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文“回望2022年”提及
西周初年的《诗经·七月》中“一之日、二之日”等就是秋分、冬至、春分、夏至分割的四季,而月份就是以冬至为岁首目标的周历,与诗中物候恰好相符。
引起博友质疑,只得贴出“从《诗经·豳风·七月》说古代历法” 再作申述; 不过,博友认为对藏冰的解释不合逻辑;多次解释之后,博友仍“理解不了这个逻辑:冰的采取和入藏能够是两个季节吗?”
问题并不复杂。 “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主流意见是“夏历十二月凿冰,正月送去窖藏,二月祭祀(开始用冰)”,即凿冰和送藏是不同的时段。拙见“冬至至春分(中寒冷的时段)”凿冰,凿出来就送去窖藏,整个“春分至夏至”冰处于储藏待用状态,“到了夏至”举行启用仪式。
这里只有对“纳于凌阴”的理解不同——是送到冰窖的过程还是藏在冰窖的状态,与逻辑无关。容我争辩如下。
冰的凿取和入藏就能分属两个月吗?一个月也是很长时间呢。且不说最晚的夏历正月初一公历2月20日如1985年,大寒(公历1月20、21日)前后凿出来的冰块能够等到二十天左右才送去窖藏?三天好太阳就融化了。犹如秋收冬藏只是概略之说,作物收获多在秋天,但时间不尽相同,送去储藏不必都等到冬天;而“纳”完全可以理解为“藏”,如成语有“藏污纳垢”。
最早的夏历二月初一也是公历2月20日如2023年,能够举行“献羔祭韭”(而后用冰)吗?不知西安附近的地里可能长出韭菜。至于将“四之日其蚤”解释为“二月早朝//二月清晨//二月早春//二月里来”,也有些欠妥:祭祀总该有个具体的日期啊。又及,再过三天2023年1月20日即腊月二十九日交大寒,笔者所在地比西安纬度略高,这个冬天最冷时段即凿冰或许得在正月初一之后——校园里的小河现在还没有结冰呢。
因为博友一再提及“逻辑”——逻辑就是道理,我想把整个论证重新梳理一下。
**************
主流意见是,《诗经·豳风·七月》中四月~十月是夏历即今农历,而一之日至四之日是周历一月至四月,相当于夏历十一月至二月。笔者认为这是不能成立的。
(1) 所说夏历即今农历是汉代以降逐步完善的——月首实朔、无中置闰,西周初期是否有夏历没有证据;
(2) 夏历和周历是岁首相差两个月的阴阳合历,同时使用会引起混乱,周历年底闰13 月,所说西周初期的夏历倘若年底置闰,与周历如何对应——闰月也是常见,十九年七闰呢;
(3) 尺度与历法具有政权属性,西周初期全域已有统一尺长21.5 cm(附录) ,前引著作所说“周代各地存在夏历、殷历、周历和豳历”不合情理;
(4) 与诗中物候不符,如夏历七月吃瓜、十月获稻、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等都是偏晚,夏历二月初一“献羔祭韭”(而用冰)偏早。
拙见是,西周初期只能使用周历——岁首以冬至为目标,年终置闰,这是政权的标志,且不说《七月》作者据称是周公旦;另有四季
一之日:秋分~冬至;二之日:冬至~春分;三之日:春分~夏至;四之日:夏至~秋分
(1) 能够制作器形宏伟、纹饰精美、尺寸严谨的青铜礼器(附录),一定能够掌握日月运行的大致规律,制定合适的历法;但阴阳合历的岁首漂移不可避免,为了指导农业、传承经验,需要建立阳历。
(2) 冬至和夏至是特别的时间节点,昼夜平均的春分、秋分也容易注意,据此划分一年即四季;西周的四季源于殷商,而殷商岁首目标为秋分——阳历属于自然而没有政权属性,因而季节始于秋分。
(3) 用月份和四季叙事是自然而然的,七月吃瓜、十月获稻等与物候相符;枣有多种,木枣在立秋前有买,即八月可以扑枣。“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夏至举行用冰仪式,合乎情理;而“九月肃霜”多解读为“天高气爽”,少数解读为“天高气爽,一说下霜”,并不构成反证。
(4) “年”是成熟谷物,而“之”乃草生之貌,皆用于表示时段。
如果最终确认诗中月份是年底置闰、岁首目标冬至的周历,那么七月初一多在公历6月之内,“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或许就能理解为“七月真热,九月凉了得穿衣服”,如此与后面几句更为协调流畅。
