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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公有新寵,
不記莊姜恩。
緑衣黄裳泪,
作詩與誰言?*
*和王維《息夫人》韵:
莫以今時寵。難忘舊日恩。
看花滿眼淚。不共楚王言。
王维(698—759),字摩诘,唐代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开元十九年(731年)中状元及第,后于唐肃宗乾元年间任尚书右丞。精通诗、书、画、音乐等,与孟浩然合称“王孟”。 四十岁以后亦官亦隐,晚年为佛教徒。
*息夫人,春秋時息侯的夫人息媯,姓媯。楚文王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一直不與文王说话】。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春秋左傳注疏卷八·莊公十四年》,另参阅漢·劉向《列女傳·卷四·息君夫人》)。另一說楚文王滅息時,夫人即與息君一同自殺。
目次、一、原诗 二、緑衣·小序 三、章字词解 四、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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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诗
共四章,每章四句。
·緑兮衣兮,緑衣黄裏。心之憂矣,曷維其已!
·緑兮衣兮,緑衣黄裳。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緑兮絲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bǐ)無訧(yí)兮!
·絺(chī)兮綌(xì)兮,凄其以風。我思古人,實獲我心!
二、柏舟·小序
《序》:“《綠衣》,衛莊姜傷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詩也”。
鄭箋:“綠當為褖(*tuàn)),今轉作‘緑’,字之誤也。莊姜,莊公夫人,齊女,姓姜氏。‘妾上僭’者,謂公子州吁之母,母嬖,而州吁驕”。【嬖】陸音義:“嬖,補計反(bì)。《諡法》云:‘賤而得愛曰嬖,嬖,卑也,媟(*xiè狎慢)也’”。
孔疏不同意《小序》意指《緑衣》是莊姜本人所作:“……此言‘而作是詩’及‘故作是詩’,皆序作詩之由,不必即其人自作也”。
其次,孔疏认同鄭箋所说,“緑”是“褖”之字误,特别强调不是作者故意用“緑”字为喻”。孔疏:箋“绿当……吁骄”,“必知‘緑’誤而‘褖’是者,此‘緑衣’與《内司服》(*《周禮·天官》)‘緑衣’字同。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五服不言色,唯緑衣言色,明其誤也。《内司服》注引《雜記》(*《禮記·雑記》)曰:‘夫人服(*北大复)税衣、褕翟(*yú zhái同褕狄)’。又《喪大記》(*《禮記·喪大記》)曰‘士妻,以褖衣’,言褖衣者甚衆,字或作‘税’。此‘緑衣’者,實作‘褖衣’也。以此言之,《内司服》無褖衣,而《禮記》有之,則褖衣是正也。彼緑衣宜為褖衣,故此緑衣亦為褖衣也。詩者咏歌,宜因其所有之服而言,不宜舉實無之緑衣以為喻,故知當作褖也。”
读《緑衣》,难以忽略《小序》及鄭箋、孔疏所涉的三个问题:
第一、詩中的历史人物的故事,构成成詩的重要歴史背景。
《小序》和鄭箋中的衛莊姜,是齊國姜太公吕望之后、齐太子得臣之妹,因嫁于衞莊公故称衛莊姜。衞莊公(?-前735,前757-前735在位),姬姓衞氏。其父是衞武公(衞第11位国君,《史记·衛康叔世家》称“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其子有衞桓公(太子完)、衞前废公(州吁杀桓公自立)、衞宣公(衞晋)之父。莊姜無子,衞莊公又娶陳國厲媯(guī)生孝伯却早死,又娶厲媯妹 (*戴媯)生子完即衞桓公(莊姜待完如己子)、并寵幸妾所生子州吁,故称州吁爲嬖人之子。
