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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清离兼职”何时提上日程 精选

已有 4012 次阅读 2007-7-1 07:18 |个人分类:教育改革思考(07-11)|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教育界“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清离兼职”何时提上日程

 

黄安年文  200771

 

二年多前笔者写了一篇《教育界“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清离兼职”应提上日程》的短文,发表在20041129学术交流网学术问题研究栏目中。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在高校等学术机构兼职有增无减。中纪委529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并明确指出“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等不正当行为,限期在6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文件讲的是经济领域,然而在教育学术领域类似以交易形式兼职谋取“双赢”的问题,并不少见。希望中央纪检部门也在适当时候下发一个针对教育学术界等“非经济”领域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那些缺乏自律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来个他律,一来给忙得头头转的中纪委干部透口气,同时也留给那些谋取不正当利益者有退出的相当空间,自我剥离。这种清离应包括教育学术机构的领导职务、学术职称和职务(如兼任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学术刊物主编、学术著作主编等)

 

 

附文:

 

教育界“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清离兼职”应提上日程

黄安年文 发表:学术问题研究/2004年12月29首发

 

据新华网20041227报道:“全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日前基本完成,全国共有8000余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辞去或被免去所兼职务。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2004年年初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规定,全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职务和企业负责人兼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应当进行清理的有8400余人。截至11月底,已经清理了8000余人,清理率达95%。

 

其实这种“兼职”现象不仅在企业而且在教育领域同样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兼职”现象比起某些企业来说,有过之无不及。例如在北京师范大学兼任院长职务的已经一止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了,北京市委副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兼职的也实有其人。这种教育官僚化,官学结合现象里边的得失是很值得认真检讨的,恐怕很难说是真正的立党为公。笔者建议有关监察和监督部门对于这种“兼职”现象进行限期清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如果这些官员确实需要担任教育部门的学术职务,那么希望举行公开的听证会,倾听民意,同时对他们的学术职务进行严格监督,确保符合学术规范和不谋私利(含对个人和对学校)。

 

有人说学术不是“企业”不能用对于“企业”的要求来对待教育部门。非也,不是说教育产业化吗?产业化和企业化有什么区别呢?你能说清楚是怎么个不同法呢?为什么在“企业”界需要清理的事,在教育界不该清理呢?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学术问题研究/2004年12月29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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