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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谷:听得吠声一片,翻出陈谷一石

已有 9646 次阅读 2010-10-4 22:37 |个人分类:陈年档案|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方舟子, 刘兵, 柯志阳, 方是民, 陈谷一石


【2002年7月13日,在我那篇《蜀犬吠日,为叫而叫》通过电子邮件组发出之后,仅几个小时,就有人告诉我方舟子已经“新语丝”上贴出了攻击我的大字报。未经我允许,把一封私下传递里的邮件,在网络上公布。第二天写了这篇吠声陈谷。当然,又引发新一轮的狂叫。】

听得吠声一片 翻出陈谷一石

田松
 
 
 
网络果然发达,方是民果然快手,我反驳方是民略评吴国盛的群发信件《蜀犬吠日,为叫而叫》刚刚发出几个小时,方舟子操持的新语丝论坛上就吠声一片了。可以用上另一个成语:一犬吠形,百犬吠声。主吠者自然是方是民,帖名为:《一出“反科学文化人”的样板戏》。让我遗憾的事情再次发生,辩论完全变成了谩骂。我以蜀犬为喻,方便回敬我为疯狗。狗来狗去,大家就全都在脏话里打滚。我很抱歉,这一回合是我先用狗做了比喻。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早在半年以前,方是民在《庙堂反科学主义者的噩梦》(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science/miaotang.txt)中就曾说道:“刘兵也许自认为在中国的哲学界是个人物,但到了世界哲学界,也不过是条小狗。”“世界哲学界”?这个词有点民间科学爱好者的味道,且不说它。接着说这“狗”,我可以不以为他在骂人,因为他马上又说:“维特根斯坦是大狗而刘华杰是小狗。”连维特根斯坦都是狗了,我以蜀犬为喻,估计也算不上骂人,至多算比喻失当,因为方的籍贯并非四川。
 
 
 
方是民的这几招乱刀耍得灰尘四起,仿佛很有气势。如去参加大专辩论会,定会成为优秀辩友。这位江湖理性主义(柯志阳之精彩命名)的优秀辩友所擅长者,无非是那么几招:1,无视对方的要点,在旁枝末节处纠缠不休;2,大言炎炎,以权威专家自居,自壮声势;3,对不能回答的反驳不予正面回答,讽刺、挖苦之后,转过身来扯出新的话题,甚至找语法错误,以取得一点胜利的感觉;4,要不然干脆跟你说,你英文比我好吗?你生物学强过我吗?5,不能把人和事分开,动辄臆想批评者的动机,从一件事扯出一堆事。而他对事件的转述常常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歪曲,乃至虚构。旁观者要想弄清楚事件的原委,必须把他撇在一边,亲自去把那些陈年谷子翻出来仔细看看,才能判明是非。否则就难免被他误导。然而他永远会有新的事情扯出来,所以他永远也不会输。厉害!
 
 
 
看一个人是否配做一个真正的对手,要看如下几点:第一,看他能否平实转述对手的观点;第二,看他在面对与之不利的观点及事实时能否勇于面对;第三,看他是否知道尊重对手,并能够尊重对手。
 
这几点方是民都做不到。所以只可以请他参加大专辩论会,不可以与之做学术讨论。
 
 
 
方是民在新帖中又一次扯出我和他之间的一点往事。这些往事每次经他的转述,都会变味。好在电子邮件尚在,不难考证。
 
 
 
抱歉,且让我把陈年谷子翻开。
 
 
 
第一:我与方是民的第一次来往的确是我主动的,是我先给他发了邮件。时间是1999年初。但原因却是:有朋友在新语丝上看到了我的文章《易经、计算机与思想的传承》(http://www.xys.org/xys/ebooks/literature/essays/Yijing_computer.txt,还好,方舟子现在没有把这个链接删掉,否则,我不但自作多情,而且有虚构事实之嫌)。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新语丝。方是从《中华读书报》上转载的,包括了里面的错字。此外,由于发表时有删改,所以我把全本传给他,请他以我的本来面目示人。方是民于是将新版本贴出,并在上面补充了一行字:“由作者授权交新语丝电子文库在网络发表”。但是,在方舟子的描述中,却变成了“收到过他几次来稿”,言下之意,是我在向他投稿!当然了,即使是我向他投稿,也没有什么关系。而且我也不否认,当时我很高兴看到我的文章被新语丝使用。所以此后我的文章总会传给他一份,911之前,他也从未拒绝过,并照例有作者授权的说明。
 
 
 
第二:方舟子称与我“没有任何私人关系,连电话、私函都没有通过”。所以我宣称与他绝交(绝交一说,也属于歪曲,容后再表)是自作多情。他这样一说,真让我脸红。我一向自以为是有分寸有尊严的人,怎么会无端地跟人乱攀朋友!仔细检索过我与方是民之间的所有邮件,发现我并没有说过这个人是我的朋友或者我是这个人的朋友之类的话。真是万幸啊万幸!
 