按《春秋左傳》記:“衛莊公娶于齊東宫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衞風》)也。杜預注:‘《碩人》詩,義取莊姜美于色,賢于德,而不見答,終以無子,國人憂之’。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已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故郑笺:‘妾上僭者,謂公子州吁之母,母嬖,而州吁驕’)。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què衞國大臣)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古同凌,侵欺)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疏:石碏還其所掌之事於君)。……四年春,衛州吁弑桓公(*弑兄完)而立。……九月,衛人使右宰醜涖殺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殺石厚于陳。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衛人逆(*迎)公子晉于邢(*国名)。冬,十二月,宣公卽位。書曰:‘衛人立晉’,衆也”(《春秋左傳注疏卷二·起隱公三年盡五年》)。《绿衣·小序》孔疏简述上述《左傳》,略。
衞宣公是州吁被石碏等所杀后所立第15任國君,衞宣公是个夺子之妻、并杀太子的坏君。按《史记·衛康叔世家》记:宣公夫人夷姜生子伋,立為太子,宣公因见太子未婚妻齐女美貌而自取为妻,再为伋取他女。宣公取齐女生子夀、子朔,不因奪子之妻而忏悔,反倒心惡太子欲廢之而欲立子朔为太子,遂令盗连杀子夀和太子伋,立子朔為太子(*第16任君,衞惠公)。辅佐太子伋的右公子和辅子夀、子朔的左公子不满惠公杀太子伋作乱而驱逐惠公于齐,立太子伋弟黔牟立为懿公,是第17任国君。此后,自懿公又被翟伐衛所杀。
上述均为州吁开创了周朝弑兄立己为君后,为占君位所发生的父杀子、兄弟相逼事件。《衞世家》记述了衞懿公至秦并天下、絶衛祀的最后一任即第44任國君期间历任國君的變動史。在这期间,只有第19任國君姬燬衞文公这一任能“輕賦平罪、身自勞,與百姓同苦,以收衛民”,其余衞國君位,在父子之间、君臣之间、兄弟等之间的刀光剑影、血腥屠杀中频频更迭。横向中,鲁、齐、晋等国也都演绎同样的弑君故事。太史公感叹:“余讀世家言,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夀争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哉!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這些都是邶鄘衛三《風》的重要歴史背景,是釋詩者不能罔視不见的。在现代文明的歴史条件下,更不能践朱熹的历史局限性之履,将具有這些重大政治背景的詩随便轉述成一般的男女关系或情爱之詩。
第二、《緑衣》作者是谁?
孔疏的说法,反映了孔颖逹至少知道《詩經》至唐代,对于《緑衣》的作者是莊姜还是《小序》作者、乃或大臣等等,是有存疑的。但所有的存疑都無直接的事实做根据,皆为推理和猜测,这种猜测受到猜测者的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孔颖达等,是于貞觀十六(*642)年奉唐太宗李世民之召疏《詩經》的,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对纷纭众说做一个统一的解释。唐代的文字狱是比较少也比较轻的,孔等解释《詩經》所面临的外部政治制约,应当比朱熹所在南宋赵构朝要宽松多了。故《詩經·大序》孔疏会大胆说:“風、雅、頌者,皆是施政之名”,其旨在维护周朝的禮制(*見《詩經笔记:问詩如何学,曰:在大序中求》)。但由此也可认为,孔关于不必假定《緑衣》是莊姜所作的立场,是比较中规中矩的。
朱熹《诗序辩说》:“此詩下至《終風》四篇(*《绿衣》《燕燕》《日月》《終風》)序,皆以為莊姜之詩,今姑從之。然唯《燕燕》一篇詩文略可據耳。”有人认为,朱熹认可这四篇为衛莊姜詩,其实朱熹不信,可又无据推翻它,故只信《燕燕》一篇。个中原因,不排除朱熹爲逃避赵构朝的文字狱,尽量减少或避免把衞莊公拖进《詩經集傳》而产生諷喻当朝國君的危险性。
第三、 “緑”与“褖”之别,是否“不宜舉實無之緑衣以為喻”?
