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博文

mirror - “废医验药”,谈何容易

已有 2485 次阅读 2010-3-7 18:50 |个人分类:镜子医疗卫生专栏|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中医, 废医, 验药

“废医验药”,谈何容易。 (94473)
Posted by: mirror
Date: June 27, 2007 04:17AM

首先是“废医”的问题,基本上就是个政治问题了。保险方面基本上没有大的问题。因为第一,对农民,没有保险的问题。第二,对有保险的人,中医的花费不算什么。中医里管用的药都不是什么高价的东西。高价的一般都不给报销。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体制而言,“废中医”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一个言论,别说是“废中医”,废基督也无所谓。但是,不能根据个人的“嗜好”为政,也不能根据个人的“嗜好”做政策的建议。

“验药”也很中听。有个问题是什么是药?法制的根本,就是凡是政府的行为,都要有法可依。政府要管理药,那么药也就同样是需要法的解释。大约法理上只能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毒品和有害物质,而对其它的“补药”,根本就没有验药的可能性。

有皇帝的时代,有“御用”一说。对今天的药,各国也是采用“御用”的方法。即非“御用”(被承认的药,主要是处方药)药,不能使用“疗效”,“主治”,“治疗”等等的“御用”字眼。要知道,这个方法不是针对“中医”或某种特别的东西,而是对应着所有的物质。这就是所谓的“智慧”了。

方先生介绍美国国家管理药物的时候,少了一个视点--处方药的视点。在药柜上可以买到抗生素等处方药的现象,在西方国家里大约不可想像。能买到这种药是“人民利益”,还是不能买、非要医生宰一刀后才可以买是“人民利益”呢?显然,这个问题不是“科学”能够解决的。

从法理上看,中药几乎都不是“药”。对于不是“药”的东西,去“验药”,是嫌政府没有事情做么?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62400-300068.html

上一篇:《甜甜花絮:Practice Makes Perfect》
下一篇:《立委随笔:折腾的人总是爱折腾》
收藏 IP: 99.90.69.*| 热度|

1 湛韬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8 06:5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