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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到科学网上浏览,一则关于研究生的消息——“北大女硕士状告教委败诉 留书出走失踪已一周”(2009.3.24)引起警惕;继续追踪,又一则——“北大女硕士被指论文造假 状告北京市教委遭驳回”(2009.3.17);最后找到最初稿——“北大女硕士论文被指造假,称导师性骚扰不成报复”(2009.1.13)。
也许北大是中国数一数二的大学,培养研究生的方式与其它大学不同。据我所知,导师对研究生而言,“权力”大得很,导师不允许开题,学生根本无法开题——虽说导师的“说了算”有时只是形式上的,但没有导师的“签字”,学生几乎什么“决定性”的事情也做不了。导师的职责不仅仅是让学生学会搞科研,也要树立正确的科研思想、道德等等。另外,开题报告根本不需要弄虚作假,因为开题报告只是基本可行即可,而且我们中国的学位论文课题基本上是导师确定的,最重要的是由导师来帮助“判断可行与否”。如果开题以前,导师都不知道学生是否“弄虚作假”,还要等到开题报告时才知道,这本身就说明这个人枉为人师!还有,即使开题报告时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作为导师完全有权力决定“不能通过”,令其整改,否则做开题报告还有何用?真有必要“上升高度,提交到学校”吗?
几年前一位女硕士生,因为不踏踏实实做实验,八点上班,她经常是九点多才姗姗来迟,多次苦口婆心之后仍不悔改,被我狠狠地、严厉批评一顿。结果一气之下,“离校出走”!在外打电话威胁我说,“老师,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就无法再在学校呆下去了?”我的回答是:“无论做什么,采取什么行动,这是你的自由!不过,总有一天你会彻底明白的!记住——不要因为我的错误而惩罚自己,假如你仍然认为我批评你是错误的话!”......当两年半有的学生要答辩时,她也要求进行答辩,我的回答是“不可以!你不够格呀,继续做半年!”(现在当然早就毕业参加工作了,而且表现很不错!对我这个导师也越来越亲——是的,越来越亲!)
还有一位女硕士生,由于考上博士生,想要自己的硕士履历“更辉煌”些,请示“是否可以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我的回答也很简单:“不行啊,我们不好意思呀!”(后来,研究生院的确让我们申报省优秀论文,但我觉得确实不行——常言道:自己的孩子还不知道小名?导师难道真不知道自己的学生论文做得、写得怎么样吗?)
我永远记住留校任教时,导师说的一句话:如果将来你与学生产生矛盾,记住“学生永远是对的”!实事求是地说,学生确实不一定总是对的,或者说学生会犯错误的,但这绝不是老师的借口!如果学生做得比老师还好、还正确,那要我们教师做什么?我们成年人、老年人尚且经常做错事,为什么不能允许学生、年青人犯错误呢?其实,没有一个学生真傻,“严就是爱”的道理没有一个学生不明白,就看教师能否把“严”演化成“爱”。如果学生犯了错误,导师动辄向学校或学校向社会上一推了之,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这能叫“爱”吗?或者说这种行为是导师应该采取的吗?天长日久,学生们能不想“起义”吗?
在形形色色的花花世界面前,在众多的诱惑面前,教师这个职业仍然是一个职业,可是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有多少依然是教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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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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