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天津8.12事件善后处理的补充建议
李连达 李贻奎
2015年9月12日下午三点公布的数据,已经有165人遇难,失联人员8人基本都没有生还的可能。有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善后处理,包括有五个方面的善后处理。但是有关受威胁人群的善后处理,似乎没有提到。因此,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8.12事件主要是急性爆炸、燃烧所造成的物理性人群伤害,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处理。但是有关化学性损伤、有毒有害物质的损伤,这方面仍然应该十分重视。由于8.12事件所涉及的有害有毒物质所造成的化学性损伤,种类繁多,物理化学性质不同,毒性程度不同,损伤机制不同,对人体损害的器官和部位不同,临床表现多样化,诊断、处理、治疗措施不相同。将来的预后,近期和远期后果也不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只关注爆炸燃烧的物理性损伤、人员伤害还不够,还需要关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学性损害。包括急性、慢性、迟发性的中毒反应,也包括化学性的致癌、致畸变、致突等远期后果,都需要有进一步的观察。
因此,建议除了目前已经进行的五个方面善后处理以外,是否再增加一个方面。就是对那些有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化学性损伤的危险人群进行善后处理。
处理的对象应该包括两类:一类是到过抢险现场的消防人员、救险人员、防化兵以及有可能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类人员,应该进行监护;第二类人员,是距离爆炸现场比较近的居民区的居民,特别是在当时呼吸道有异味、刺鼻呛咳的空气的人员,或者已经出现自觉不适,或者感觉异常的居民。应该作为监护对象。监护的内容应该包括,一般性的体格检查,血液化验以及各种必要的检查。其中,应该以造血系统、心、肺、肝、肾功能为重点进行检测。因为有些化学物质会引起血液系统的损伤,有些会引起呼吸系统的损伤,有的会引起心血管、肝肾功能的异常。所以,这些方面应该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近期,除了对这些可能受到重度损伤的居民进行检查,还应该定期复查。对于已经发现有异常,或者可疑异常,或者已经出现可疑症状的,应该重点进行监测,定期复查。三个月,六个月,特殊情况可能需要追踪观察一年或者更久,并且应该建立健康档案,长期追踪观察。
除了对这些特定人群进行监测、监护,近期和远期观察以外,还建议在灾害区附近的居民,对于室内环境进行一次认真的大扫除,凡是可以冲洗、洗刷的地方、物件或者是膳食用品等等,应该尽量清洗干净。尽可能清除一切可能被毒物污染的环境和物质,同时应该门窗大开,通风换气,使可能残存在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尽量得到清理。对于室内卫生和环境卫生,应该是突击和经常性的工作相结合。搞好室内卫生和环境卫生有利于健康,有利于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潜在性的危险,或者是迟发性的损害。
对于以上重点的特定人群,进行特殊的监测,是很必要的。因为此次急性爆炸燃烧以物理性损害为主,也有一些化学性损伤。可以是急性的损伤,慢性的损伤,迟发性的损伤,或者是潜在性的威胁,甚至个别人经过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会诱发癌症和一些其他疾病。因此,我们既要重视爆炸燃烧的物理性损伤,也要关心化学性的中毒反应,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潜在性危害。进行近期的观测以及远期的随访,都是必要的。对于那些已经知道的进入危险现场的人员的监测是必要的,而对于附近居民的特定区域内、特殊人群的特殊监护也是必要的。因此,建议除了已经进行的五方面善后处理以外,应该关注那些可能受到毒物污染威胁的人群,包括工作人员、消防、公安等等有关人员,也包括附近居民区的散在居民。
有关建议,仅供参考。
(顺便提醒一句,大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可防可治,因此,不必对于可能化学性损害过分恐惧,过分焦虑。当然也不要麻痹大意,置之不理,应该采取积极的,有效的防治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中毒性损害,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能够做到的。不必过分紧张。)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5 17:4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