自然,我们开始了邮件来往,起初互称先生,后来互相称兄。涉及的事情虽然不多,还不算单调。在他给我的邮件中,有专门问我春节好的(2000年的事,毫无疑问,在此前后我对他应该有同样的问候),全文如下:
 
田兄:
 
春节好!
 
来稿三篇都收悉。不知是否已在别处登过?如果还没有,我想有的可留给后面的《新语丝》月刊发表。刘华杰也曾跟我讲过到北大兼课讲学的事,这我当然是很乐意的。难得国内有一批志同道合的人致力于科学理性在中国的传播,极感欣慰。
 
方舟子
 
当时我的感觉也是欣慰,为有方这样的人打击学术腐败而欣慰。万没有想到我今天要以此信证明这个人在说谎!且慢!鉴于此信同时也谈到了我的几篇稿子,勉强算是新语丝衙门的公函吧。不算。
 
邮件中还有关于他个人行踪的,比如2000年他来北京参加科普论坛,他的行程就发到了我的邮件里。尽管我不是这类邮件的唯一收件人,然而我又不是科普论坛的负责人,这个邮件总不会是公函吧?
 
方是民又称:“此人以前与我有过的文字交道,就是写过几篇支持我打击学术腐败的文章,却原来当时就是暗暗地把我当作对手了。幸而我从来不刻意去自找什么支持,否则未免要感叹人心险恶。”
 
2000年5月21日,我收到这样一封邮件:

 
田兄: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将在六月份出版我的一本网络文集《方舟在线》,并开一个讨论会。不知你能否到会捧场?他们也想找一些人赠送样书、写评论。是否能告知电话、地址,由出版社社长苏青与你联系?
 
附上该书的征订广告。
 
方舟子
 
我不知道方是民看到这里是否有脸红的感觉。我竟然保存了这样的邮件,真是人心险恶呀!在随后的邮件里,5月31日,他特意通知我教育台播出有关《方舟在线》节目的时间;6月4日,又问我是否已经收到开会通知。此后,我还曾收到过方委托他人寄来的两本书《扣问生命》和《网络新语丝》。
 
那个会我当然去了,并表示了一番赞扬。遗憾的是,当时我事务繁忙,没有时间写完对《方舟在线》的评论,直到后来方出版《溃疡》后,才写了《方舟子的刀》,算是一个补偿。其实,即使方舟子没有这封请求捧场的信,如果有人通知我,我也一定会参加那个会,也会为他写文章。因为我确实觉得,方的学术打假,是正当的事情。直到今天,我对方的学术打假仍怀有敬意,这一点我不知强调多少次了。在方看来,“是非常令人作呕的。方舟子做事不求‘敬意’,更蔑视来自疯狗的敬意。”这只表明方舟子不知道尊重对手。大丈夫恩怨分明,是非分明,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方是民如此作呕,未必太小家子气了!
 
只是现在,回想当初我写的书评,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幸亏这封请我捧场的信还在。不然,我这张老脸放在那里?然而,我把当初人家私下里给我的信亮出来作为攻击他的武器,我这张老脸又该放在那里?我一点也不反对方是民把这作为我“心态之龌龊,手段之卑劣”的证据。
 
可耻啊,可耻!
 
 
第三:方舟子说:“我批评吴国盛也由来已久,为何在这时候为了一篇略评突然反目成仇?起因于去年911事件时,田松寄来几篇为恐怖主义行为辩护的弱智文章要求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我不予理睬。他大概从此怀恨在心。”我说方是民对吴国盛胡抡,方是民偏要追究我的动机,扯到了911。我们之间的交恶的确是从911开始的。但是,我是否对你怀恨在心与我的评论是否正确有什么关系?这只能表明,方根本就不知道,不明白,不懂得,如何把人与事分开,他自己分不开,以为别人也分不开,所以他从来看不到对手的长处,甚至看不到对手的观点。“批评吴国盛由来已久”,这意味着什么,只要是吴国盛发言,就要进行批评吗?
 
