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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作用实在论及其科学和哲学意义(4)

已有 3924 次阅读 2011-12-17 16:08 |个人分类:物理学哲学|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哲学

3)、自在实体、现象实体、现象三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相互作用实在论认为,刺激认识主体的对象是自在实体,自在实体是可知的。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由于人类对客观世界认知的层次不同,以及人自身认知能力的局限,我们对自在实体的认知有限。有了现象实体,本体和现象(或本质和现象)通过它既有了相互贯通,也有了相互区别,人的认识有限性还有了说明。现象实体的可变化性,可断裂性有了依据。同时,现象实体的可变性,“还原”了自在实体(本体)的连贯性。自在实体(本体)的一切属性只有潜在的意义[4] 。科学理论的描述对象只能是现象实体而不是自在实体,因为科学理论的描述对象都是经过观察后的客体,有对现象的综合分析与建构成份,深含科学认知过程。一切科学理论结构都是针对现象实体而言的。

其次,比较康德的认知模式,相互作用实在论揭示出人在认知自然的过程中,从自在实体到现象实体,中间还有中介传媒(观察信号)的作用。它是一个外在的既作用于自在实体又作用于人的双向作用过程。现象实体是自在实体与人加观察信号作用的综合产物。将康德的“表象”理论做了科学说明。人对自然的认知离不开主体、客体、传递相互作用的中介传媒等三个基本要素。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把自在实体通过“观测信号”到现象实体的认知过程,以及观测信号的性质对自在实体时空呈现的影响忽视掉了,直接从“物质”经“自然力”到“现象实体”。这样,物质、自在实体、现象实体常不加区分地统一看成“本体”。这就为绝对真理观提供了认识依据。同样,在康德那里,正是只注意分析人的感知能力与知性、理性的先验建构能力,而忽略了这一“能力”的科学活动过程或认知进程是如何科学进行和实现的,从而错误地得出认知范畴是先验的以及人为自然立法的先验唯心主义结论[5]

第三,相互作用实在论明确了现象实体的三种认知进路。在当代,现代物理学、生物生理学、脑科学、神经科学及计算机科学的迅速发展,为在哲学上对“感觉表象”进行深入思考提供了更加详实的科学基础。就我们的研究,现象实体至少有三种不同的认知途径[6]  。首先,自在实体通过光等中介传媒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主要是视觉系统),在人的大脑中引起“感觉表象”认知现象实体。这是直接生物生理建构。其次,自在实体向现象实体的转换,不能由人的感官和大脑直接认知,而是通过感官的延伸——显微镜、望远镜(有理论分析、技术设计)等在我们的大脑中形成被观察物的构形。我们借助仪器对客体进行间接建构,康德哲学中用于表达自然因果律的先验知性范畴就可以视为来自作为仪器原理的自然律。这是直接加间接生物生理建构。第三,现象实体还有一种间接认知方式。那就是人不能直接感觉,而是通过人观察的自然现象,由已有的经验、知识、理论和逻辑基础,为研究对象建构“形象”。这是康德感性、知性、理性的综合应用,是进一步补充人大脑直接认知功能的不足,是间接生物生理建构。其实,在我们看来,康德所谓的先验理性范畴就是科学哲学中的“观察渗透理论”,但科学观察中所渗透的理论框架并不是先验的,而是某一阶段科学知识体系中的隐蔽预设。

诚然,引入现象实体概念,自然也就有了突破康德不可知论的新思路。首先,刺激认识主体的对象是自在实体,不管它是否将被认知,就其自身而言都是浑然一体的自在实在,脱离人的认知结构讨论自在实体的属性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但自在实体通过认知活动进入人的认知结构的那一部分实体不仅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而且在与人的相互作用中,既形成了各种易变的现象,也同时有保持相对稳定的结构属性。由于人的认识的历史局限性与时代局限性,作为人化自然的现象实体似乎与自在实体有了已知与未知的界限,但这种界限本身就是相对的,并随着认识深化不断扩展到自在实体内部的。而科学理论的描述对象只能是进入认知结构的现象实体,而不是认知结构以外的自在实体;自在实体就其能够通过刺激人的感官形成感觉之间的差异而言,具有与认知结构相对独立的潜在属性差异[3]

总之,现象实体是基本自然力作用产生的自在实体与人及观测信号作用的综合产物。不借助观测信号作用(中介传媒),人就不知道自在实体是什么。自在实体、现象实体与现象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既不能混同又不能隔裂。现象实体包含有一个科学的认知过程,是沟通自在实体与现象的桥梁。除主体、客体之外,人类认知世界的“中介观测信号”亦是“感觉表象”必备的客观基础。自然界既没有没有时空的物质,也没有没有物质的时空,人类认知的时间、空间概念,必然打上中介传媒性质的烙印,必然有“现象实体” 的时空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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