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参加一个激光器购置论证会,有一项数据让人触目惊心:我国每年花在高端显微镜购置的费用为1.2亿人民币。大量采购外国高端仪器的背后,就是大量外汇流失。
解决的唯一方法,是能够“中国制造”,甚至“中国创造”。
于是牵扯到仪器研发。
过去,在基金委、科技部各个大小课题中,都严格限制仪器购置费。限制的原因,是希望能够少用于添置家当,多用在项目研究当中。通过共享提高仪器的利用率。这个可以理解。这里我想说的,是仪器与“仪器”不同。
大家都知道,为了提升我国仪器研发的实力,科技部、基金委最近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科研仪器研发计划。对现代仪器研发来说,你需要先有一些材料,比方说,想做一个多光子显微镜,你需要飞秒激光器、光子探测器、显微镜体等,这些在过去都是“单价大于5万元的仪器”,属于严格限制购买。但如果从开发这些单体开始,一个科研团队可能十几年也做不出像样的产品。而且,这些在蔡司和莱卡等大公司,也是直接采购其他公司的产品,缩短开发周期,让自己可以专注于打造用户用得好的产品。如果仪器开发专项都不给购买搭房子所需要的木材砖瓦(building block)上松绑,那我们将永远不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进一步,而是只能停留在开发一些低端技术的仪器。
借科学网的人气,为管理部门提个建议:是否能够区分一下仪器跟材料?比方说,能够独立产生数据的,可以叫做仪器(如各类分析仪、检测仪);需要结合到其他部件,并开发出全新功能的,叫做材料(比如激光器、光电管、位移台、光谱仪等)?这样,不仅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让一些所谓的开发者不是单单从国外买一套仪器进行交差,也方便了真正开发仪器的研究者,能够开发出世界领先的仪器。
而且,现在购买这些搭仪器的“原材料”,因为它不具有独立工作的功能,往往在高校采购免税上,也不能得到政策优惠。而是往往作为附件的形式,缴纳了很高的税额后才可以到达我们这些做仪器的研究者手中。这些免税优惠政策,是否也能够与时俱进一下?
2013年1月8日
装修好的客厅。我们现在的经费政策是,包工队(高校或者科学院研究团队)必须亲自完成所有的木制家具、沙发、壁纸、吊灯、木地板的制作,严格限制从市场上购买。该改改了!(请帮忙顶上去,让有关部门能够看到,谢谢!)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99502-65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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