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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NSFC的通讯评委,已连续多年获邀参与各种类型基金项目的评审,但今年有点特殊,让我评审的全部是地区基金。
按照基金委的评审要求,地区基金的“过线”比例可控制在45%-55%(挺高的),资助金额应控制在50万元(也不低)!
我遇到几个问题,感到有点困惑,不知其他评委是否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大家都是如何处理的呢?
首先是我觉得地区基金申请书的水平普遍偏低,如果按照我以往的评选标准,应该被全部砍掉。但是,我能这样做吗?我们是否应该对老少边穷的科研工作者适当降低要求?如果这样做,发达地区的申请人是否会觉得不公平?
其次是收到的申请书里有好几份来自同一个单位,基础差不多,写得也大同小异,让我无法取舍。如果全部入选,肯定超过45%-55%的比例,反之,又远远达不到这个比例。如果不拘泥于这个比例,少一点或多一点,是否会给基金委添乱?
初步浏览了一下,总感觉地区基金的申请人不太注意引用国外同行的最新成果,老是把自己封闭在国内甚至行内的小圈子里。某些问题明明国外已经解决或已有研究,他们却视而不见,还强调自己是首创。过去由于信息封闭,老少边穷地区可能无法查到国外文献,但如今信息这么发达,任何人在家里就能上网查文献,为什么他们却不能与时俱进呢?
还有一点感悟是,同一个单位甚至同一个科室的人,过去多年就同一个科学问题已经拿了不少科研经费,为什么现在还要人人来申请呢?为了显示自己的不同,他们总是绞尽脑汁寻找创新点,结果还是换汤不换药。从事科学研究,究竟是应该为研究而研究,还是有了问题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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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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