911之后,我的确传过一篇文章给方,注意:是一篇,不是几篇。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已经让我形象受损。一之为甚,岂可再乎!关于911,我们立场不同,无法谈拢。这原属正常,但此后,方的表现让我诧异。
 
911之后,我们有过一次直接的冲突。后来方提到了此事,他说:“在北京知识界人士为我洗尘的一个宴会上,大多数人都兴高采烈地谈论此事(指911,田注),并批评我这一次站错了立场。”在我看来,这个描述经过了方的主观改写,已经与事实有了很大偏差。于是给他发了一封主题为《立场问题》的长信,对他的描述提出疑义,并提出善意的劝告。主要观点如下:方舟子的立场是美国立场;我反对把美国立场视为人类文明公理;美国应该反省;美国对阿富汗的打击是野蛮的,其野蛮要超过911;阿拉法特给美国人献血,不给在阿富汗的阿拉伯兄弟献血,是做秀,是谄媚;新语丝站在美国立场上言说911,并不是一个好的策略;洗尘这个词一般不能与为我搭配,别人说可以,自己说就有点不知所以了。这个语文错误正是方是民狂妄心态的表现,所以我提醒请他注意!
 
我至今仍然相信我的信是出于善意(靠!幸好我没有自作多情地说出于作为朋友的善意)。这封信是给他本人的,只是由于我要澄清的问题涉及到那次饭局,所以也同时抄送给在场的王洪波、孔昭君、杨虚杰和刘兵四人。既然是信件,我当然希望他能够接受我的建议,即使不能,也该有所解释。但是,我高估了方是民的智力和度量!我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第四:方是民至今对洗尘之说不以羞耻,反而振振有词。“我只是叙述了一个事实(那些人的确是北京知识界人士,也的确说是为我洗尘),并没有表明我对此事的欲望,对这种饭局,我历来既不自己要求也不刻意回避,要而言之,就是无所谓。”God,他无所谓。不知道那些主动请他吃饭的几位怎么想?既然无所谓,何必还煞有介事地来一句“在北京知识界人士为我洗尘的一个宴会上”,北京知识界,那得多大的规模!你把自己当谁了?宋庆龄?杨振宁?新时代海龟代表?
 
我有时出差在外,当地的朋友也会张罗请我吃饭,也会介绍一些新的朋友互相认识,这些朋友当然肯定也是属于某某界的,可是打破了脑袋我也不敢自己把这些饭局描述成“某某市某某界人士为我洗尘的宴会”,而且还“无所谓”。羞也羞死了!
 
方少侠不以为耻,又倒打一耙:“说我‘要’人家为我接风,则是田松博士以小人之心的污蔑。”看我的原话:“要说狂妄,恐怕方是民要更胜一筹。不仅北京知识界人士要为他接风,而且掌握了‘人类文明公理’。”如何有说他“要”人家为他接风的意思?
 
列位看官,是我诬蔑他,还是他诬蔑我!
 
 
 
第五:观点有分歧,往来依旧。我谈科学文化的文章有时也传给方,他也照登。我的信箱里仍然不时有方发来的邮件。只是再不谈911。最后的决裂的确是与柯志阳有关。他们之间的辩论往来,我的信箱里一直都能看到。最后看得我怒不可遏,在与柯志阳的辩论中,方表现得像个十足泼皮!就像小孩下棋,把棋盘给掀了,然后说:这是我家,我说了算!于是我写下了一封被方舟子说成是我宣布与他“绝交”的信。这又是胡说。
 
我那封信的标题叫《就此别过》,信的结尾是这样的:
 
最后,让我学习一下你的句式:/“我不想跟你这种赵南元式的人物纠缠,最后回答一下。以后的答复不再理睬。”/我也是你所看不上的那个学界的一员,你的观点不必征求我的意见。我对你盛气凌人的文章已经失去了兴趣,不想听你的教训,也不想再和你有私人的来往。/所以,方是民,请不要再往我的信箱里寄任何东西了。/就此别过!
 