附录:已测算许多西周初期青铜器适用周尺21.5 cm;如文[1]介绍湖北随州出土青铜器,数据仅有噩国的尊、大卣和方罍通高34.5、49.5和60.1 cm,即一尺六寸过1.0 mm、二尺三寸过0.5 mm和二尺八寸欠1.0 mm。又因同出方鼎适用商尺19.7 cm,故而墓穴属于周初无疑。
湖南桃源出土皿方罍实测通高88、身高62.4cm,口长26.1、口宽21.6 cm [2],即通高四尺一寸欠1.5 mm,身高二尺九寸过0.5 mm;口长一尺二寸过3 mm,口宽一尺过1 mm。基于口宽一尺和肩宽34.5 cm一尺六寸皆过1 mm,判断环外径六寸而内径四寸半。皿方罍适用周尺21.5 cm,故而不是馆藏介绍的商代器物,但属于西周初期无疑。
浙江湖州及江苏常州出土先周尺和周尺的瓷器和陶器(参见:太伯奔吴的三重证据)。这些外围地域在西周初期已经使用周尺,表明尺度确实是政权属性。
[1] 李学勤. 由新见青铜器看西周早期的鄂、曾、楚. 文物, 2010,(1):40-43
[2] 傅聚良. 皿方罍的流传追述及其价值.文物天地, 2015,(9):18-20
[3] 麦笛. 为什么说清华简安大简绝非伪简?中华读书报,2019.12.04 第九版
[4] 贾连翔. 战国竹书尺度新探.见: 李守奎. 清华简《系年》与古史新探. 中西书局, 2016. 341-362
顺便说一句,文[3]以贾连翔先生关于竹简形制的研究作为“清华简绝非伪简”的证据之一。不过,文[4]称“商代有三种尺长、周代有两种尺长;战国楚简长度是五种尺长的一尺、二尺或三尺,另有特殊尺寸”,真是难以理解:殷商怎会有三种尺度,且灭亡之后七百年尚用于楚国制作竹简?竹简怎会都是整尺,如清华简《算表》简长43.5 cm、《厚父》简长44 cm 以及《系年》简长44.6~45 cm 都是长23 cm 战国尺的二尺,而偏差25 、20、14~10 mm ?请注意,上述青铜器的尺寸偏差也就2 mm;就算竹简因埋藏、脱水等变形,尺寸偏差总该在5 mm 之内吧。
实际上,出土竹简与青铜器符合相同的时代尺度,秦简适用秦尺23.1 cm而楚简适用周尺21.5 cm,已专文说明;如荆门郭店M1出土有字简730枚,下列书籍总计竹简636支适用周尺,除《语丛三》八寸偏长4 mm,其余偏差在2.5 mm 之内:
《老子》甲39支长32.3 cm、《缁衣》等六篇计292 支长32.5 cm,一尺五寸(32.25 cm);
《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计38支长28.2 cm,一尺三寸(27.95 cm);
《语丛一》113支长17.3 cm、《语丛三》73 支长 17.6 cm,八寸(17.2 cm);
《语丛二》《语丛四》计81支长15.2 cm,七寸(15.05 cm)。
郭店楚简《五行》和《缁衣》,长32.5 cm即一尺五寸,每简25 字左右。出于魏王墓葬的《竹书纪年》,西晋荀勖(?~289) “以臣勖前所考定古尺度其简长二尺四寸,以墨书,一简四十字”,所说古尺就是周尺21.5 cm 。两者字距相当,每字0.6 寸12.9 mm。
基于清华简整理者公布的数据,以周尺测算结果如下:偏差在± 0.5寸或±10 mm之间分布,肯定不适用周尺。至于行款混乱,如《子産》、《金縢》简长 45 cm,完简字数26~30和29~32字,而《治政之道》简长约 44.2 cm,有编号的前 42 简每简46 ± 5 字,另有一简则有 65 字,也就不再细说。当然,尚不能据此判断竹简就是现代伪作。
不过,清华简购于香港文物市场,两枚无字残简的碳14测年不足以证明全部为真,专家鉴定并无坚实证据,而认为“仿作者知识欠缺、技艺低下”或许稍欠谨慎。已有多人建议,在有字竹简如《系年》篇尾空白处取样测年;但至今未见施行,其间难处不能知道。
清华简《系年》错漏不少(终结篇)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75648-1357713.html
拙稿如有错漏,恳请博友告知。谢谢大家啦。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3-6-9 12:2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