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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驰齐国宫,
武王嫁女红。
侯子呂得在,
纶缗亲两宗。*
*和元稹(zhěn)《行宫詩》韵: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元稹(779-831)字微之,今河南洛阳人。贞元九年进士出身。曾任监察御史、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昌军节度使。与白居易共倡“新乐府”,时称“元白”。主张诗歌反映民间疾苦,揭露社会矛盾。
目次:一、原诗 二、何彼襛矣·小序 三、章字词解 四、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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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诗
共三章,每章四句。
·何彼襛(róng nóng)矣,唐棣(dì)之華(fū)?曷(hé)不粛雍?王姬之車(jū)。
·何彼襛矣,華如桃李?平王之孫,齊侯之子。
·其釣维何?維丝伊緡(mín)。齊侯之子,平王之孫。
二、何彼襛矣·小序
《小序》:“《何彼襛矣》,美王姬也。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車服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猶執婦道,以成肅雝(*同雍)之德也。”
鄭箋:“下王后一等,謂車乘厭(yè)翟(dí),勒面繢(huì)總,服則褕(yáo)翟。”
陸音義:
【襛】“如容反,《韓詩》作‘茙’。茙音戎。《說文》云:‘衣厚貌’”。
【王姬】“王姬,武王女。姬,周姓也。”
【車】“車音居,他皆放此。《釋名》云:‘古者曰車聲如居’,所以居人也。’今曰車,音尺奢反,云舍也。韋昭曰:‘古皆音尺奢反,後漢以來始有居音。’”
【繫】“繫,本或作‘繼’”。
【厭(yè)翟(dí)】“厭,於葉反。翟,庭歷反。厭翟,王后五路之第二者也。翟,雉也,次其羽相廹(*同迫),故曰厭也。”
*翟。是長尾雉羽,用以車蔽,类似車帘。《周禮注疏·巾車》贾疏:“‘翟’者,皆謂翟鳥之羽,以爲兩旁之蔽。言‘重翟’者,皆二重爲之。‘厭翟’者,謂相次以厭其本”。《巾車》鄭注:“重翟、厭翟謂蔽也。重翟,后從王祭祀所乘。厭翟,后從王賓饗諸侯所乘。”
*“五路”。按周制,王、王后車各有五等或五大种(“路”称“王在”、“大”,非指道路)。王車五路,以車件末端装饰分类,有玉、金、象、革、木等五路。王后車五等(路)是:重翟、厭翟、安車、翟車和輦車。其装饰和用处,在《周禮注疏卷二十七·巾車》均有详述,《何彼襛矣·小序》中孔疏也详引《巾車》,一般读诗者知道“王姬”用的是二等車便可,不赘述。
【勒面繢(huì)總】“繢,戶妹反,畫文也。總,作孔反。”
