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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与拒礼

已有 6549 次阅读 2009-1-23 12:13 |个人分类:教育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我也曾写过几篇关于学生送礼的博文,不过写的都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最近因为饶毅先生的一篇博文引发了大家的热议,看了饶毅先生、嵆少丞先生以及诸位大侠们的评论,忍不住也想灌点水。不过我无意对别人的行为做评判,只想谈两个问题:
1、如何看待送礼?
2、如何拒绝送礼?
       这里说的送礼当然不是指亲朋好友间的礼尚往来,而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的送礼,也称行贿。既然是行贿,受下了当然就是受贿,受贿是违法的,相信谁也不会公开赞同受贿。法律只重事实,不讲人情,如果仅从法律的角度说,只要是行贿就是违法。不过我到是觉得,生活中看一件事情不能都从法律的角度去看,毕竟这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社会,只要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就不能不考虑到人情因素,说白了,就是还得给当事人留点面子!我认为这不是纵容,而是宽容。行贿也分很多种,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行贿。杨玲在给嵇先生的评论中这样写道:
       以我对中国行贿者的理解,他们既没觉得行贿是什么好事,也没觉得行贿有多么的丧失尊严,在他们的眼里,这就是一种交易和人情世故;好比上街买菜那么普通,我们有谁会觉得上街买菜很丢面子或者很高尚吗?中国的行贿和人情世故深入人心,大家都习以为常并将之作为谋生手段,呵呵,有这样的民众就会有这样的政府了,我们都讨厌贪官,可是我们能管住自己不行贿吗?
       杨玲别见怪,我不是很赞同这段话,行贿也分两种,一种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目的的行贿,如向贪官行贿,这种行贿理应坚决打击毫不留情;另一种是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行贿,如饶先生博文中提到的那位学生及其母亲向饶先生的行贿。这两种行贿有本质的不同,前者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后者只是为了一份工作。前者会使国家、老百姓或个人的利益与荣誉受到严重损害,后者则不会,前者不行贿就不可能达到目的,否则就不用冒行贿的风险了,后者不行贿也可能达到目的,所以其实不必行贿。由此可见,应该区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行贿,其处理的方式自然应该有所不同。说得通俗一点,前者是敌我矛盾,后者是人民内部矛盾,对敌人应该毫不姑息,对人民则应该多些宽容!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如何拒绝送礼。
        以饶毅先生博文中提到的学生家长行贿一事为例,我们假设饶毅先生是这样对那位母亲说的:“我妻子实验室的事不归我管,你应该直接去找她,当然如果你希望我转达,可以放一份简历在这里,我转交给她。”这时那位母亲拿出三个厚厚的信封放到饶先生的桌子上,饶先生很严肃地对那个母亲说:“你孩子的事情能不能解决我的确做不了主,但如果你把钱留在这里,我现在就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儿子不可能去实验室工作,而且对你孩子找其它工作都会产生影响。”我无法想象那个母亲在听了这番话后还能死缠着不放。接着,饶先生说:“我一定帮着问问你孩子是否可以去实验室工作,你们回去等消息吧。”事后饶先生的确问了,如果这个学生最终去了饶先生妻子的实验室,我想这个学生及其母亲不仅会从内心感激饶先生,而且这位学生与其母亲也许以后再也不会以这种方式做事了。如果这个学生最终去不了饶先生妻子的实验室,也许这个母亲会用同样的方式去别的地方为孩子求职,但至少她知道了,钱不是万能的。
       我觉得,在这个世界观、价值观被严重扭曲的时代,再多的说教都是苍白无力的,任何个人都无法通过说教改变一个人的信念甚至拯救一个人的灵魂。也许明确告诉对方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并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可能更能达到教育目的。
       以饶先生的事情为例只是为了阐述我的观点,并无针对饶先生的意思,希望饶先生别误会!如果饶先生看了此文后感到不愉快,我深表歉意!杨玲嘛,我常和他打架的,就不用我道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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