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牛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gjszy 垦荒不止,求真务实

博文

把脉北京de外资研发机构(三)

已有 3855 次阅读 2011-8-29 14:35 |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跨国公司, 政策建议, 技术市场, 外资研发机构, 国际技术转移

把脉北京de外资研发机构(三)

 

林 耕 陆 莺 李明亮 张若然

[本文发表在《科技潮》2004年第2期,2004年4月,重新登出做了修改]

《科技潮》2004年第2期,本期特稿

(接上篇)

 

问题:趋利避害  重在宏观调控

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研发投资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在一些国家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效应。事实上,由于经济规模、科技水平、经济体制以及政府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发展中国家在跨国公司 R&D全球化浪潮中所处的地位已经出现分化,一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中国台湾、印度、韩国等,已经从科技全球化中获得了远比一般发展中国家更为丰厚的收益。

但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讲,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效应利弊具存,必须对此深入分析,从而趋利而避害。

应关注其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问题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中国修改了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得到进一步保护,吸引跨国公司纷纷投资中国建立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北京的优秀人才,研究开发的项目均为前沿科技,有些甚至是计划在5~7年后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他们在研究开发出成果后积极申报专利,知识产权全部归投资的外国公司所有,国内的机构要使用还须付出昂贵的价钱去购买。跨国公司就是通过牢牢掌握技术产权来占领中国市场

这一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积极鼓励内资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

减免税数额巨大影响区县财政收入

目前,外资研发机构的技术合同金额数目大,平均每份合同金额几千万元,最大的合同竟达到5亿元,即使减免5%的营业税也有2500万元。2002年全市涉外技术合同免征营业税,经市局审批的25份合同免征额达到9868万元,将近1个亿。

由此可见,外资研发机构减免税数额巨大,将会影响到北京市部分区县的财政收入。

其内部技术转移是否应享受优惠政策

外资研发机构承担总部研发项目居多,内部技术转移是否应享受优惠政策,这一问题值得研究。外资研发机构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外省(市)工商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外商签订合同,此公司的北京分公司执行合同中的部分研究开发项目,且合同由北京分公司作为卖方登记,但北京分公司在京工商注册为外商独资经营分支机构,在京缴纳营业税等地方税,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在外省(市)缴纳。

外资研发机构的研发项目进行内部转移。利用北京的优秀人才进行项目研发,知识产权归外国公司所有,企业所得税缴在外地,如果再减免营业税,对北京市地方经济的贡献难以体现。这样的项目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值得商榷。

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其争夺优秀人才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的优秀科技人才已成为各方争夺的重点。据调查,外商在京设立的80家研发机构共有7034人,平均每家88人。这些机构中,除负责人和少数高级研究人员来自国外,绝大多数研发人员都是聘自北京重点大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中,他们一毕业就开始在国内为外国人打工被外资研发机构称之为人才本土化人才争夺战已在家门口展开,北京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本招不来北京户口的应届毕业生。

外资研发机构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争夺优秀人才。将对中国目前的科研教育体系造成重大冲击,导致北京科研机构人才流失,一些科研机构会因老同志退休、年轻人被挖走而面临生存危机。在今后一段时间,北京的企事业单位与外资研发机构之间的人才争夺战将更趋激烈。

对其管理粗放,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目前,北京市对外资研发机构实行多头管理。按照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必须由国家外经贸部批准,3000万美元以下的由北京市外经贸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批准,投资额小的(300万美元以下)由区县外经贸委审批。中外合资3000万美元以上还要经过市计委审核、国家计委批准;市计委批准500~3000万美元的,500万美元以下由各区县批准。外资研发机构要由北京市科委认定,每年复核一次。

由于对外资研发机构管理比较粗放,统计信息难以准确把握。目前,国内对外资研发机构管理交叉,不协调;各部门各有一套管理程序,通气不够;对外资研发机构管理粗放,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未完待续)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73911-480769.html

上一篇:把脉北京de外资研发机构(二)
下一篇:把脉北京de外资研发机构(四)
收藏 IP: 124.207.102.*| 热度|

1 谢鑫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8 10:5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