*“勒面”,《巾車》鄭注:“勒面,謂以如王龍勒之韋(*康典P1386:韋,《廣韻》柔皮)”。*“繢總”,《巾車》鄭注:“玄(*黑色)謂朱總、繢總,其施之如鷖總”。鄭注鄭司農云:“鷖讀爲鳬鷖之鷖(*yī,yì康典第1498页:水鳥,鸥;倉黑色)。鷖總者,青黑色,以繒(*康典第901页zēng,zèng,céng义同帛)爲之,總著馬勒直兩耳與兩鑣(*biāo康典第1314页:马勒旁铁)”。
【褕(yáo,yú)翟】“褕音遥。翟或作狄,王后六服之第二也。”
王后車有五等,服則有六等,王姬穿第二等。《周禮注疏卷八·内司服》:“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内司服》鄭注“鄭司農云:褘衣,畫衣也。《祭統》曰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褘立于東房。揄狄、闕狄,畫羽飾。展衣,白衣也。……鞠衣。黃衣也。素沙,赤衣也。玄謂狄。當為翟。翟雉名伊雒。”
*《内司服》贾疏:“褘當為翬(康典第923页huī飞,五彩皆备),卽翬雉,其色玄也。揄狄者,揄當為搖,狄當為翟,則搖雉,其色靑也。闕狄者,其色赤上。二翟則刻繪為雉形,又畫之,此闕翟亦刻為雉,形不畫,為之彩色,故名闕狄也。此三翟皆祭服也。鞠衣者,色如鞠,塵色告桑之服也。展衣者,色白,朝王及見賓客服。緣當為褖,褖衣者,色黑,御于王服也。素沙者此非服名。六服之外别言之者。此素沙與上六服為裏,使之張顯。但婦人之服不殊裳,上下連,則此素沙亦上下連也。”
*本诗的难点来自第二章“平王之孫,齊侯之子”,亦第三章“齊侯之子,平王之孫”。前面的笔记两次提到鄭玄的《周南召南譜》,那儿说:“周召二十五篇,唯《甘棠》與《何彼穠矣》二篇,乃是武王時作。武王伐紂,乃封太公(*姜太公望,吕尚)為齊侯,令周召為二伯。而《何彼穠矣》經云:齊侯之子,太公已封於齊。《甘棠》經云:召伯,召公為伯之後,故知二篇皆武王時作,非徒作。在武王之時,其所美之事亦武王時也。”按鄭玄《周南召南譜》意,此詩是武王时作。
虽然“太公已封於齊”,如何能够证明“齊侯之子”就是“太公(*吕尚)之子”?万一这齐侯非太公,“之子”是其他,鄭玄的见解就难成立了。这是鄭箋的软肋。
下列朱熹《诗序辩说·何彼襛矣》,最要害的是第一句:
“此詩時世不可知,其說己見本篇(*第一、二章等)。但序云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說者多笑其陋。然此‘但’讀為兩句之失耳。若讀此,十字合為一句,而對下文車服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為義,則序者之意亦自明白。蓋曰王姬雖嫁於諸侯,然其車服制度與他國之夫人不同,所以甚言其貴盛之極,而猶不敢挾貴以驕其夫家也。但立文不善終費詞說耳,鄭氏曰下王后一等,謂車乘厭(音葉)翟(音狄),勒面繢(音繪)總,服則褕(音遙)翟。然則公侯夫人翟茀者,其翟車,貝面,組總,有幄也歟。”
*附解《诗序辩说》 “其翟車,貝面,組總,有幄也歟”。《巾車》鄭注:“翟車,不重不厭,以翟飾車之側爾。貝面,貝飾勒之當面也。有握,則此無蓋矣,如今軿車是也。后所乘以出桑”。贾疏:“上言朱總、繢總、鷖總,彼皆以繒爲之。今此言組總,則以組絛爲之。總亦施於勒及兩耳兩鑣,并車衡輨焉。……貝,水物,謂餘泉、條蚳之貝文,以飾勒之當面者也。……蓋所以禦雨,無幄乃施。之今既有幄,故知無蓋矣”。