在《緑衣》各章中,在鄭箋、孔疏看来:上层贵族的祭服衣裳穿錯,是不符合體制的。《緑衣》衣爲緑、裏和裳爲黄。而體制规定:“衣正色,裳間色”(《禮記注疏·玉藻下》),《玉藻下》孔疏引皇甫谧:“正謂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謂五方間色也,緑、紅、碧、紫、駵(*liú同骝)黄是也。”
衣裳相連均爲黑,是正色。裏爲白是正色,裳黄色是正色。緑色是间色(杂色)。《緑衣》将衣之黑正色改爲緑杂色,裳虽爲黄正色,但杂上正下,明显是用穿錯衣裳来諷刺衞莊公譲妾上僭正妻,違背体制。
按上引《小序》孔疏認爲,《内司服》有“緑衣”、無褖衣,《禮記·喪大記》則有“褖衣”,故“緑衣”是“褖衣”。但讀《内司服》,并无“緑衣”字,有的却是“緣衣”:“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康典第893页:緣yuán,又《廣韻》吐亂反。与褖同)衣、素沙。”
按《内司服》鄭玄注:“此緣衣者,實作褖衣也。褖衣,御于王之服,亦以燕居。男子之褖衣黑,則是亦黑也。六服備於此矣。褘、揄、狄、展,聲相近,緣,字之誤也。以下推次其色,則闕狄赤,揄狄靑,褘衣玄。”
按《内司服》鄭玄注和賈公彦疏,素纱不在六服之内,而只是六服的裏子:“素沙者,今之白縳(*音絹)也。六服皆袍制,以白縳為裏,使之張顯”(《鄭注》)。裳指裙或下衣,則褖衣裳上下皆为黑色:“婦人尚專一,德無所兼,連衣裳不異其色”(同上)。 贾疏:“素沙者,此非服名。六服之外别言之者。此素沙與上六服為裏,使之張顯。但婦人之服不殊裳,上下連,則此素沙亦上下連也。”
简言之,非“緑”是褖字之误,而是“緣”字是褖字之误。褖衣,其色上下外黑、里白。但在鄭玄前,鄭司農(称先鄭)说素纱为赤色(*《内司服》),鄭玄认为无根据,认为是白色。
《内司服》:“辨外内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内命婦是君之世婦,外命婦是卿、大夫之世婦。世婦,《禮記.曲禮下》:“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鄭注:妻八十一,御妻,《周禮》謂之女御,以其御序於王之燕寢妾賤者】”;“世婦者,謂兩媵也,次於夫人而貴於諸妾也”(《禮記下》贾疏)。“世婦掌女宮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周禮·春官·世婦》)。《内司服》鄭注:“内命婦之服:鞠衣,九嬪也;展衣,世婦也;緣衣,女御也。外命婦者:其夫孤也,則服鞠衣;其夫卿大夫也,則服展衣;其夫士也,則服緣衣。” 《周禮·内司服》贾疏:“其天子之臣服無文亦,得與諸侯之臣服同,是以此外命婦服亦得與諸侯臣妻服同也。”简言之,褖衣是外命婦之“士之妻”所着祭服,是上层贵族中的等级制的标志之一。
从“褖”字蜕变为“緑”字,中经“緣”字,緑、褖两字的偏旁不同,右半部下方不同,故很难用两字字形相似而误将“褖”写为“緑”。故意为之之疑不能排除。
其次,祭服衣裳相连,颜色不相殊,褖衣裳均为黑。《緑衣》第二章之“裳”为黄色,与第一章衣緑相区别,但与第一章黄裏相同,緑、黑、黄三色相殊大,不会誤辩。将衣性由“褖”经“緣”变为色“緑”、同时将裳性也由“褖”变为色“黄”,将裳色由白色改为黄色,不能排除有故意引开人们将此詩理解为是諷刺衞莊公之意图,障眼法多一点,就能既在达到这个目的,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又能表达自己的心情,求得内心的一点安宁。这种情况,是符合《大序》鄭注所说的《詩經》具有“譎諫,詠歌依違(*依顺)不直諫”的风格。
三、章字词解
第一章:緑兮衣兮,緑衣黄裏。心之憂矣,曷維其已!
【綠兮衣兮,綠衣黄裏】
【緑,黄】毛傳:“興也。綠,間色。黄,正色。”孔疏:傳“绿,间色。黄,正色”,“綠、蒼黄之間色,黄中央之正色。故云‘綠,間色。黄,正色’。言間、正者,見衣正色,不當用間。故《玉藻》云‘衣正色,裳間色。’王肅云:‘夫人正嫡而幽微,妾不正而尊顯’是也”。
