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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的内容中,有关于Stokes的观点的阐述。根据有限的文献,其观点我不能完全理解;相关其他文献,我明显要翻墙才能查到。但是,“志士不饮盗泉之水”,我这辈子盗版没少用,但盗泉之水确实从来没饮过,怎么可以因为写科普而翻墙呢?故此,若行文有误,只好由方家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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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nel的观点,可用图1示之。绝对静止的以太,均匀地布满了整个空间,图中以蓝色小球表示。而在绝对静止的以太中运动的物体,比如图中的方块,自身拖拽了一部分以太,以黄色小球示之。那么蓝色小球或者黄色小球一边垂直传播方向做横向振动,一边向前传播的波动,即是光波。其传播行为,图中以十字星示之。为表示清楚计,我们让十字星边前行,边振动。显然,在小方块外部,主要是蓝色球的横向振动行为;而在小方块内部,则是蓝色球和黄色球叠加的振动行为。因此,一方面,由于方框内黄球和篮球叠加,以太密度增加,光波的传动速度变慢了;另一方面,由于黄色小球的拖拽,则整个光波传播方向还沿小方框的运动方向,发生了偏移,其总的轨迹大约如蓝色轨迹线所示。(如果,没有小方框的运动,光波的轨迹大约由绿线所示。)
如果一个透光的物质的折射率是$n$,那么其内部以太(含篮球和黄球所表示的方框内的所有以太)密度为$n^2$;其中被拖拽的以太(黄球所示部分以太)的密度,按照Fresnel的处理,则为$n^2-1$。所以才有Fresnel的以太部分拖拽引起的光的变化速度公式,如果光的传播方向和光穿过的物质运动方向一致,其计算公式为(见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31678-800763.html):
图1 Fresnel的部分拖拽理论图示
Stokes 对Fresnel的理论并不满意,尤其是所谓的部分拖拽部分,蓝色小球们居然不受任何阻碍地穿越物体。所以他对这个理论进行了简单的改造,保留了部分拖拽的最后的数学结果,但是其解释则要简单些:进入图中小方框的以太是按密度被压缩成了$n^2$,而其速度当然就不是小方块移动的速度$v$,而是$(1/n^2)v$,然后以太再从小方块的屁股后面喷出来,密度恢复成1,速度也恢复成$v$。经过进一步换算,就可以得到Fresnel的结论了。这个处理的好处是,以太并不需要无阻碍地穿越物体了。
但是这个处理并不是Stokes的理论,而是Stokes对Fresnel理论的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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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kes自己的理论,依然是他的全拖拽理论。(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31678-802880.html)其中以太在透明物质内部将随物质一起移动,而透明物质外部的以太,从大范围看,在物质表面将被拖动,相对物质静止,而稍远的地方则相对有所移动。直到以太离物质足够远,则以太在绝对静止坐标中静止下来。换言之,除了弹性的问题,以太和普通的流体没什么差别。图2,则展示了物质在以太内移动时,拖动以太的情况。(为了制作动画方便,我们让物体静止。而物体前后的以太流动由于动画不好做,而没有做出。)黄色小球代表的以太在物质内部,完全随物质一起移动;而物质外部的以太以蓝色球表示,其运动大约如动画。如果熟悉流体力学的读者,应该很快发现,这实际上是Stokes Flow(http://en.wikipedia.org/wiki/Stokes_Flow)的一个变化一点的讲法。
图2 全拖拽下的以太流动
Stokes认为,不论他的全拖拽理论,还是Fresnel的理论,都能解释光行差的有关实验。 所以Stokes期待着有人设计判决实验。
(G.G.Stokes,1846,On Fresnel's Theory of theAberration of Light,Philosophical Magazine, Volume 28: 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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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年,斐索巧妙地构造并完成了以下实验,以便在全拖拽和部分拖拽理论间做出判决。(http://en.wikipedia.org/wiki/Fizeau_experiment)
图3 斐索的实验示意图
图3展示了斐索的实验的原理图:光从源头S发出然后经过分光镜G,被L上的镜头准直,再进入孔$O_{1}$和$O_{2}$,出来两束光,分别进入载有流动的水的管子$A_{1}$和$A_{2}$。这两只管子的水流方向则如图所示。经过管子的光再经L'的聚焦镜,打在反射镜m上,再分别反射进入彼此第一次未曾进入的水管,而这时我们发现,一束光总是顺着水流方向进入管子,另一束则总是逆着水流方向进入。经过两次水流的两束光,又分别经过孔$O_{1}$和$O_{2}$,再经过L上的镜头,最后从分光镜G上反射到S'处,形成可观察的干涉条纹。
要观察以太的拖拽效果,那么如图4,通过控制气压瓶,斐索可以控制水不流动或者流动的速度,这样我们就控制了光在水中的速度,因此引起了光到达干涉条纹观察地的相位差,进而就可以观察到条纹的移动了。
图4,、斐索的实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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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索实验设计的精巧处在于:两束光除了经过了不同方向的水流,其余的路程情况都相同,这样就可以避开关于光行差实验中的以太行为的种种争论,而只考虑水流对以太拖拽引起的结果。
在斐索的实验中,水管的长度为1.4875m(有兴趣的读者应该注意,这个精度到达了20分之1毫米的水平),水的流速为7.059m/s,光的波长取为526nm。按照Fresnel的理论,条纹移动数目为0.2022条条纹;而按照全拖拽理论,条纹移动数目为0.4597条条纹。而实验结果如下:
Displacements of the |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 ||
| 0,200 | -0,030 | |
Sum | 4,373 | | |
Mean | 0,23016 | | |
也就是说,其平均值为0.23016条条纹,明显偏向Fresnel的理论。
(Hippolyte Fizeau,On the Effect of the Motion of a Body upon theVelocity with which it is traversed by Light (1860),Philosophical Magazine, Series 4, vol. 19, pp. 24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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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nel的理论并非没有问题,其中包括:
1.在十九世纪人们就知道,不同波长的光有不同的折射率,那么就需要不同的以太,这明显不靠谱;
2. 后来的Michelson–Morley 实验 和 Trouton–Noble实验都与Fresnel的理论有较大的偏差。
(http://en.wikipedia.org/wiki/Aether_drag_hypothesis)
这些问题,都是要志在恢复以太的朋友们要慎重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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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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