《小序》孔疏,有两大段,一段关于王后車、服等级的,上文已从经文中介绍,故不记。另一段主要涉及王姬“下嫁”等,与后文要讨论的问题关系不大,也不记。相关内容可参阅《左傳卷七》、《禮記·檀弓下》、《周禮.春官.世婦》、《尙書注疏卷十三·微子之命》等。
三、章字词解
第一章:何彼穠(nóng)矣,唐棣(dì)之華(fū)?曷(hé)不粛雍?王姬之車(jū)。
【何彼襛(nóng)矣,唐棣(dì)之華(fū)】
毛傳:“興也。”鄭箋:“興者,喻王姬顔色之美盛。”
【襛(nóng)】毛傳:“襛,猶戎戎也。”朱傳:“穠音濃,與雝叶。……穠,盛也,猶曰戎戎也。”
孔疏:“襛,猶戎戎也。戎戎者華形貌,故重言之,猶《柏舟》(*《國風·邶風》)以汎為汎汎之義。言戎戎者,毛以華狀物色,言之不必有文”。
【唐棣(tì,dì)】毛傳:“唐棣,栘也。” 陸音義:“棣,徒帝反,《字林》(*晋·吕忱著,收字12,824个)大内反”;“栘音移,一音是兮反,郭璞云:‘今白栘也’,似白楊,江東呼夫栘’”。朱傳:“棣音第……唐棣,栘也,似白楊”。
鄭箋:“何彼乎戎戎者乃栘之華。”
【華(fū)】陸音義:“華如字”。陈第《毛诗古音考》卷一:“華音敷。”顾炎武《诗本音》卷一:“華音敷”。康典第1007页:“又《诗本音》:灼灼其華。《註》音敷fū。《考》《詩》如常棣之華,顏如舜華,維常之華,叶車韻。隰有荷華,叶下都韻。黍稷方華,叶下途韻,凡七見,皆讀敷。又《唐韻古音》亦音敷。郭璞曰:江東謂華爲敷。陸德明曰:古讀華如敷,不獨江東也。”
【曷不肅雝,王姬之車(jū)】
【曷】鄭箋:“曷,何。”
【肅雝】毛傳:“肅,敬。雝,和。”朱傳同。
鄭箋:“何不敬和乎,王姬往乘車也。言其嫁時,始乘車則已敬和”。
孔疏:箋“何不……敬和”,“詩美王姬肅雝,非云何事不敬和乎?言事事皆敬和,王姬始乘車則已敬和,後至齊侯之家自然敬和,故《樂記》云:‘肅肅,敬也。雝雝,和也。’夫敬與和,何事不行也?
【王姬】朱傳:“周王之女,姬姓,故曰王姬。”
【之】鄭箋:“之,往也。”
【車(jū)】陸音義:“車,協韻尺奢反,又音居,或云古。讀華為敷,與居為韻,俊放此”。陈第卷一:“車音姑”。顾炎武卷一:“車,古音居”。
章解:
孔疏: “何彼……之车”,“何乎彼戎戎者?乃唐棣之華,以興王姬之顔色,亦如此華然。王姬非直顔色之美,又能執持婦道,何事不敬和乎!王姬往乘車時,則已敬和矣。以其尊而適卑,恐有傲慢,今初乘車時已能敬和,則每事皆敬和矣。”
朱傳: “王姬下嫁於諸侯,車服之盛,如此而不敢挾貴以驕其夫家,故見其車者知其能敬且和以執婦道,於是作詩以美之曰:何彼戎戎而盛乎!乃唐棣之華也。此何不肅肅而敬,雝雝而和乎,乃王姬之車也。此乃武王以後之詩,不可的知其何王之世。然文王大姒之教,久而不衰,亦可見矣。”
*朱熹在解第一章时,已经明确这是武王之后的詩,但没说后到什么程度。在下章,朱怀疑这是周平王即东周时期的作品。
第二章:何彼穠矣,華如桃李?平王之孫,齊侯之子。
【何彼襛矣,華如桃李?平王之孫,齊侯之子】
【何彼襛矣,華如桃李】
鄭箋:‘華如桃李’者,興王姬與齊侯之子顔色俱盛。正王者,德能正天下之王。”朱傳:“李,木名,華白實可食。……以桃李二物興男女二人也”。
孔疏:“箋云:‘華如桃李者,興王姬與齊侯之子顔色俱盛’,是以華比華,然後為興”。
【平王之孫,齊侯之子】
