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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谷:我们就是不和方舟子玩

已有 6508 次阅读 2010-10-6 06:44 |个人分类:陈年档案|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方舟子, 刘兵, 刘华杰, 吴国盛, 柯志阳

这是《外滩画报》记者张嫣根据访谈整理的文本,经过了我的校对。最后发表时,又做了删减。发表于《外滩画报》123期(2005年3月24日),题为《我们就是不和方舟子玩——田松五评方舟子》,目前网上流传的是这个版本,“学术批评网”上还有存档(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6869)。这是校对后删节前的版本,有六评。事情过了这多年,方舟子还是那些招法,我也还是这些评价。每次遇到人问,我只好再说一遍。翻来覆去地说,说得我自己都烦了。所以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做个档案,再有人跟我讨论小方同学,就请他翻翻。彼此两便。


我们就是不和方舟子玩

(外滩记者 张嫣 采访整理)

 

方舟子与王海不同,他的打假是自导自演。

在现在的国内媒体中,方舟子的总体形象还是正面的,他的“打假”为他赢得了很多荣誉。我最初也表示过赞赏,但是后来觉得问题很多。刘兵有一篇文章《学术打假与法治观念》,说得比较清楚全面。比如王海打假,被打的是不是假,该受到什么惩罚,都不是王海说了算的,而是由独立的国家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的。

而方舟子打假,是自己调查、自己认定、自己发布结果,一个人充当警察、检查官和法官多种角色。在新语丝里,方舟子至高无上。简单地说,打错了怎么办?按照方舟子自己的说法,你可以向我申诉,我给你贴出来呀。但是,第一,我为什么一定要看新语丝?如果我不看,也没有人通知我,其实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损害。第二,就算我看到了,我为什么要向他申辩呢?那无异于承认他有审判我的资格。然而他没有啊,又不是教育部或者中科院的什么专门机构?事实上,的确有人向方舟子申辩过,但是方舟子经常要在上面加上一些煞有介事的批注,把对方继续丑化一番。你看他是怎么对待汪丁丁的就知道了。

方舟子自己也知道,他不具备合法的权威,他说网友之所以向他举报,是因为相信他的人格。相信他的人格!先不论方舟子的人格怎么样,在这个法制时代,你能够相信靠一个人的人格打假吗?王海靠的可不是人格,而是法律。我认为王海才是真正具有侠义精神的人。

 

方舟子的人格

方舟子的人格究竟怎么样呢?常去新语丝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了解有所判断。文如其人嘛!你可以看方的文章和帖子,他经常说人弱智、白痴、鼠辈,把他不喜欢的记者称为“妓者”,还把虹桥科教论坛称为骗子论坛——这个论坛上活跃着很多真正的科学家。而方舟子常用的辩解就是引用一句名人名言:说一位良家妇女是婊子那是骂人,说一个婊子是婊子那就不是骂人。所以在方舟子和他的范斯看来,如果方舟子骂你是弱智,你就是弱智;骂你白痴,你就是白痴;骂你是妓者,你就是妓者。而方舟子本人当然是永不弱智、永不白痴,既不是婊子也不是妓者。

我们就假设新语丝是一个媒体吧。按照媒体惯例,方舟子也有过这样的承诺,如果作者不愿意采用真名的话,编辑部有义务为之保密。比如《探索与争鸣》杂志,就一直拒绝吐露野鹤的真实身份,表现了很好的职业道德。但是方舟子在刘华杰与他关系破裂之后,公布了刘华杰所有的笔名。具体的理由你去看吧,是因为刘华杰骂了新语丝,多么可笑。要知道,任何理由都是荒谬的,都是自毁信誉的。911之后,我曾传给他一篇署名风车战士的文章,他当时没有用。但是在《美梦与恶梦》事件之后,他却忽然把陈年老帐贴了出来,并在风车战士后面加了一个括号,说是田松博士的化名,大加挞伐。但是我当时传给他这篇文章的时候,既没有授权他可以张贴,也没有说这篇文章出自我手,所以我现在可以批评他的职业道德:1,风车战士有权以风车战士的署名写文章并发表文章;2,至于风车战士是否就是田松,新语丝有什么权利妄加猜测,并且当作真事儿予以公布呢?

