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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提出这个问题,招来一片骂声.本来我已经不想纠缠这个问题,但昨天有朋友因此而“受挫”向我咨询,我就从“世俗”的角度分析了一下(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 71721&do=blog&id= 707789),目的还是为了提醒或者是提请“业内”人士对新环境下的“行为”进行讨论,以便形成新的规则。尽管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但从留言来看,还是没有谈到问题的“关键”点上,多数是抱怨。金拓老师对大家的留言也不满意,专文提出了三条建议(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0942-707907.html)
读下来,我感觉比较符合大家——希望拆分发表——作者的期望,得到了认可,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担心,所以我想针对这个问题,除了我发表过文章的观点以外,再提醒大家注意几点。
(1)问题的提出,是在网络化环境下提出的,是博硕论文全文上网以后,是一个新的问题,原来的伦理规范“不一定”适应,如果以传统的思维方式来对待新的问题,注意现实的风险!
(2)网络环境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网络改变了传统出版的内涵和外延!这一点,出版界深有体会。与学术伦理有关的学术出版也同样面临新的挑战,希望作者能够从“出版的本质”上来思考问题!通俗地来讲,什么叫出版?什么算出版?这些基本问题的含义都需要重新定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以传统的定义来理解问题,以传统的规范来评价行为,我只能再次提醒:注意风险!
(3)自然科学是科学,社会科学也是科学,对待问题最好要“全面思维”或者是换位思考。发表,有现实的需要或者说合理性,那么,换个角度看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尽管伦理规范是利益博弈的结果,但是还是有社会导向和科学精神在其中发挥作用。一味地从现实利益思考,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容易,那么也要想到,别人会从挑毛病的角度找借口也不难——特别是在伦理混乱的情况下!
(4)如果用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看问题——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那么,伦理的问题可不是那么回事。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道德就是有高低之分,是社会的客观存在。这就看,你自己如何给自己定位了。在“转型”的混乱期,没有标准的标准也同样的起作用,历史性和地域性,你不承认它也是存在的。
希望大家的行为都是建立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倒”在无知之中——借口“没想到”或者说被人陷害,那顶多得到些廉价的同情和怜悯,你也只能是抱怨一下出出气。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重新审视我们现在的学术发表环境和行为规范。
声明,请不要归罪于出版者或者什么人,如果我为了出版者考虑,我完全可以不发声,倒霉的不会是出版者,出版者只管可以“保护自己”和忽悠作者——包括一些网络出版者的声明——可以或者允许在传统媒体再出版之类的,结果是谁面临风险!仔细想想,这样的出版者或者是网站是为了谁?是为科学,是为作者?我希望不要攻击我所在的出版者,我只是一个出版者,但我的研究不代表出版者!真心希望大家能,拿出科学研究的心态,来研究这个问题。至少,作者或研究者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我再次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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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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