毛傳:“平,正也。武王女,文王孫,適齊侯之子”。
孔疏:“‘平,正也’者,此文王也。文者,諡之正名也,稱之則隨德不一,故以德能正天下則稱平王。《鄭志》(*《隋書·經籍志》鄭玄之孙鄭小同编)張逸問:‘箋云德能正天下之王,然則不必要文王也。’答曰:‘德能平正天下則稱為平,故以號文王焉。’又《大誥》(*《尙書·周書·大誥》)注:‘受命曰寧王,承平曰平王’(*查《大诰》n遍无此注),故《君奭》(*《尙書·周書·君奭》)云‘割申(孔疏“申”,重也)勸寧王之德’,是文王也。又《洛誥》(*《尙書·周書·》)云‘平來毖殷,乃命寧’,即云‘予以秬(*jù黑黍)鬯(*chàng祭祀酒)二卣(yǒu酒器),曰明禋(*yīn明禋,敬献)。文王騂(*xīng马赤黄)牛一,武王騂牛一’。則‘乃命寧’,兼文武矣,故注云‘周公謂文王為寧王’。成王亦謂武王為寧王,此一召二人兼之。武王亦受命,故亦稱寧王。理亦得稱平王,但無文耳”。
*拙笔查《大诰》《洛诰》等,凡述“宁王”处,(孔子十世孙孔安国)注和(孔子十八世孙孔颖达)疏皆指“文王”,如:
《周禮注疏·大誥》“綏予(*我)曰:‘無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寧考圖功’。”孔疏:“綏,安也。毖,勞也。言我既施義於汝,汝衆國君臣言得我之功,當安慰勉勸我曰:‘無勞於憂,’令我無憂四國,衆國自來征之。經言‘寧’即文王,‘考’即武王,故言‘寧祖聖考’也”。
*凡《大誥》有“宁王”字,注疏均“文王”。但“承平曰平王”,查无此文。
朱傳:“舊說,平,正也。武王女,文王孫,適齊侯之子。或曰平王,即平王宜臼,齊侯即襄公諸兒。事見《春秋》,未知孰是”。
*附:周平王、齊襄公、齐桓公。*周平王(?―前720,前770―前720在位),姬宜臼(一作宜咎),周幽王姬宫湦之子,母王后申后(申国国君申侯之女),东周第一任君主。
*齐襄公(?―前686,前685-前643在位),姜姓,吕氏,名诸儿,齐僖公长子,齐桓公异母兄,齐国第十四位国君。齊襄公妹妹在齐僖公时嫁给了鲁桓公,而在未嫁前就与襄公私通。齐襄公四年,鲁桓公和夫人来齐,襄公又与鲁桓公夫人私通。鲁桓公知道后怒斥夫人,夫人转告襄公,襄公约桓公喝酒,派力士彭生杀了桓公。鲁国人怨襄公,襄公又杀了彭生谢罪鲁国。参见《史记》。 齊襄公这一丑事也成为“齊侯之子”是否是指襄公的重要根据。
*齐桓公(?-前643年,姜姓吕氏 ,名小白。齐国第十六位国君,姜太公吕尚的第十二代孙,齐僖公第三子,母为卫姬。
“平王宜臼,齊侯即襄公諸兒”,是朱熹在“旧说”后加上的。“未知孰是”,代表朱熹对新旧两说谁者是非持疑态度。朱傳这一说法,与鄭玄《周南召南譜》相差甚远。
*朱熹(1130—1200)的“新说”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来自对他影响很大的前辈郑樵(1104 -1162年)。郑樵在《六經奥論卷三·毛鄭之失》中说:“《何彼穠矣》之詩,平王以後之詩也。《注》以為武王之詩,而謂平王為平正之王,齊侯為齊一之侯(*齐侯之一)。案《春秋》莊公(*魯莊公姬同,前706―前662,前693-前662在位,鲁第十六任君主,鲁桓公与其正妻文姜所生嫡长子)元年,書王姬歸於齊,乃桓王女,平王孫下嫁於齊襄公,故《詩》曰齊侯之子、平王之孫,斷無疑。……《何彼穠矣》作於平王已後,亦猶是也,不必謂武王詩。”
