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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项科技成果的真伪受到质疑时,总会分成两派不同的声音:1、彻查到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2、科学研究过程中出现错误应充分给予包容,形成容错氛围,如果动辄就怀疑别人造假,只会阻碍创新。
这幅场景好比家里的孩子犯错,父亲会怒气冲冲,扯出皮带准备把孩子抽一顿,可母亲会极力地护短:孩子还小不懂事,干嘛这么凶嘛?谁还没有个犯错的时候?
殊不知:尽管孩子还小,可我们的科研工作者早已是成年人,明显具备各种是非判断的能力,说其思维不成熟,肯定站不住脚。况且,就算是小孩子,视其错误程度照样不可原谅,否则可能会贻害无穷,正所谓:慈母多败儿,又所谓:黄金棍下出好人。
如果将“包容”用在具有自我约束力的人身上,那倒没什么,倘若是用在“居心叵测”的人身上,那可就麻烦了:轻松推出一项“诺奖级”的成果,假使蒙混过关就可以功成名就;即便被人揭穿,大不了被视作是阶段性的非主观的“试错”。只要看准了有“包容”这把保护伞,何惧之有?既然进可攻退可守,何不赌上一把?只可惜这世上最深不可测的就是“人心”,试问:当事者的“人心”该如何检测?倘若一开始就存在主观的故意,天知地知还有谁知?不假思索的包容,进一步则可能演变为包庇及纵容。
如果是真正的创新者,其实并不需要所谓的“包容”,有包容也可,无包容也罢,只要东西是真的,只要能自由追随自己的内心,心无旁骛,外界的各种声音或态度对其毫发无损,一切如过眼烟云,自然该干啥干啥,首先做到不自欺,其次不欺人。
还有一种观点:科技成果评议是专业人士的事儿,你们外行就别跟着瞎起哄了,尔等山野村夫哪里看得懂?殊不知,此言差矣,首先,业内评价可能由于本身思维带有一定局限性,先入为主,历史上看走眼的不胜枚举,更何况同行之间多少存在一定利益关系,评价故意有所偏颇,这样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其次,外行看看有何不可,很多外行最后变得比“内行”还内行,这又该如何解释?外行与内行本身就不可能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界线”,东西只要是真的,难道还怕给什么人看?
既然是创新,总会遇到方方面面的诘问,甚至是不可理喻的非议,倘若仅仅因为评价环境不够“包容”,倘若因为旁人多质疑了几句,创新的“萌芽”就轻易地被“扼杀”,那么,如此脆弱不堪的“创新”不要也罢,真没啥可惜的。
真正的创新者,会勇敢直面各种质疑,而不是一昧地退缩和闪躲,想想日韩科技界人士面对社会质疑时那种诚惶诚恐、频频道歉的态度,再看看我们那种理直气壮、振振有词的表现,听其言,观其行,不得不让人“佩服”,认错不见得就会失去什么,而不认错可能会一错再错。
科研工作者实属不易,对其持有“包容”的态度没错,可是一旦滥用,用错了地方,用错了人,那么不仅是对广大孜孜以求、夜以继日的科研工作者的不公,更会导致科技创新评价中的鱼目混珠,良莠不分,空气污浊,以致永远看不到任何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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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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