早在《美梦与恶梦》事件中,柯志阳就要求方舟子分清几重身份,因为他既是新语丝的老板,又是编辑,又是辩论对手。批评柯志阳的文章,方舟子正常发表,而柯志阳的反驳文章,方舟子后来就只发表赵南元的点评版,柯志阳要求平等对待,也要求发表对赵南元的文章的点评,方舟子则予以拒绝。柯志阳要求方舟子撤下赵南元的点评版,方舟子竟然说:那不是柯志阳的文章,而是赵南元的文章,所以柯志阳无权提出这个要求。那场争论一开始是在一个邮件组中进行的,所以我看到了全过程。看到此处,我实在怒不可遏。打个比方吧,两个人下棋,就要有个场子,这时有人说,我家有地方,到我家去吧。你不能因为是你家,不能因为你有倾向,就区别对待。你给他倒茶,也得给我倒茶;让他坐沙发,不能让我坐钉板。但是方舟子连起码的公平都不讲,一个人不能公正对待不同观点的人,我实在不敢恭维。于是我在整个邮件组中群发了一封给方舟子的信,说他越来越像个泼皮了——从此以后,他在提到我的时候,常常加上泼皮二字——我说没有兴趣知道他的什么高论,也不想和他再有私人的交往,所以请他不要再往我的私人邮箱中发任何信件。后来,方舟子把这封明确拒绝垃圾邮件的一封信说成是什么绝交信。

在美梦恶梦事件之前,我对于方舟子在生物学上的判断还是相信的,好歹也是个博士,算得上是前生物学工作者。但是这次事件之后,我对于他在生物学上的判断也不再相信了。柯志阳作了一个不错的科学史工作,方舟子批评别人冒充专家,自居主流,把自己打扮成主流的代言人,而柯志阳给一些方舟子视为主流的生物学家们发了一些电子邮件,询问他们对某某问题究竟是怎么看的,根据那些人的答覆,柯志阳发现,方舟子常常歪曲或者修改人家的本意。这样一来,连方舟子的科普文章我也不敢相信了,因为他会根据自己的喜欢,对他所普及的东西进行选择,甚至删改。

 

新语丝的信誉

方舟子在我这里已经失去了信誉,所以对他的打假,我也不再像最初那样,相信他又揭穿了一个学术骗局,而宁愿反过来看。比如汪丁丁的阿米诺酸,算个什么事儿嘛!实际上,网上早有人把“新语丝网站”称为“信誉死亡站”,把他的“新到资料”称为“新盗资料”了。信誉死亡我就不多说了,关于盗,我还可以补充一下。在新语丝主页下面就标着一行字:新语丝社保留一切版权,在他新“到”的资料里面,每一篇都在页眉页脚打上新语丝的标识,让你觉得,这是直接投给新语丝发表的。可是有很多人对我说过,他们从来没有给新语丝投过稿,他们的文章都是新语丝从别的地方搬来的。但是你在新语丝上几乎看不到出处,除了在报纸上发表的一些文章。比如我在新语丝上看过朱鲁子赞美方舟子的一篇文章,我就问朱鲁子,是否是直接写给方舟子的。朱鲁子说从来没有和方打过交道,那篇文章是贴在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上的。而“天涯”上面也有明确的版权说明,要求转载标明出处。如此不顾别人的版权要求,把人家的东西拿来,大言不惭地加上自己的标识,还谈什么反剽窃。

这是属于方舟子作为新语丝老板和编辑的职务行为。方舟子自己的文章里也出现过整句从Science那里拿来的东西,当有人质疑的时候,方舟子一面百般辩解,一面反过来对人漫骂。关于这个问题,刘华杰最近又写了一篇长文,你可以找来看看。至于是不是剽窃,是不是抄袭,我说了不算,方舟子说了也不算,你可以找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问问,或者找新闻出版署的专家解释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知识产权法。你自己作为一个编辑也掂量掂量,这样的投稿你是否愿意接受?