*附周桓王、《左傳》记魯莊公元年王姬嫁于齐:
*周桓王姬林(?-前697年,前720年周平王去世,桓王于前719年即位至前697年),是周平王姬宜臼之孙,太子姬泄父之子,东周第二任君主。此王姬实为平王之孙姬林的女儿。
*《春秋左傳》《春秋公羊傳》《春秋榖梁傳》对魯做主婚王姬下嫁于齐都有记述,但《左傳注疏卷七》(起莊公元年盡十年,晉杜預注 唐陸德明音義唐孔穎達疏)最详:“莊公元年……夏,單伯送王姬(注:無傳。單伯,天子卿也。單(音善),采地,伯,爵也。王將嫁女于齊,既命魯為主,故單伯送女,不稱使也。王姬不稱字,以王為尊,且别於内女也。天子嫁女於諸侯,使同姓諸侯主之,不親昏,尊卑不敵(*匹配))……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附《春秋左傳注疏卷八》(起莊公十一年盡二十二年)记魯莊公十一年,又一王姬嫁于齐:
“經十有一年……冬,王姬歸于齊。注:魯主昬,不書齊侯逆(*迎),不見公)……冬,齊侯來逆共姬。注:齊桓公也”。按这个记述,王姬与共姬,分别下嫁齊襄公与齐桓公。
*附《禮記注疏卷九·檀弓下》记两王姬于齐 :
“齊穀王姬之喪 (鄭玄注:穀當為告,聲之誤也。王姬,周女,齊襄公之夫人)……(孔颖逹疏:案莊公十一年王女共姬為齊桓公夫人,知此王姬非齊桓公夫人者,以桓公夫人經無卒文,是不告於魯襄公夫人。莊二年經書‘王姬卒’,是來告魯,此言齊告王姬之喪,故知是襄公夫人)。”
*但郑樵也不是第一个评论《何彼襛矣》的写作年代的。在他之前,苏辙(1039-1112 )就对当时有人质疑此詩是东周时作品进行反驳(《苏氏诗集传》)。在与苏辙同时的彭汝砺(1041-1095)的《詩義》评论中,也可看出,在鄭、朱之前,鄭、朱的说法就已存在了。彭认为:《春秋》所说魯莊公元年和十一年出现的齐侯子分别是襄公和桓公,他们不是“子”,是“侯”。齊襄公立于周桓王十四年,十五年周桓王崩周庄王立,周庄王四年即齐襄公五年、魯莊公元年王姬归齐,故逻辑上王姬当是周庄王之女才对;《何彼襛矣》中的“齊侯之子”应当改称“齐侯”襄公才对,“平王孙”应当改称“桓王孙”才对。“王姬襄公”此说,这么多毛病,故彭说,自己更愿意相信毛鄭的旧说,更愿意相信王姬是周武王的女儿。
*只是因为朱熹名气、学术威望太高,他借他人之语也都被看成是他的意思了。后来清雍正朝、乾隆朝在总结这场争论时,也都把争论的起源定于朱熹的《集傳》。这种情况在当代也多得很,常见有人指责某名人剽窃了某人、或剽窃了自己,或指责名人没给出处,云云。人微言轻的现象,啥时代都有,名人传播他人的言语,事事给出处,随口说来都要出处,既不可能,要求者也近于迂腐。
*在反对王姬是“文王孙、武王女”的文章中,南宋的范处义(1132~1203)可能得算最有力的一个。他的《诗补传》说:
若“以平王之孫為文王之孫,遂以齊侯之子為齊太公之子,殊不知武王娶太公望之女謂之邑姜,則武王之女謂太公之子乃甥舅也(*武王女得叫太公之子为舅舅),必無婚姻之理。或者又謂齊侯乃齊一之侯,猶易言康侯(*周武王弟姬封初封于康)。終不若據《春秋》所書,魯莊公元年及十有一年冬,皆書王姬歸于齊,實平王孫女嫁齊襄公、桓公也。嫁桓公者,傳謂之恭姬,則肅雝可知矣。《詩》雖作於後世,而王姬之德乃能不替文王雝雝在宫、肅肅在廟之餘風?”