鄭箋:“綠兮衣兮者,言褖衣自有禮制也。諸侯夫人祭服之下,鞠衣為上,展衣次之,褖衣次之。次之者,衆妾亦以貴賤之等服之。鞠衣黃,展衣白,褖衣黑,皆以素紗為裏。今褖衣反以黄為裏,非其禮制也。故以喻妾上僭。” 孔疏:箋“褖兮……上僣”,略。
朱傳:“比也。緑,蒼勝黄之,閒色。黄,中央土之正色。閒色賤而以為衣,正色貴而以為裏,言皆失其所也。”
【心之憂矣,曷維其已】
毛傳:憂雖欲自止,何時能止也。
【已】朱傳:“已,止也。”
章解:
孔疏:“绿兮……其已”,“毛以間色之綠不當為衣,猶不正之妾不宜嬖寵。今綠兮乃為衣兮,間色之綠今為衣而見,正色之黄反為裏而隱,以興今妾兮乃蒙寵兮,不正之妾今蒙寵而顯,正嫡夫人反見疏而微。綠衣以邪干正,猶妾以賤陵貴。夫人既見疏遠,故心之憂矣。何時其可以止也?鄭以為婦人之服有褖衣,今見妾上僭,因以褖衣失制,喻嫡妾之亂。言褖兮衣兮,褖衣自有禮制,當以素紗為裏,今褖衣反以黄為裏,非其制也。以喻賤兮妾兮,賤妾自有定分,當以謙恭為事,今賤妾反以驕僭為事,亦非其宜。妾之不可陵尊,猶衣之不可亂制,汝賤妾何為上僭乎?餘同。”
朱傳:“莊公惑於嬖妾,夫人莊姜賢而失位,故作此詩。言緑衣黄裏,以比賤妾尊顯而正嫡幽微,使我憂之不能自已也。”“莊公惑於嬖妾,夫人莊姜賢而失位”,是个历史事实,朱子也得承认的。
第二章:緑兮衣兮,緑衣黄裳。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綠兮衣兮,綠衣黄裳】
毛傳:“上曰衣,下曰裳”。
鄭箋:“婦人之服,不殊衣裳,上下同色。今衣黑而裳黄,喻亂嫡妾之禮”。鄭箋说“今衣黑而裳黄”,不说“衣緑而裳黄”,是因为鄭认为,“緑”是“褖”之误。下面孔疏与此是相反的。陸音義:“嫡本亦作‘適’,同,丁歷反”。孔疏:箋“妇人……同色”,略。
孔疏:“綠衣黄裳”,“毛以為間色之緑,今為衣而在上,正色之黄,反為裳而處下,以興不正之妾,今蒙寵而尊,正嫡夫人反見疏而卑。前以表裏興幽顯,則此以上下喻尊卑。雖嫡妾之位不易,而莊公禮遇有薄厚也。鄭以婦人之服不殊裳,褖衣當以黑為裳,今反以黄為裳,非其制,以喻賤妾當以謙恭為事,今反上僭為事,亦非其宜”。
朱傳:“比也。上曰衣,下曰裳。記曰衣正色,裳閒色。今以緑為衣,而黄者自裏轉而為裳,其失所益甚矣。”
【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鄭箋:“亡之言,忘也”。
朱傳:“亡之為言忘也。”
第三章:緑兮絲兮緑,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bǐ)無訧(yí)兮!
【綠兮絲兮】
毛傳:“綠,末也,絲本也”。孔疏:傳“绿,末。丝,本”,“織絲而為繒(*zēng《说文》帛也),染之以成緑,故云緑末絲本,以喻妾卑嫡尊也。上章言其反幽顯,此章責公亂尊卑。”
【女所治兮】
鄭箋:“女,女妾上僭者。先染絲,後製衣,皆女之所治為也,而女反亂之,亦喻亂嫡妾之禮,責以本末之行。禮,大夫以上衣織,故本於絲也”。
孔疏:箋“女妾……于絲”,“以此詩傷妾之僭已,故知‘汝,汝妾之上僭者’,大夫以上衣織,故知‘先染絲後製衣’,染絲製衣是婦人之事,故言‘汝所治為也’。此衣非上僭之妾所自治,但衣者,婦人所作,假言衣之失製以喻妾之上僭耳。故汝上僭之妾,言汝反亂之,喻亂嫡妾之禮也。云‘亂嫡妾之禮,責之以本末之行’。本末者,以先染絲為本,後製衣為末,大意與毛同。但毛以染綠為末,箋以製衣為末耳。箋亦以本喻嫡,以末喻妾,故云‘亂嫡妾之禮,責之以本末之行’,又解本絲之意,由大夫以上衣織。故本之。知者,《玉藻》云‘士不衣織’。士不得,明大夫以上得也。染人掌染絲帛,染絲謂衣織者也。”
*毛傳认为先织丝后染緑,反之为颠倒。鄭箋认为,先染后制是本末颠倒。说法不同,意相同,即不能先染后织。
朱傳:“女音汝……女指其君子而言也”;“治,謂理而織之也。”