我只是说不想和他再有私人的来往,请他不要往我的信箱里寄东西。“绝交”二字从何谈起?现在该我倒打一耙了,既无交情,绝个屁!
 
 
 
第六:方在与柯志阳的争论中曾说,以后的答复不予理睬。但是他不能遵守诺言,所以在我的《就此别过》发出当天就收到了他的回信(见《就此别过及方的答复》)。信中的诡辩我已经懒得看了,这里只想对其中一句话稍作分析:“知道全世界有多少生物学家在看新语丝?我敢在专业问题上打马虎眼吗?敢在新语丝上自暴其丑吗?”依照我对中国语文的理解,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全世界有很大比例的生物学家在看新语丝,一旦发现有生物学漏洞就会把他的信箱塞满。所以新语丝上不会有专业问题。对此,我有两个疑问:1,全世界的生物学家有多少人能看得懂中文?2,一个生物学家,有必要看新语丝么?所以我断定,这段话很有气势的话不是一个事实的陈述,而是虚张声势,吓唬人的,这样的人是不值得当作对手的。
 
 
 
第七:在他对《就此别过》的答复中,说他之所以对《立场问题》没有答复,是出于已经宣布的人文主义原则。我姑且接受这个理由吧。在他的新吠中,却把《立场问题》说成是文章!把小范围里私下交流的信件,说成是用于公开发表的文章。这是我不能接受的。这种转换自然是要否定我们私下里曾有的往来,也意在否定我的善意。既然如此,就把它变成文章吧!
 
此外,方是民说我刚写的这篇《蜀犬吠日,为叫而叫》是我在网络上散布的一篇文章,这也是错的。因为这还是信,收件人都是我认为对这个话题可能感兴趣的,并且在现实生活中打过交道的人,尽管人数很多,但不是公开信。而这里面并没有方舟子。所以,方舟子是从私下的渠道得到了我的评论,然后匆匆忙忙地把他贴到自己的论坛上来,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侵权行为。的确,我表达了要你好好耍一套的期待,可是,你既然能够拿到我的文章,当然也可以把你的帖子原路返回,凭什么自作主张贴到了你的论坛上?你怎么知道我在正式公开之前不准备修改?在此,我要煞有介事地宣布,保留追究方是民或者新语丝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不起,列位看官,这个小把戏玩得很没有意思。
 
 
 
第八:方是民写道:“‘人类文明公理’是田松博士刚刚发明的,我等掌握不了,不要强加于人。”
 
方承认他掌握不了“人类文明公理”,很好!现在我请大家看看911之后方是民的《一点声明,我的人文主义原则》(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essays/wtc3.txt),其中写道:“是的,我有倾向性,也从来没想过在任何问题上都刊登不同的声音。有些问题可以讨论,原则性的问题则不必讨论。我的原则是人文主义的原则。这是人类文明几千年来,用无数先烈和无辜者的献血写就的公理,没有讨论的余地。凡是违反这些原则的稿件,宣扬、同情以下内容的,我都不登(除非是为了驳斥),也无阅读的兴趣……”
 
方的人文主义原则是“人类文明……多少年来如何如何写就的……公理”,我不过是简称为“人类文明公理”,怎么就成了我的发明了?方是民现在知道自己掌握不了,那么,911之后,他又是如何执行新语丝的新闻检查呢?
 
 
 
第九:需要说明一下,在我写就此别过之后,在方答复过之后,我的信箱里仍然出现方的邮件。我只好在我的信箱里设置了对方是民的屏蔽。
 
 
 
第十:又需要说明一下,所谓对手,在我看来,并非敌人。以下棋比喻,一个业余初段和一个专业九段可能是朋友,但不会是对手。我说曾经把方舟子当作对手,并不是说曾经把他当作敌人,当作对头,而是说,方舟子曾经写出过很好的文章。方是民说,他批评吴国盛由来已久,为何我为了一篇略评突然反目成仇。我也不妨解释一下。首先,我跟方是民根本就没有仇。我不过是不同意他的观点,也开始不屑于他的某些做法,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实在谈不上什么“仇”,所以不妨回敬一句,不要自作多情。其次,也不够突然,早就别过了,你突然什么?第三,我不过是突然有了反驳的时间和兴致。第四,这是最重要的,以前方舟子对吴国盛的批评,比如关于科学是否有禁区之类的争论,多少有可看之处,可是这一篇,完全不够水准,真是让我觉得可惜了!就如同我突然看到一个前几天还人五人六的家伙跑到泥里打滚,忍不住要断喝一声,你丫给我上来!
 