*范之后,戴溪(1141-1215)对范的“甥舅必無婚姻”,有个强力反驳:“以元女大姬配胡公,則安知不有幼女歸呂伋之子乎?”(戴溪《续吕(*吕祖谦)氏家塾读诗记》)。 齐丁公吕伋(前?--前975年,前1014-前976在位)是齐太公吕望的长子,西周时期齐国第二代国君。呂伋的嫡长子是齐乙公吕得(?-前932年,西周齐国第三代国君,前975年―前932年在位)。这样,王姬与呂伋之子吕得成婚,就是表兄妹婚姻,无碍。
*附《左傳注疏·襄公二十五年》:“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注:庸,用也。元女,武王之長女,胡公閼(yān)父之子,滿也)……(疏:《史記·陳世家》云:‘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後也。舜傳禹,而舜子商均為封國。夏后之時,或失續,周武王克殷,求舜後,得媯(guī)滿,封之於陳,以奉帝舜祀,是為胡公’)”。
*挑战朱熹且雄辩给人印象最深的,当數明清之际陈启源的《毛诗稽古编》。陈启源生卒不详,在同一本线装书封面注“明陈启源”,内又注“清陈启源”。据四库全书语:《毛诗稽古编》“書成於康熙丁卯(*1687年)。卷末自記謂閱十有四載”,陈可能处明清之际。《毛诗稽古编》攻朱傳有三点,前两点与前人没有太大差异:一是与彭汝砺观点相同,根据《春秋》说述年号,王姬、恭姬下嫁时,齊襄公、齐桓公皆为君多年,应称侯而非侯子。二是不能说“齊侯即襄公諸兒”,因为若把襄公作为齐侯之子,齐侯就是齐僖公,说齐侯是齐僖公,就不能称襄公;更不能把齊侯当襄公,把“齊侯之子”当做襄公之子,与史实相悖。最主要的是第三点:
王姬“其歸齊襄者,於莊(*魯莊公)之元年,為戊子歲,去平王之崩已二十八年矣。太子(*周平王之子洩父)之死又在其前,則計(*嫁齊襄公之)王姬之年當三十左右。其(*恭姬)歸齊桓者,於莊(*魯莊公)之十一年,為戊戌歲,(*嫁齐桓公之)王姬當四十左右。周雖衰,尚為共主,何至女嫁不售(*不能实现)愆期?乃爾(*如此),况三四十歲老女比之桃李之華,安得此過情之譽耶?”
*朱熹以降宋元明清,赞成和反对毛、鄭观点的,可以列长队。在雍正朝和乾隆朝,官方先后介绍了不同的观点,并做了总结。
雍正五年(1727年)《御製<詩經>傳說彚纂》对《何彼襛矣》争论所做的总结(文如下),有两点新意。一是,朱傳说按《春秋》所记,应当“平王即平王宜臼,齊侯即襄公諸兒”,但是,“夫《春秋》以前,王姬之下嫁者當不少矣,然無文爾。”这就为周武王时有王姬下嫁齐,留下猜想或搜寻证据的空间和时间。二是,齊襄公私通鲁桓公夫人又醉杀桓公,是“忘親滅理”之罪!二《南》頌文王教化,怎么可能把这么一件丑事从后向前纳入二《南》?
