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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出版界给学术性博文正名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8年3月11日发布
我们已经跨入社会信息化时代,纸媒一统天下的时代即将过去,然而如今的制度规章还没有将纸媒和网媒一视同仁地看待。例如所谓学术成果的认定,只认公开的纸媒出版物,不认非公开的民间出版物和网媒出版物,包括不认同学术性博文的学术存在。
最近我经历的一件某出版社出版一部论文集中收入我的一篇学术文章的事例很能说明问题。联系出版事宜的同志转告我“按照出版社的学术体例,引文出处宜为正式出版物,所以引自您博客的内容可能要删除出处”。我回复道:“我自2006年以来公开出版的著作和论文中均有许多来源於笔者的博文,而且笔者博文多有为公开出版论文报刊收入,不知为何这家出版不许引文自自己的博文,能否请出版社出示法律依据?笔者引自笔者博文的著作出版社有: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2017)、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1021)、台湾华艺学术出版社(2014)、北京华艺出版社(2017)、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十二五出版重点项目)、白山出版社(2010)等。”经过力争,出版社编辑终于同意保留我文章中大量博文注释。
网络技术已经广泛推广于社会经济的广泛领域,如银行工商和衣食住行等行业,但是在学术评价体制方面还相当的滞后!笔者强烈呼吁出版界为学术性博文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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