*鄭箋认为“女”是指妾,孔疏认为是妇人,朱熹认为是衞莊公。作为实际操作织染,是妇人。但作为諷刺詩,颠倒体制的指挥者是衞莊公,执行者是妾。孔疏的理解太实,不符合谲谏风格。
【我思古人,俾(bǐ)無訧(yí)兮】
【俾(bǐ)】毛傳:“俾,使。訧,過也”。朱傳:“俾,使。”
【訧(yí)】陈第《毛诗古音考》卷一:“訧音怡”。顾炎武《诗本音·邶風·绿衣》:“訧,古音羽其反,後人混入十八尤韻”。
朱傳:“訧言尤,叶于其反……訧,遇也。”
鄭箋:“古人謂制禮者,我思此人定尊卑,使人無過差之行。心善之也。”
章解:
孔疏:“绿兮……訧兮”,“毛以為言緑兮而由於絲兮,此女人之所治。以興使妾兮而承於嫡兮,此莊公之所治,由絲以為緑,即緑為末,絲為本,猶承嫡而使妾,則妾為卑而嫡為尊。公定尊卑不可亂,猶女治絲,本末不可易。今公何為使妾上僭,而令尊卑亂乎?莊姜既見公不能定尊卑,使己微而妾顯,故云我思古之君子,妻妾有序,自使其行無過差者。以莊公不能然,故思之。鄭言為褖衣兮,當先染絲而後製衣,是汝婦人之所為兮,汝何故亂之,先製衣而後染絲,使失制度也?以興嫡在先而尊貴,妾在後而卑賤,是汝賤妾之所為。汝何敢亂,令妾在先而尊,嫡在後而卑?是亂嫡妾之禮,失本末之行。莊姜既見此妾上僭,違於禮制,故我思古制禮之人,定尊卑,使人無過差之行者,禮令下不僭上,故思之”。
朱傳:“言緑方為絲,而女又治之,以比妾方少艾,而女又嬖之也。然則我將如之何哉?亦思古人有嘗遭此而善處之者以自勵焉,使不至於有過而已。”
第四章:絺(chī)兮綌(xì)兮,凄其以風。我思古人,實獲我心!
【絺(chī)兮綌(xì)兮,淒其以風】
【絺(chī)綌(xì)】康典第887页:“《說文》麤(*粗)葛。或从巾作。《詩·周南》爲絺爲綌。《傳》精曰絺,麤曰綌。《禮·曲禮》爲國君者,華之巾以綌。”
毛傳:“淒,寒風也”。朱傳同。孔疏:傳“凄,寒风”,“《四月》(*《小雅·谷風之什》)云‘秋日淒淒’,皆寒凉之名也。此連云以風,故云寒風也。”
鄭箋:“絺綌,所以當暑,今以待寒,喻其失所也”。
【風】陈第《毛诗古音考》卷一:“風,孚金切”。顾炎武《诗本音·邶風·绿衣》:“風,古音方凡反”。
朱傳:“風,叶為愔反。”朱熹这一注音又遭到批评::“謂朱子註用棫之說,朱彞尊作經義考未究,此書僅五卷,於《補音》十卷條下誤註存字。世遂謂朱子所據此書,莫敢異議。考《詩集傳》……如《緑衣》(《國風·邶風》)篇,“風”音,為愔反,之類。為此書所無者不可殫舉”(《四庫全書·韵補·提要》)。
【我思古人,實獲我心】
毛傳:“古之君子實得我之心也”。孔疏:“傳‘古之君子,實得我之心’者,傳以章首二句皆責莊公不能定其嫡妾之禮,故以為思古之君子,謂能定尊卑,使妻妾次序者也。”
鄭箋:“古之聖人制禮者,使夫婦有道,妻妾貴賤各有次序”。孔疏:箋“古之圣人制礼者”,“箋云上二句皆責妾之上僭,故以為思古之聖人制禮者,使貴賤有序,則妾不得上僭,故思之。”
章解:
孔疏:“絺兮……我心”,“毛以為‘絺兮綌兮’,當服之以暑時,今用之於‘淒其以風’之月,非其宜也。以興嫡兮妾兮,當節之以禮,今使之飜然以亂之,亦非其宜也。言絺綌不以當暑,猶嫡妾不以其禮,故莊姜云,我思古之君子定尊卑,實得我之心。鄭以為言‘絺兮綌兮’本當暑,今以待淒然寒風,失其所,以興賤兮妾兮所以守職。今以上僭於尊位,亦失其所,故思古之人制禮,使妻妾貴賤有次序。令妾不得上僭者,實得我之心也。”
朱傳:“絺綌而遇寒風,猶已之過時而見棄也。故思古人之善處此者,眞能先得我心之所求也。……莊姜事見《春秋傳》此詩無所考,姑從序說。下三篇同。”
四、譯詩
绿衣绿衣配黄里,心之忧忧何以止!
绿衣绿衣穿黄裳,心之忧伤何以忘!
先染后织你所为,我思古人行无弊!
精葛粗葛透寒风,我思古人得我心!
2022年7月17日星期日,2022年8月8日星期一旅游歇于乌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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