 

方舟子最大的武器就是“新语丝”这个大喇叭

新语丝是一个大喇叭,声音很响,不过是掌握在方舟子手里的。方舟子说他不能不加批评地发表谬论,散布有害的观点。如果你批评他不公平,他就会说,这是我的网站,凭什么给你公平。你要是觉得不公平,你也可以办一个网站,专门反对我呀!在新语丝上,方舟子是永远也不会输的,因为他可以删你的贴,你不能删他的贴,他可以封你的IP,你不能封他的IP。方舟子在新语丝里说得上是全知全能,头上撒满了光辉。《美梦与恶梦》事件之后,我用了一个星期到海外中文网站了解方舟子的历史,我发现在那些地方,方舟子几乎从来就是个小丑。你要想了解另一面的方舟子,可以找南海之子、甘任远、道道道等网友的帖子看看。Google是个好东西,方舟子就很擅长用,你也可以用用,找找那几个人的帖子。

新语丝的身份也很奇怪。你说它不是媒体吧,方舟子还总是说什么在新语丝上“发表”文章。你说它是吧,它又不遵守任何新闻纪律的约束。“新语丝”在美国注册,完全不受国内的管理,而它又是恰恰是面向中国大陆的,美国也不会来管它。新语丝说自己是非营利网站,但是在它主页上,偏偏还有好几个广告。费解。

新语丝这个网站还有些奇怪的地方,一个网站,总是要有个宗旨吧?为什么办这个网站,什么人在办,目的是什么?但是你在新语丝上很难找到这些说明。我找了好几圈,才发现了一个什么“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这个机构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向广大公众弘扬中国文化。这个广大公众,我还真闹不清是指美国人,还是指中国人。

 

方舟子的双重标准和辩论策略

刘华杰曾说过,方舟子可以同时拥有A和非A。他批评别人采用的是一套标准,自己做事采用的是另一套标准。而在新语丝这个大喇叭上,方舟子有绝对解释权,所以他想用什么标准,就用什么标准,完全没有任何约束。

比如他指责《新京报》有倾向,不发他的文章,反过来,你要是要求新语丝对你公正,他就会说,新语丝是他的,没有义务为你做宣传。比如他告《探索与争鸣》,说野鹤损害他的名誉。可是方舟子以及新语丝上的文章,无论文风还是用词,你都能找到比野鹤更加恶劣的文章。但是方舟子的逻辑是,你损害了我的名誉,我就可以告你,至于我骂了你,你也可以告我嘛,谁让你不告了。比如他说别人剽窃,用的标准很严,反过来对他自己,那就宽得多了。再如方舟子曾说科大研究生院出尔反尔,说人家打算请他讲一门生物学伦理的课,又无端取消了,然后又无端猜测是什么什么人私下活动,破坏他的好事。其实按照方舟子资格论,我觉得应该这样表述:科大研究生院及时制止了一次学术腐败,因为方虽然是生物学的博士,但不是伦理学博士,根本就不具备讲这门课的资格。

 

方舟子的辩论,常常偷换概念、虚设靶子、歪曲原意,尤其喜欢是脱离具体问题,调查对手的资格,臆测对手的动机。如果你批评他的打假缺少程序正义,他就会说你拥护学术腐败。在网上也可以经常看到方的范斯发布这样的论调,凡是反对方舟子的人,都是被方舟子打疼了的,都是被方舟子批评体无完肤的。可笑的是,被方舟子打了官司的野鹤,竟然是位方舟子从来不知道的,和方舟子从来没有任何冲突的人。