《彚纂》总结文:
“案此詩古《序》美王姬也,毛鄭皆以為武王之女,下嫁侯國,能執婦道故,詩人美之其傳舊矣。至宋世學者,以此詩稱平王、齊侯,遂有一二家指為東周之詩,而朱子亦不能定。於是更有為之說者曰:莊王命魯莊公主昏,以桓王之妹嫁齊襄公,周人傷之而作是詩。嘗讀而疑之,《集傳》云或曰:
“‘平王即平王宜臼,齊侯即襄公諸兒,事見《春秋》。’夫《春秋》以前,王姬之下嫁者當不少矣,然無文爾。兹就或說以考莊公十有一年,即莊王十四年,以共姬妻齊桓公。桓公名小白,父僖公,名祿。父兄襄公,名諸兒,則桓公乃是弟。《詩》何得云‘齊侯之子’也?且桓立三年,共姬歸,齊言侯,則允言侯子,則非又考齊襄公於莊王四年亦娶王姬。《春秋》莊公元年夏,單伯逆(*康典P1240迎)王姬;秋,築王姬之館于外;冬,王姬歸于齊;是紀魯莊公主王姬之嫁於齊襄公也。若以為此事,則襄公是僖公之子,《詩》中所指齊侯又當為僖公,而王姬嫁時襄公已為齊侯五年矣,亦不應仍稱為齊侯之子也。且襄公通夫人姜氏,而醉殺魯桓公。莊公為魯桓之子,主昏嫁齊襄公,《春秋》譏其忘親滅理,故一書再書又再書。如此,况《齊風·南山》詩以雄狐刺齊襄,并刺桓公,聖人録之,以示戒。豈有二《南》為風化之本,又入衰世之變風乎?《左傳》載季札觀樂於《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盖以為王化之基也,亦安得有所謂刺詩?矧(shěn*况)聖人論詩,首重二《南》,則以是《詩》為正風,所以翼經而從聖他說,可以存而弗論矣。”
*雍正朝《彚纂》留下一件没做完的事,即平王孙、武王女嫁的到底是谁?乾隆二十年(1755)《御纂詩義折中》总结的观点与前述(宋)戴溪的相同,由此,将此事做了了结:
“平王,文王也。《國語》(*卷三《周语》)太子晉曰:‘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是文王之為平王,猶武王之為寧王,當時有此稱也。齊侯丁公伋也,邑姜與伋為兄弟,故王姬歸其子【归丁公伋之子*原文括号】也。以桃李二華興男女二人者未成婚之詞也。未成婚,則尊王,故以平王之孫先齊侯之子,君臣之義也。”
章解:
孔疏:“何彼……之子”,“言何乎彼戎戎者,其華之色如桃李華也,以興王姬顔色之盛與齊侯之子。誰能有此顔色者,是平王之孫與齊侯之子耳。上章言唐棣之華,此章不言木名,直言華如桃李,則唐棣之華如桃李之華也。以王姬顔色如齊侯之子顔色,故舉二木也”。
第三章:其釣维何?維丝伊緡(mín)。齊侯之子,平王之孫。
【其釣維何,維絲伊緡(mín)。齊侯之子,平王之孫】
毛傳:“伊,維。緡,綸也”。朱傳同。陸音義:“緡,亡貧反。綸音倫,縄也。
孔疏:“緡,綸,《釋言》文。孫炎曰:‘皆縄名也。’故《采緑》(*《小雅·鱼藻之什》)箋云:‘綸,釣,繳。’《抑》(*《大雅·荡之什》)又云‘言緡之絲’,傳曰‘緡,被’者,以荏染柔木,宜被之以弦,故云‘緡,被’,謂被絲為弦也。綸,《禮記》云‘王言如絲,其出如綸’,謂嗇夫所佩,與此别。”
朱傳:“絲之合而為綸,猶男女之合而為昏也”。
章解:
鄭箋:“釣者以此有求於彼,何以為之乎?以絲之為綸,則是善釣也。以言王姬與齊侯之子以善道相求”。
孔疏:“其钓……之孙”,“其釣魚之法維何以為乎?維以絲為縄,則是善釣,以興其娶妻之法,亦何以為之乎?維以禮為之,則是善娶。釣者以此有求於彼,執絲論以求魚;娶者以已有求於人,用善道而相呼。誰能以善道相求呼者?乃齊侯之子求平王之孫。上章主美王姬適齊侯之子,故先言平王之孫。此章主說齊侯之子以善道求王姬,故先言齊侯之子。”
四、译诗
白杨盛服何其酷,王姬車乘真庄穆。
华服何盛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子。
以何为釣惟絲纶,齐侯之子平王孙。
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2022年7月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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