。魏明帝筑陵云殿,没有题字就把匾额订在了宫门上,皇帝让韦诞爬上去悬空题写。战战兢兢地写完后,韦诞须发都快白了(当然是夸张)。他回家告诫子弟,再不要学写大字。
所以,历史上做官的虽然很多人字写得好,他们一般并不对此感到骄傲,不认为有什么了不起的。写字毕竟是苦差使,对于让他们去写字,反倒认为是看不起他们,是干工匠们的工作。谢安让王献之写匾额,王献之不愿意,把匾额扔在一边,他还举上面说过的韦诞的例子,说因为魏明帝这样对待大臣,所以他的朝代短命。
也正因为如此,在过去的两千多年里,并没有“书法家”这一称号,没有“书法”这个名词,也基本上没有如现在这样以书法为职业的人(过去替书商抄书或街上代写书信的倒一直是有的,但他们与“书法家”相距甚远)。书法是近几十年才有的新名词,过去把写得好的字,称为“法帖”或“法书”,就是可以作为楷模的作品(法是模范、标准的意思)。如今,有专长的“知识分子”都要称家,专业从事科学研究的称科学家、专业从事音乐的称音乐家、专业画画的称画家,写字的称书家不大好听也容易误会,人们不知道这“书家”到底是写书的还是出书、卖书的,于是就想出来“书法家”这个称呼。也顺便派生出来了“书法”这个如今脍炙人口的名词。
现在,人们写字越来越少了。除了中小学生还要成天写字,其他的人真不大写字了。大学生上课都极少有记笔记的了(也不大会记笔记了)。要写字的人都基本上做到电脑前面去“打字”,打出来的字又清楚又漂亮。这样,很多人都不大会写字了,一方面是提笔忘字,不知道该怎么写,另一方面是写出来的字不象样子,难看得很。
写字的实用功能在减退,剩下的审美功能就相对多了。字写得好了,确实是很好看的,令人看着舒服。由于字是人人都会写的,自己写的不如别人写得好看,写不出来别人的那个模样,于是就佩服和欣赏。所谓欣赏艺术大概多多少少都是这个道理。对自己一无所知的事物是很难去欣赏的。
书法艺术是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之上的,可以欣赏的人就很多,特别是楷书、行书及隶书,可以看懂人很多,写得略有一点问题,也容易被看出毛病。现在认识草书的人很少了,展览上写草书的人却多了,看展览的人看得懂草书的人少,看不懂的人多,批评也就少。而且据说写草书最可以“发挥作者的心意”,“最有艺术性”。写楷书则反之,据说是束缚人的思想,吃力不讨好。于是大家都去写草书了。不过,当大家不去欣赏的时候,一门艺术也就快走到头了。
幸而,书法艺术现在还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大量的老年人退休之后用学写字来修心养性、锻炼身体、消磨时光,这给写字的队伍增添了一批又一批的新生力量。
如今国家的经济状况还不错,搞艺术品收藏的也很吃香,这给书法增加了市场。许多书法家也吃香起来了,不论什么人,不管写得怎么样,只要是有点名气的人,其“墨宝”都好像“值钱”了。有些人很有权力,也会写几个字,于是,他们也就成了书法家,他们的字也就“值钱”了,不过,买他们的字不过是给他们送钱的一种方式。当这些人走下权力的神坛甚至落入牢狱之时,他们的所谓艺术品也就成了人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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