 
 
第十一:下棋最大的无趣,不是被原以为远不如己的人杀个片甲不留,那只会感到意外,感到震惊,有趣得很。下棋最大的无趣,是你原以为他是一个有尊严的对手,可是他却不肯老老实实地下棋,嘴里咶噪个不停,不是为自己喝彩,就是为对方喝倒彩。尤其不能容忍的是:他总是悔棋!
 
 
 
第十二:再说明一下。“反科学文化人”本是方舟子对国内“科学文化人”的贬低之词,我不过是借用一下,并不表明我认可这种说法。所以我打了引号。但是我得承认,这样的话不能跟那些没有自嘲精神的人说。所以,我承认言语不当,收回我的说法。
 
 
 
第十三:再再说明一下,我说吴国盛有大师风范,大师云云,也是戏称。因我自己也常被称为大师,有时也自称大师。但是,这话也不能对没有自嘲精神的人说。如果有人认为这是对吴国盛的吹捧,我道歉,是我用词不当,我愿收回我的说法。
 
 
 
第十四:我扯出江晓原,这的确不够妥当,也有挑拨之嫌。请江晓原兄及列位看官原谅!恕我孤陋寡闻,不知此前中文网上方是民早已是名满天下的大侠、少侠。只不过,还是同“洗尘”一样,这些话别人说说还可,倘如自己也照单全收,是不是太自恋了?尤其是,一个三十五六的男人自称少侠,不觉得有点恶心吗?
 
 
 
第十五:曾经关系不错的两个人,一经翻脸,就互相撕毁对方赠送的礼物,否定彼此之间曾经有过的善意(我不会用友谊这个词的!),甚至把因善意而保存下来的物品作为攻击对方的炸弹,是不好的;把两个人私下里的交往亮出来,让过路人评价已经过去的是非,是不好的。对于一个将近四十岁的中年人来说,是尤其不好的。
 
但我还是忍不住把旧事重新说了一遍,这是因为,那些旧事并没有完全过去;这是因为,另一个人在每一次的复述中都向我身上泼了污水。
 
但是,尽管有这些因为,我仍然为我现在的举止感到羞愧。我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只是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而另一个人是不好的。而我又明明知道,这种证明不能使我增加任何一点智慧和知识,只会引来新一轮的狂吠,只会招来更多的污水,岂不是浪费生命?我希望我的女儿将来看到这篇文章时,能够原谅她老爹此时的不堪。
 
 
 
第十六:是什么使我自己落到这种尴尬的局面?
 
如果我曾经向某个我欣赏的人表达过善意,表达过友谊,如果这种感情是真挚的,没有谄媚,没有逢迎,没有私利,那么,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可是现在,我必须要从我的历史中寻找证据,证明这种美好的感情从不存在,这是为什么?
 
难道我此刻的尊严要维系在我不曾有过这种美好的感情上吗?
 
难道我此刻的脸面要维系在我不曾表达过这种美好的感情上吗?
 
难道为了将来的某一刻我不再承受这样的尴尬,我应该停止向我欣赏的人表达善意和友谊吗?
 
我不能接受这个逻辑。所以,列位看官,以及方舟子,我必须承认,曾经有过那样一段时期,我欣赏方舟子的文章,敬佩方舟子的勇气,愿意同他成为朋友,虽然我对过去邮件的检索证明,我没有过这样的表达,但是我不能否认我内心的愿望。
 
如果方舟子对于我这样的表达而加倍地嘲笑我自作多情,我希望列位看官不要笑;如果方舟子感到作呕,我希望他对着马桶,把胃呕出来,把肠子呕出来,把心也呕出来!
 
 
 
第十七:一个习惯于歪曲基本事实的人,是不值得信任的,也是不值得与之辩论的。
 
 
 
第十八:希望我的朋友们以此为诫!现在我要对你们说,即使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彼此将脸皮撕成了拖布条,我也不会否认我们今天是朋友这个事实。
 
 
 
第十九:这是一篇文章,不是信。
 
 
 
 
 
2002年7月14日
 
北京稻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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