常有朋友好心地劝我们,不要和方舟子辩来辩去的。仿佛我们和方舟子真的有过什么理论交锋似的,那完全是新语丝这个大喇叭造成的幻觉。因为只有新语丝对我们单方面的攻击,我们则很少说什么。所谓的辩论并不存在。我们从来不是方舟子学术上的对手,我们也从来没有把方舟子当作学术上的对手。虽然方舟子常常发表关于科学的见解,不过在我看来,基本上是对他自己的缺省配置的粗浅归纳,比如他写过《什么是科学的怀疑精神》,连科学哲学的入门都算不上。方舟子的很多批评都是为辩而辩,以前是吴国盛一出场,方舟子就要叫。无论吴国盛说什么,他总要批上一批,也不管能不能看懂。但是吴国盛从来就没有写过任何回应。方舟子一方面宣扬什么科学,什么理性,但是在他常常主观臆测,甚至根据某某人在别的饭桌上听来的话作为批评判据,满世界的论坛里跑,甚至把一个学生的听课笔记,拿来作为批评我的证据。

我对民间科学爱好者的研究不知道你看过没有。我觉得方舟子的行为方式很像是一位民间哲学爱好者。怎么看都像。比如民科的一个特征,对所有的评论都进行过滤,只听得进赞美的话,而把批评滤掉,甚至理解成表扬。方舟子的虚荣心常常让他看不到事实,一顿饭局他都要解释成北京知识界人士为他接风的宴会,孰为可乐。他还说我曾经表示要介绍他去北大清华当教授,可当时我不过是个在读博士生,哪有资格夸这么大的海口。

新语丝的批评也有凭空构陷的,比如有一个批评刘兵翻译水平的文章,所举出的句子竟然是批评者编造的。事情败露之后,方舟子拒不道歉,反过来倒找理由,接着批。这种先定罪状,再找罪名的方式,让我觉得方舟子一直生活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新语丝也有文章批评过刘兵剽窃,完全是无中生有,恶意构陷。方舟子声称找出了吴国盛《科学的历程》多少个硬伤,说这本书漏洞百出。当初在CSC论坛上,有人气势汹汹地转过来问罪,又有人找出吴国盛的原文,只是核对了第一个硬伤,就发现方舟子要么是没有看懂原文,要么是恶意构陷。

 

方舟子无法交流,对待他我们只能奉行“三不”政策

好的对手可以让我们发现自己的弱点,我们进行学术讨论,是为了了解对方,反省自己,首先不是为了战胜对方。但是方舟子不是一位可以进行交流的“对手”,你要是和他辩论,会感到特别累。你要再三解释,当时不是那回事,我不是那个意思。但是方舟子会一口咬定,你就是那个意思。一个自以为绝对正确,从不犯错的人,你和他辩个什么劲儿啊。方舟子有一句名言:“争论是给旁观者看的。”他只是想赢得旁观者的掌声,而不想听听你到底说了什么,当然也就没有讨论的意义。何况方舟子的文章也没有什么学术价值。如果考虑方舟子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些问题需要反驳,需要澄清,比如这次关于敬畏自然的争论就是这样。

人生有限,不要时间浪费在无意无趣的事情上去。比如说,你一出门,就上来一个三无人员,扔你一身粪球,你说怎么办?总不能检起来粪球再扔回去吧?所以没办法,能躲就躲了。不过,如果有机会,有精力,有闲情,我也会系统地谈谈我对方舟子的看法。我觉得,方舟子是一个很好的民哲案例。

不久前,司马南还说要做和事佬,把两方面拉到一起,沟通一下。由于司马南的态度很认真,我也认真地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和司马南讲为什么我不能和方舟子先生坐在一起。并非我不愿意与观点不同的人进行交流,我和葛剑雄先生就有过激烈的辩论,虽然也没有说服对方,但是我们都倾听了对方的意见,没有谁单方面宣布自己绝对正确,对方是白痴弱智。下棋要有合适的对手。如果一个人自己总是悔棋,还敢拿着你的棋子乱放,输了就掀桌子,动不动就往你身上吐口水,你会和他下吗?所以在美梦恶梦事件之后,我们都接受了江晓原教授的“三不”政策,“不理睬、不接触、不反驳。”后来重新表述为“不骂人,不吵架,不停步”。还是那句话,人生有限,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200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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